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彥補充道:“滅秦後,高祖廢秦苛法與百姓‘約法三章’。區區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奸,於是高祖命蕭何在秦六律的基礎上增加《戶律》、《興律》、《廄律》三章,合為九章,稱《九章律》。為補充不足,令叔孫通製關朝儀專律《傍章律》十八篇,韓信製《軍法》,張蒼定《章程》。後武帝命張湯製《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製《朝律》六篇。這兩部法規連同《九章律》、《旁章律》總計六十篇,統稱為漢律。雖然武帝實行‘廢黜百家、獨尊儒術’,以《春秋》之‘微言大義’作為司法審判依據,特別是作為決斷疑難案件的依據。以‘論心定罪’之原則,以犯罪者的主觀動機是否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定罪。”
劉禪笑道:“秦帝國重用法家治國,自不必說。想不到漢滅秦後,漢承秦製,治國理政之法居然為‘陽儒陰法’,或者‘儒表法裏’。如此說來,法家乃秦、漢兩朝倚重之流派,治國之重典,統民之名器。秦、漢對法家俱是繼往開來。不同的是秦公開重用法家,而漢明以儒家為主,暗輔以法家。”
龐德公、黃承彥相視而笑,異口同聲讚道:“孺子可教!”
劉禪看了一眼黃承彥和燕山雪,向他們深深鞠躬,充滿感情道:“吾曾從臥龍師傅處,了解到了墨家。曆代巨子、墨者、墨俠,以及田橫五百墨家壯士的事跡深深感動了我,從此墨家變成了吾最喜愛之門派。因為墨家是代表平民階層的,主張兼愛、尚賢、非攻。以吾之見,其精髓在於,一是兼愛表現出的公天下、兼愛天下、順天應人、無私仁義等強烈的人文精神;二是非攻體現出的攻伐的義與不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和平主義精神;三是節儉薄葬、艱苦奮鬥、吃苦耐勞、自力更生、終日乾乾、生生不息的偉大精神和品德;四是憂國憂民、救苦救難、利天下的救世精神。基於此等情懷,吾畢生誌願,要兼做一名天下為公,為天下興利除害的墨俠!以後在法律管轄不到的地方,對付不法之徒,還要借重墨家俠士的力量。”
黃承彥和燕山雪被感動得熱淚盈眶,他們隱約感到,他們艱苦卓絕對墨家理念的堅持定會得到發揚光大的一天。
劉禪話鋒一轉,道:“然而,墨家之缺點,是思維過於極端、狹隘與霸道。因為世界是豐富多彩的,人有百態,想法各異,不可能要求全部整齊劃一地做到,隻能加以引導。比如,尚同理論主張人們的觀點要相同一致,層層聽命於上級,維護君主的絕對權威,任何人不能反對,因此抹殺了人的獨立思考和個性發展。另外,強本節用之主張,正如太史公所言,瑣碎而古老,令人難以遵從。”
劉禪道:“道家以‘道’為核心,認為天道無為、主張道法自然,提出無為而治、以雌守雄、以柔克剛、剛柔並濟等政治、軍事策略。其精髓有幾個方麵,天人合一,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尊重個性,返樸歸真,與世無爭;致虛守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無為而治,不妄為,不隨意而為,不違道而為,以有為那種符合道的事情;治大國若烹小鮮,謹慎從事,待機而動;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以無為遵道為正,以智謀為奇;善用人者為之下,做人要低調,與人為善,則處於‘位勢低’境地。位勢低者如山之穀,水必住低處流,於是眾人從之,可謂勢在必然。道家的弊端在於,主張絕對虛無,反對一切作為和進步,甚至幻想倒退到結繩而治的小國寡民社會。其消極避世走向極端,如此世界將無法進步,人們都將回歸原始社會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