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輪換(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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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春節,從西北巴丹吉林沙漠回河北老家探親。提著行李下了班車,迎頭看到幾個鄉親,扛著頭或提著鐮刀,從馬路上往各自村子走。冬天草木枯敗,落日正奮不顧身向西邊的懸崖跳。一些稀薄的陽光正好落在他們身上,可能是光芒太明亮的緣故,他們身上全是塵灰、黏土和草屑。我驚詫。回到自己家,看到父母親也是。僅僅三年,皺紋在他們身上的力度堪比經過了一次大戰,腰身彎曲得讓人心疼。第二天傍晚,父親說:“礫岩村的張流水大兒子張海民今兒個結婚。”按照風俗,村裏一戶人家辦喜事,要是沒有啥大的隔閡或者不是特別近的親戚,一般都要去送點東西,湊個熱鬧。父親說他和張流水在一起幹了好多年的活兒,從化工廠到選礦廠、磚廠,還到武安一帶蓋過房子。近鄉親,也還是老夥計。母親說:“那就買點東西,也去吧。”

張流水家在礫岩村靠近和尚溝村一個小山坳裏。那其實是他和老婆為大兒子建造的新房子,他們老兩口和二小子張海平,仍舊住在全由一色青石頭壘起來,現在已經朽敗雜亂得讓人不忍下腳的老村裏。我和父親帶著一套床上用品,也就是五六十塊錢,沿著村前的曲折小路,褲管絆著茅草和枯樹枝,趁夜到了張流水新房子外,先用煙頭點燃了一掛小鞭炮,意思是告訴張流水家人,有人來送禮來了,趕緊出去迎接。果不其然,鞭炮還沒有徹底炸完,就有兩個人跑了過來,滿臉笑意,從父親手中接過禮品,把我們父子倆讓進了燈火通明的新房子裏。

新房子可以用金碧輝煌來形容,到處都貼著大紅喜字,房頂還吊了天花板,牆壁白得讓人失去意識。新組合櫃、梳妝台、書桌、洗臉架等等流光溢彩,最誘人的該是那張兩米寬三米長的大床,上麵掛了紅羅帳,繡著鴛鴦戲水圖案;床上一色大紅,繡的是荷花牡丹和鳳凰。我看了一眼,心中暗自羨慕,也想,自己啥時候也能娶上媳婦,和一個女子洞房花燭呢?

有人過來,遞給我一根香煙,又給父親一根。父子倆坐下抽煙。門外在放電影,這也是南太行流行一時的婚娶內容之一。我出去瞄了一眼,放的是老掉牙的《喜盈門》,還有一部是武打片。往往,吸引人的片子都放在最後,目的是叫人看得時間長一些,不能酒席還沒散,就院落空空的了;兼有圖喜慶、聚人氣、行好運的蘊意。

不一會兒,鄰村送禮的人都到了,滿滿當當擠在新房裏。新房裏早就擺好了凳子,中間加了幾張長條桌子。主家覺得不會再有人來了,就吆喝廚房做菜,早就弄好的飯菜一經油鍋,速度就快了很多。陪客人的人大都是本村近親,要是在鄉村有點臉麵,還能請到大隊支書,甚至鄉長副鄉長。可直到人坐齊,我也隻見到張流水本家幾個兄弟,其中最有臉麵的,也不是在煤礦當工人。

吃喝一頓,一下子就半夜了。我喝了一點,父親也喝了一點。父子倆晃悠著原路返回,躺下就是天明。吃了早飯,我就去鄰村看姑姑姑夫,還有大姨姨夫。因為離得不遠,親戚們也對張流水家了如指掌。幾個村子一衣帶水,按照俗話說,這邊放屁那邊聞臭味,這邊炒肉那邊流口水。在姑姑家吃中飯,表弟說,他在邢台幹活,早上剛回來,沒趕上去給張海民送東西。姑姑邊給我夾菜邊說,也不知道海君這個媳婦子能靠得住不。我抬眼看了她一下,一臉狐疑。

“那閨女是連溝村的,以前,和蟬房鄉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關係好。”表弟說。我往嘴裏塞了一塊羊肉,看著表弟說:“那是咋回事?”表弟嘿嘿笑了一下,說:“先吃飯,一會兒再給你說。”

表弟顯然是為了避開姑夫和姑姑。畢竟,兩代人在一起說男女之間的事兒,總是有些抹不開臉麵。撂下碗筷,和表弟走到他房間。他打開一瓶白酒,給我倒了一杯,碰了一下灌進肚子裏後,他才說:“張流水老兩口也是急瘋了,生怕張海民找不到媳婦,生拉硬扯找了那麼一個。恐怕還是竹籃子打水。”我說:“這不可能,要是那女的有更好的人了,肯定不會和張海民結婚,還大張旗鼓地。要是和人家張海民不好好過時光,那該咋辦,這鄉裏鄉親的,都成仇人了就。”

“可不就是!唉,這情況,恐怕三指高的小孩都知道,可人家張流水和張海民就是願意娶,有啥法兒!”表弟擰著眉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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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歸是別人家的事情,說了就過了。春節就要到了,家裏需要買一些年貨。蓮花穀內外的小賣店、批發部披紅掛彩,熱鬧非凡。我借了一輛摩托車,帶著父親去蟬房鄉政府所在地蟬房村購置年貨。到一家由二層小樓改做的批發部裏,售貨員是一個二十四五歲的女子,眉毛細長,一看就是畫的;瓜子臉,紅嘴唇,額前劉海一甩一甩,正忙著給顧客翻揀東西。臨到我結賬時,那女子拿著一個計算器摁。我看見,她臉上塗了不少脂粉,麵粉一樣,厚厚一層。我盯了一會兒,也不是故意看她,隻是覺得,那麼厚的粉,身子不停地動,會不會簌簌地落下來?

出了門,父親小聲說:“這就是張海民的媳婦!”我啊了一聲,看著父親已經泛白的胡子說:“剛過門,又快過年了,她還在娘家待著……”父親哼了一聲說:“這閨女,就是不地道。”

回到家,一個鄰居,叫鳳娥,在和母親閑聊,見我和父親帶著一大堆東西回來,起身說:“俺回去了!”母親說:“沒事再來坐著啊!”

放好東西,母親說:“張海民的媳婦一天都沒在張家過,娶來第二天就跑回她娘家去了,快一個月了。”我雖然在家少,對鄉俗漸漸生疏,但也記得,在南太行鄉村,凡新婚女子,必須在男方也即自己家待夠三天,再由父親及直係親戚叫回娘家住些天,然後再返回男方家,以後就是婆家村人了。張海民媳婦這樣做,顯然違背了鄉俗人情。

晚上表弟叫了幾個同學,在村邊飯館喝酒。都是當年初中到高中的男同學,表弟和我同歲,那幾個同學也相差無幾。幾個人三圈酒後,就開始胡說八道。因為大都還處在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階段,對婚戀之事熱情高漲。連葷帶素地嚷了一頓,話題又集中在張海民和他媳婦身上。一個同學說,張流水老糊塗,腦袋被狗咬了,明知道那女的早跟了蟬房鄉的木頭販子張友良,還死氣巴扯地說給自己親兒子當媳婦!另一個說,人家那女的就是想找個橋板,過去了,等張友良離了婚再嫁過去,張流水還真以為,把人家娶回家,就能和張海民好好過日子?沒看那是個啥貨色?再一個說,張海民明打明就吃了個大虧,花了六七萬塊錢,可是替別人撿了一雙大大的破鞋!又有一個說,哼,就張海民那個慫樣,估計破鞋也都沒穿上試試。大家哈哈笑了一頓,又喝酒。繼續胡說八道一頓後,各自搖晃著身子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