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李自成》中,對張獻忠娶有九房妻妾倒不曾回避。農民造反打天下,原是為了當皇上,目標是後宮佳麗三千,豈止是霸占八九個女人而已。何況,張獻忠擁有女眷,向來也不止百十;而且每逢戰事不利,必要首先屠殺女人。自己不能占有,也絕不容許女人們活著被敵人占有。打了勝仗,攻城掠地,再來搜羅金珠美女,轉眼間又是妻妾成群。
張獻忠殺人,手段也格外殘忍。明朝朱家天子曾使用過的活剝人皮的慘絕人寰的行徑,張獻忠就全套學了來。活剝人皮,剝下的人皮要完整,縫合起來裏麵充以幹草,這皮人兒要展覽號令;剝掉皮的人核兒必須存活三天以上,否則剝皮的劊子手就要反坐,也得被剝皮!
所謂雙雄,李自成率先攻入北京時,張獻忠尚在四川湖北一帶。李自成進京,兵卒殺人搶劫強奸不在話下,雖有軍令卻禁而不止;更其下令拷打擄掠前朝文武大臣,逼索錢財毒刑用盡。哪裏有一點執掌天下的正大氣派。至於張獻忠,聽說李自成已然立起了大順朝,索性開始瘋狂殺人。他的理論是:你既然當了皇上,總得有老百姓來統治,我把老百姓給你殺完宰光,看你這皇上怎麼當!如此地滅絕人性,有多少生靈慘遭屠殺啊!這就是“農民起義”,從小學到中學直到大學的曆史教科書上無不歌頌稱讚這樣的農民起義“推動了曆史的前進”,真叫人欲哭無淚。
逝去的曆史,皆成陳年舊賬。但背負了數千年沉重曆史的當代人,不應該背一本糊塗賬,更不應該製作新的糊塗賬。千千萬萬無辜民眾的血不應該白流,至少在歌頌農民起義時稍微慎重些。
而我,則已固執地認定,農民起義破壞性極大,張獻忠這樣的農民起義領袖純屬殺人魔王。明朝,以朱天子剝皮始,以張獻忠剝皮終。台上與台下爭奪江山的雙方,都是封建文明沒落時代的產兒。活剝人皮的行徑背後,也都有文化的心理的支撐。
婊子怎生多牌坊
關於婊子,魯迅先生有許多或是不經意涉及的議論,堪稱高明。先生論及唐詩,曾說道:好詩到唐已被做完。我們幾乎可以照搬這一句式說:像樣的雜文差不多被魯迅先生寫絕了。
先生論及婊子,第一:說婊子是婊子,不算罵人;第二:賣血和賣淫的錢都是血汗錢。我記憶較深的主要有這麼兩點。
婊妓麵首,這些依賴出賣男女色相為生的行當,其產生出現存在的曆史幾乎伴隨了整個人類文明史。社會有對男女色相的需求,無論這種需求在理論上合理與否、從人道主義的立場來判斷人道與否,這需求就總要呼喚市場。皮肉生意因而興隆,烏龜王八因而產生。說我們的社會掛了某種招牌,就沒有吸毒賣淫等社會問題,那隻是自欺欺人的鴕鳥政策。
在貧困鄉野、偏遠地麵,民風淳樸而禮教疏鬆,光棍跑腿子多,雄性需求強大,風流女人應運而生,或者說是市場創造出了所謂“破鞋”。在繁華都會現代城市,暗娼禁而不止,變相的和赤裸的色情服務彼彼皆是,公款嫖妓時時在報端曝光。嫖客在人前往往最是正色儼然大罵婊子,可謂無恥之尤。好比那些貪汙公款監守自盜的各級公仆,作廉政反貪報告最是義正辭嚴。堪稱感人肺腑,足以催人淚下。盛大的假麵舞會長演不衰,因而有道是:舞台小世界,世界大舞台。
與嫖客罵婊子的官場文化相比,倒是卑俗的民間文化還多少樸實些。
民間謠諺有比較客觀地陳述事實的段子。我們山西流傳著所謂的“三大怪”:
坷垃壘牆牆不倒,和尚跳牆狗不咬,女兒接客娘不惱。
特定地域的特定情況造成了特定的地域文化現象。和尚們有錢要花,四周村社貧寒苦焦,互通有無自然而然。佛門弟子廣結善緣,佛法原來慈悲。
還有理直氣壯大聲疾呼的口號。比如陝北榆林,曆來是軍事重鎮。駐兵眾多,商賈雲集,偏生四外沙丘環抱,草木不生。皮肉生意因而興隆,畸形繁榮。熟客們嘲笑當地婆娘不守貞節,婆娘們抗聲反詰:
榆林城,四麵沙,不賣身讓我吃啥?
是啊!衣食足而後知榮辱,為吃飯為活命不得不賣淫,錦衣玉食者根本無權說長道短。賣淫者如果取得合法身份——舊時所謂樂籍,並且照章納稅,那麼她的行當不是一種社會職業是什麼?她的勞動所得不是血汗錢是什麼?
有幸不曾淪為妓女者或沒有接客能力而操別種行業者,實在沒有多少自鳴得意的道理。
但是,婊子畢竟是婊子。在我佛眼中,眾生平等。而在世俗社會裏,婊子妓女和誥命夫人到底不能平等。說省長和掏糞工人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大約也隻在理論上輝煌。省長和掏糞工人都知道這是那種偉大的謊言。婊子們,由於無論自願還是被迫操了皮肉生意,在這種行當裏浸染久了,其普泛道德水準會相對低下。皮肉既已賣了,臉麵名聲信義廉恥便也可能統通拋卻。好比老百姓說的:自從討了飯,不怕人說窮。講婊子特別仁義正如講劊子手格外仁慈,除了個別特例,這說法隻能是一種反諷。在一般意義上,在約定俗成的觀念裏,在世俗價值的天平上,婊子幾乎就是無恥的具象。中國人罵人,罵“婊子”和罵“王八”的概率大致相當,而且都是常罵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