監獄和看守所雖然都是羈押場所,但是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首先是在押人員的身份已經固定下來,成了一名徹頭徹尾的罪犯。
從此以後,在官方文書和正式的場合,在押人員的稱呼就是罪犯了。
考慮到在押人員的感受,一般的叫法是:服刑人員。
不過,許多場合,習慣性的叫法還是叫“犯人”,背後的叫法也有叫“老犯”、“同犯”之類的,不一而足。
犯人的儀容有了統一的規範。
服裝上,必須是強製性的囚服。春、秋、冬裝是藍色。隻有前胸上有兩個衣兜,兜蓋是藍白條相間,肩部也是藍白條相間,象征著鐵門鐵窗。
夏裝起初是淡藍色,後來為了與獄警的服裝區分,改成了米黃色的半袖衫,衣兜和肩部與春秋裝的格式一樣,是白色和米色鄉間,寓意自然也是鐵門鐵窗。
除囚服以外的外衣,是一律不允許穿的。內衣的要求相對比較鬆,可以是自備的普通內衣褲,但是需要印有“服刑人員”字樣的標記。
鞋子的要求也要相對寬鬆一些,因為監獄發的鞋有時不夠穿,所以可以穿布鞋,膠鞋,但是皮鞋和休閑、旅遊鞋,一般是不允許穿的。
另一個主要的標誌,就是頭發了。
按照要求,是寸發和光頭。
不過,有的犯人為了圖省事,或者有的獄警做事隨意,也會要求統一剪光頭。
此外就是不準留胡須,女犯留短發,不許化妝之類的規定。
再一個,就是規矩變了。主要的規矩,就是《服刑人員行為規範》,也就是俗稱的“38條”,內容包括基本規範、勞動規範、學習規範、文明禮貌規範等,一共38條。
一般情況下,要求犯人都會背誦,並且會不時抽查。
此外,可以定期與家人接見了。活動空間也大了,不再象看守所那樣,整天就關在幾十平米的號裏。
一般情況下,也不再加戴手銬、腳鐐之類的戒具了。
總之,進了監獄,才算是正式執行刑罰,接受教育改造。
在監獄裏的經曆,正式的說法是:服刑。也有的叫改造。
犯人自己的說法,則叫“打罪”,社會上不客氣的說法則有:蹲大獄、坐牢、住法院等,各地叫法不一。
到新入監監獄,主要的,就是接受教育,其目的,一是要犯人在進入監獄服刑前,對監獄有個大概的認識,盡快適應身份的轉變。
二是將各地看守所送來的犯人集中,按照分類關押的原則,分配到不同的監獄去。
比如聖林,因為被判處無期徒刑,屬於重犯,就被分配到了主要關押重犯的一級戒備監獄——星江省第一監獄。
當沉重的大鐵門在車後關上時,他們這一批40個人就有了一個新的臨時身份:新收。
所謂“新收”,是新收監罪犯的簡稱。他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接受入檢查。
車進了門,並沒有馬上停下,而是右轉彎,又進了一道大門。
大門上的拱形門上,“生活區”幾個大字非常顯眼。
伸縮門開後,車駛了進去,到了一個操場,停了下來。
已經有一些頭戴鋼盔,腰紮武裝帶,手持對講機,膠棒的獄警分列兩側。
押送人員組織一行人下車、排隊、點名、清點人數、一些等在一旁的老犯人則上車把行李搬下來,在兩個警察的帶領下,開始仔細地檢查。又有幾個人開始對新收搜身。
搜身也好,搜查行李也好,目的就是為了不讓違禁違規物品流入監獄,以消除隱患。
這些物品包括:現金、手機、半導體收音機、音樂播放器、刃器具、繩索、打火機、違禁書刊、生食品、藥品、便服、酒類、易燃易爆物品等。
搜查的方式可以用“粗魯”甚至“野蠻“幾個字來形容。
把蛇皮袋裏的東西拿出來,扔在地上,有的人搜完後給裝回去,有的就扔在地上不管了。
聖林的東西就被扔在了地上,他很生氣,想說什麼,但終於忍住了。
大約40分鍾後,例行程序完畢,新收們被帶進一座樓前停住,警察喊了立定的口令,讓他們看左邊一塊巨大的牌子。
牌子上麵是幾行大字。
“你是什麼人?”
“這裏是什麼地方?”
“你為什麼到這裏來?”
“你想怎麼做?”
“你打算在這裏呆多久?”
右邊一塊同樣大小的牌子上也是幾行大字。
“遵紀守法,加速改造。”
“洗心革麵。重做新人。”
聖林心道:連續幾個為什麼,倒是和寫新聞的5個W要素差不多。
進了一樓左邊走廊,停住,開始念名分配房間。聖林被分到了103房。
進了屋,找到寫有自己名字的鋪位,被褥已經鋪好,軍綠色的被子疊得有棱有角,雪白的床單一塵不染。仿佛重回了軍營。
每個房間12個人,上下鋪,有一台電視機固定在牆上。聖林的床位在一張下鋪。
安置好自己隨身物品,聖林坐在床上,籲了口氣,心道:這就算正式在監獄安家了。
住處安排好之後,就開始登記。登記事項主要有: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捕前職業、家庭住址、罪名、刑期、刑期起止、是否有前科、主要犯罪事實、有何特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