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對信用卡的還款期盡可能地多加了解。如果您能巧用信用卡的免息還款期,可以用來周轉資金,減少很多其他方麵的壓力。信用卡聲稱“先享受,後付款”,既然“消費免息期長達56天”,那是否應該在每次消費完畢滿56天後再償還本金呢?如果真那麼做,您就大錯特錯了。個人刷卡消費時間有先後,享受到的免息期長短會有不同,持卡人應搞清楚三個“日”,即消費日、賬單日和指定還款日。先別暈,我來慢慢解釋。消費日呢,就是您看到那個心儀之物一咬牙刷卡的那天。賬單日呢,在每個月的這一天為您結賬,從上個賬單日後到這個賬單日前的消費都記到本期賬單上。還款日,就是您應該還錢的那個日子。在銀行賬單日之前刷卡,免息還款期就是您刷卡的那天到當月還款日;在銀行對賬單日之後刷卡,則免息還款期為刷卡日到下一個月還款日,這周期可不就長多了嗎?咱們舉個例子,如果銀行記賬日是每月10日,還款日是每月5日,則6月10日刷卡,免息還款期就是6月10日至7月5日,時間為25天;6月11日刷卡,免息還款期從6月11日到8月5日,時間就是56天。所以,了解信用卡免息期長短以及算好時間消費,特別是買貴重東西時,免息期拉得越長越好,這樣您的資金安排也更充裕。
第四,當心部分還款全額計息。申辦信用卡時,銀行一般會給您兩個選擇:最低還款方式還是全額還款方式。最低還款方式一般隻需償還透支金額10%左右,輕鬆減輕還款壓力,少支付滯納金,而且保持信用良好。聽著很好吧?先別美。我們隻有選擇全額還款方式,且做到每月按時還款,才能享受免息待遇。而選擇最低還款方式的話,您必須為所有的透支消費支付利息。您千萬不要以為選擇最低還款額去還款,也能獲免息待遇。也別以為,欠1000元錢,還給銀行1元或999元,產生的利息不一樣——隻要沒全部還清,銀行將按全部應還款(1000元)計息。因此您一定要記清楚了欠款金額,別到時候因為一分錢沒還而要支付全部還款利息。
與普通的儲蓄卡不同,許多銀行的信用卡異地存款可以免收手續費,比如工行、建行的國際信用卡,靈活利用好這一政策可以達到免費彙款的目的。如果有彙款、生意往來等資金轉移需求,您就可以通過對方的信用卡彙款,隻要憑對方的信用卡號就可在本地同係統銀行存款,資金可以即時到賬。
這種彙款方式無論彙多少次、彙多大金額都是免費的,對那些經常給親屬彙款或生意資金往來頻繁的人來說最適合不過。不過要提醒的是,許多銀行的電腦係統,在使用信用卡存款功能時,隻能依據信用卡號存款,銀行係統不能看到信用卡的戶名,所以千萬要記牢卡號,一旦存到別人的賬戶上,追回資金可就困難了。
此外,信用卡的積分一定充分利用,可以省錢。各家銀行的信用卡積分標準也有差別。個別銀行是以20元積1分,其他的多數銀行大概就是1比1的比例,一塊錢換一分,比例還是很不錯的,日子久了,積分多了,您可以拿積分換東西。
有效地防範儲蓄風險
近幾年金融係統存款糾紛案件屢屢發生,特別是儲戶因存單遺失或被盜導致存款被冒領而引發狀告儲蓄機構賠償糾紛案屢見不鮮,由此,金融機構吃盡了苦頭。因此,依法經營,保護存款人和我們金融機構自身合法權益,防範儲蓄業務風險,必須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一、儲蓄業務風險的成因:
根據《儲蓄管理條例》規定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儲蓄原則及第十四條:“儲蓄機構應當保證儲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違反規定拒絕支付儲蓄存款利息”的規定,存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向儲蓄機構請求支付款項,儲蓄機構則應無條件或按照規定程序給予支付。因此,存單(折)的持有人在形式上就成為該債權的占有人,存款被冒領的風險由此而發。
(一)由存款人的過失引致風險
一儲戶到該金融機構的一個網點聲稱其活期存折被盜,要求辦理掛失,該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程序給予辦理時發現其賬戶存款已被他人支取,該儲戶遂向派出所報案,要求該金融機構賠償。後經調查,該儲戶的存款是憑密碼支取,而取款人卻知道儲戶密碼這一重要信息,儲戶也隻能因其存折及相關信息保管不當而由自己承擔責任。
(二)因金融機構操作不慎引致風險
金融機構受理存單(折)掛失業務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業務應特別謹慎。據調查,我們有些金融機構在實際辦理這些業務時存在著違規操作現象,如儲戶申請辦理密碼更換或掛失,就有儲戶當時提出申請,櫃麵工作人員當時就為其辦理更換且同時還辦理存取款業務。讓人更為擔心的是上述人民銀行520號複函有不少櫃麵工作人員尚不知曉,風險防範意識薄弱,隱患大。
(三)因法製不健全引致風險。
一是現行存款法律製度缺乏存款關係成立的法定要件。在大量的存款糾紛案件中,不乏有儲戶以加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或代辦員個人私章的“存款憑條傳票”、“現金收入傳票”為存單而起訴金融機構的案例,結果是法院以該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或代辦員行為屬職務行為而判金融機構敗訴。這種案件,實際上是一些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或代辦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或其獨特的身份,在非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實施違法活動所形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