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仕對於那段曆史非常熟悉,繼續說道,“衛殤公即位之後,孫林父、寧殖兩人之間也出現了矛盾。寧殖在臨死前,對其子寧喜說,趕走衛獻公是孫林父的主意,並非是他的本意。但是現在人人都說是孫林父和自己合夥幹的,自己總感覺背了個黑鍋。他希望死後,兒子寧喜能夠幫助衛獻公複位,這樣也算是還了九泉之下的他一個清白。”
“周靈王二十四年,衛獻公讓一個下屬私下裏給寧喜帶了密信,其中內容是說,如果你能讓我回到衛國,而不是像你父親那樣把我趕出去,那我回來之後,衛國的國政治理,都讓你來做,我主要保留這個名分並且主管祭祀。寧喜本來就一直記著父親的囑托,現在更是覺得天時地利人和地占據了,而且如果衛獻公回來,還讓他執政,所以暗自竊喜。”
“但是,這個寧喜也不是個頭腦簡單的人。他知道,這不排除是衛獻公為了回到衛國而用的詭計。所以,必須要把這件事擺到台麵上來,才能保證自己的既得利益,甚至說是人身安全。他覺得,有一個人能作為中間人,那是再好不過的了。他說的這個人,便是公子鱄。”
“公子鱄便是子鮮,是衛獻公的弟弟。他一向為人信譽極好,名望非常高,得到天下人的敬重。寧喜想把他搬出來作為一個讓自己安全無憂的大靠山。所以寧喜向衛獻公回話說,這是國家的大事,我寧喜一個人,說了不算,也不能服眾。衛國最推崇子鮮了,如果他能親自來當麵定下契約,那這事兒才能有譜。”
“信送回衛獻公之處後,衛獻公見寧喜沒有拒絕,隻是提出了條件,大為歡喜,忙找自己的弟弟子鮮,說,我要回國去這事兒,全得靠寧喜支持,他既然提出了條件,你就幫哥哥跑一趟吧。子鮮當時也答應了,可是卻一直沒有動身。”
“衛獻公著急,幾次催子鮮。子鮮這時候才說,哥呀,天下沒有不管政事的君王,你說讓寧喜負責國政,等你回到國家,早晚會後悔的。這樣一來,我就是失信於寧喜了,這對於我這個以守信為口碑的人來說,可是難以接受的事。”
“衛獻公勸子鮮,說他自己現在躲在這兒,本來就和不管國政沒有什麼兩樣,這不也是過得不錯嗎?可是這裏終究不是家吧。如果回去之後,我負責祭祀先人,可以恩澤子孫後代,那我也就是無憾了,怎麼可能食言累及子鮮呢?”
“子鮮聽衛獻公這樣說,雖然心裏不願意,但是也還是答應了,去見了寧喜,和寧喜定下了所謂寧喜主政,獻公祭祀的約定。寧喜說,你要是能保證說話算話,那今天咱們這事兒就定了。子鮮當時就指天發誓,我要是說的這話實現不了,我就從此再不回衛國。”
“寧喜這時候說了一句話,說,子鮮之誓,重於泰山矣。然後,子鮮便回去了。獻公也是得以歸國。不過,就像是子鮮那時候所預料的一樣,好景不長。衛獻公對於寧喜的專政逐漸不滿,終於有一天,授意公孫免餘,殺了寧喜。”
“寧喜死後,子鮮抱著他的屍體大哭,說不是寧喜失了信,而是他有失信於寧喜,現在已經沒有臉麵在衛國呆下去了。之後,子鮮帶著妻兒老小就要離開。衛獻公派人挽留他,他沒有留,離開了都城。後來,衛獻公又派人去追他,想要他回來。雙方見麵之後,子鮮說什麼也不肯回去,來的人又死纏不放,子鮮作出了一個比較讓人驚訝的舉動。”
“他拿過來一隻活野雞,拔掉佩刀,剁掉了頭,再次指天發誓,說如果再回衛國,就像這隻野雞一樣不得好死!之後,他去了晉國,到死也沒有回去過。”
方仕說到這裏,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看何瑞修和王晴兒,“這段故事,主要來源是明代馮夢龍的曆史演義小說《東周列國誌》,同時在《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中也有所記載。不過,你們也知道,曆史演義小說,向來是七分實三分虛,所以就要對其中的有些細節進行考證和研究。”
何瑞修道,“那,子鮮之刀,便是子鮮的佩刀?可是,不管曆史演義怎麼去演繹,子鮮這個人是存在的,找到一把刀,又能說明什麼?除非,這是一把關鍵的特殊的刀。”
方仕點了點頭,“沒錯,確實是一把特殊的刀。”
王晴兒這時候反應很快,“你們找到了他用來殺野雞的那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