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馬失蹤了來報案,第二次直接當成犯罪嫌疑人被抓。
自打重生以後,李牧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一共才隻不過進了兩次警局,竟然會分別受到兩種截然不同的對待。
警局裏的審訊室,他曾經在無數部警匪片裏見到過,款式大同小異,基本沒有多大區別。
但是,他想吐槽的卻是,自己所在的這一間,卻要比影視劇裏的配置,要破舊了很多。
戴著手銬,坐在椅子上,望著前方五六米外那張長條桌上擺著的那隻手提袋,還有裏麵已經被掏出來的分類擺好的各種物品,以及桌子後麵的一男一女兩名警員,李牧的心裏,現在隻剩下了慶幸。
他必須感到慶幸,慶幸自己在開車前往金色酒吧以前,就已經把那隻袋子裏裝著的幾枚彈殼、彈頭,都給直接扔進了下水道裏。
估計,現在那幾個玩意兒,恐怕早就已經被汙水衝到了排汙管道的某一段。
其實,在走出假日酒店後,李牧是很想把手裏那隻手提袋,也連同彈頭、彈殼一起也扔進下水道裏的。
隻不過很可惜的是,前往金色酒店的路上,要麼是有監控攝像頭,要麼是每個下水道的井蓋都嚴嚴實實的扣著,而且邊上還掛著一隻小鎖頭。
事實上,下水道井蓋上鎖這種行為,也隻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無奈之舉,對於那真正想當賊的人,防也防不住。
但是,加了一隻小鎖頭,確實把李牧給防住了。
光天化日之下,他總不能就這麼把下水道井蓋給撬開,僅僅隻是為了扔一點雜物。
真要那麼搞,才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整整一路都沒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處理“罪證”,原本他倒也沒怎麼在意。
畢竟,扔掉蛋殼核彈頭以後,那隻袋子裏,也就隻剩下了一條沾滿油跡的毛巾,幾張用過後團成一坨的紙巾,外加一條偏下居中處,沾染上斑駁血跡的白床單。
原本,這東西就算放在一起看,也沒什麼可疑的地方。
但問題是,把這些玩意兒放在車裏,而且還好似不死的讓警察給搜到,不可疑也成了可疑。
來時的路上,和彭國安、彭國良兄弟二人同坐一輛警車,在與押車警員的對話中,他已經了解到,自己這幾個人,究竟為什麼會被銬上帶走。
招慶縣裏發生命案,一連有五個人死於非命,他們幾個被銬起來的家夥,都是最有可疑的犯罪嫌疑人……
或許,對於彭家兄弟來說,他們是真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兒,隻是大概知道,淩晨的時候死了五個人,這件案子鬧得很嚴重,有不少群眾都到過案發現場。
但是,整件案子的經過,卻把李牧給聽了個滿頭大汗。
因為,在那負責押車的警員描述中,事情是這樣子的:半夜的時候,有一輛高檔黑色轎車,在整個招慶縣的大街小巷閑逛,最後駛過一截沒有攝像頭,連路燈也被破壞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胡同口。
而過了那個胡同口,再向裏麵走幾十米的死胡同裏,就躺著五具屍體……
李牧覺得,桌子後麵那兩位警員的懷疑,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事實上,關昨天晚上所發生的事情,他是真的有沒法解釋。
要真的實話實說,告訴這些人,自己腦子裏有個征服係統,昨天晚上自己又用積分兌換了一枚敵意指環,之所以大半夜的不睡覺,開車滿街亂轉,為的就是想把打自己黑槍的殺手給找出來……
尼瑪,真要這麼說,那也太扯蛋了。
就算自己肯信,桌子後麵坐著的那兩個警員,也是絕對不可能相信的。
自己用敵意指環發現有粉紅色光點,所以開車前往該目標所在處,結果才剛一停車,就有個衣著暴露的女人從胡同裏跑出來,一見自己二話沒說就往懷裏一暈……
回想起在假日酒店1024號房間那張大床上,和那個女人所嚐試過的那種滋味,尤其是回想起自己是如何栽在對方那一套組合技,最後還被人拿槍頂住腦袋時的情形,李牧簡直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