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

衣。在衣、食、住、行中,我最喜歡衣。

衣。在衣、食、住、行中,我最喜歡衣。

所謂的衣,不一定要很貴的。在台北市東區的高級服裝店都找不到我要穿的衣服,不是價格問題,一年得到一件好衣服,就會穿十年都舍不得丟掉。“衣”——是無言的文化,我愛穿。衣服是可以換洗的皮膚,真好。衣服也是個人風格的一種表露。我最喜歡看演藝人員穿衣服,很喜歡比莉,因為她穿得好看;梅豔芳,因為她穿出演藝人員的身份——當然是一種特殊的造型打扮;鳳飛飛也是一種造型打扮,鄰家女兒模樣的。

食。吃有兩種情調可言。一種情調是,在台北,各位願意做冤大頭的話,我介紹幾家餐館,都是法國茶房在那裏服務的。他們的菜不很好,但是那個情調很嚇人,那樣吃叫做“兵器之吃”,吃了會胃痛。我喜歡這“兵器”兩個字,吃了幾家都是法國人在招待的餐館,很周到,但兩個人吃掉五千台幣。各位一定知道不是我付錢。

還有一種吃,我覺得是三五知己的吃。那種吃,有沒有台布沒關係。這三五知己在一個下雨天,看完電影或話劇,之後去吃個宵夜。要開始聊天的時候,那個情調就出來了,情調就不在父、母、女每天三個人吃飯的那塊台布上了。如果肝炎不那麼流行,我很喜歡吃台灣的小攤子,我現在還是吃,我不管。

我最不喜歡的吃,就是應酬飯。應酬飯真難吃啊!因為很不快樂。這種吃,在我現在的生活裏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活到中年,不做使自己不快活的事,不吃使自己不容易的飯。

住。講到住,衣、食、住、行裏麵,我最考究的就是住。也許你們說,三毛,住是一件很貴的東西。要考究住的話,是不是一個富裕的人才能夠住?我不是這樣的看法。一個紙燈籠多少錢?一個軟墊子多少錢?在地攤的時候!你的屋子小,把床丟掉,地上麵鋪一塊彩色布,丟幾個軟墊子,再掛一個紙的燈籠,所謂情調,溫暖,家的味道統統出來了。

我非常喜歡住出生活的味道來。我看過很多豪華之家的布置,他們的布置就是有陰森感,在裏麵,我的手都放在膝蓋上不敢動。有很多人不快樂,往往不知道為什麼,不愛上班,情感生活不美滿,賺錢賺不多……因為你沒有一個地方讓你躲。所以,我太注重我的窩了。人家說,“金窩、銀窩,比不上自己的狗窩。”那個窩一天中至少有七小時要在那,一定要順你的意,要亂就讓它亂,要整齊就讓它整齊。

我認為住的事情,就是一定要讓自己快樂。這是很重要的一點經驗之談。

行。這一生中,最愛的交通工具就是腳踏車。它有一種浪漫的情調,它有一種悠閑。直到有一天看到一本間諜小說叫做《眾目睽睽》,說到腳踏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是最好的間諜交通工具,因為你騎腳踏車的時候,跟蹤你的人就必須慢跑,你就會發現有人跟蹤你。我又覺得,我這一生所有喜愛的藝術、電影,好像都有腳踏車的影子。腳踏車有種人性的悠閑。在中國大陸,我羨慕他們的腳踏車。

還有一種交通工具——火車。倒不是喜歡火車本身。跟著你的初戀情人,談著兩個人的將來,坐在空空的火車上,坐得再晚也不管,多麼的快樂。火車有一種藝術上的節奏感,絕對不是長途公共汽車所能取代的。火車的美,美在那張離別月台票啊!每次坐火車我都早四十分鍾到,我就看到情侶啊——在台灣這麼小的島上能去哪裏呢?他們卻仿佛生離死別。我十八歲時,也曾有過一場。那種情景看了眼淚都快流出來了,怎麼有這麼可愛的人們啊!你沒事的時候,不要去看電影,就買張月台票,那簡直是場戲劇,而且場場都演,每次坐火車都會流點眼淚。我三毛愛哭,這種哭是受感動的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