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的拍場中,李可染的兩件作品《白毛女》和《孺子牛圖》皆以201.6萬元拍出,這價格可能也是屬於“羞於言表”的範疇,因為在2007年,李可染1982年作的《千岩萬壑》(鏡心)在中貿聖佳以900多萬元成交。2007年10月6日,在香港蘇富比,李可染1964年作的《婁山關詞意》(鏡心)以1163.3萬元成交;其中尤以2007年5月28日在香港佳士得舉行的中國近代畫拍賣會上,李可染的《萬山紅遍》以逾3500萬港元的高價成交最為輝煌,打破了李可染作品最高成交價的世界紀錄,同時也成就了他的750891元∕平方尺的最高價位。
誠然,藝市自有其風險在,如虛高、贗品等因素。但其風險與股市的風險概念殊異。
有人說,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一些買家將藝術品拍賣作為投資手段,但隻要是投資就會有風險,因此,買家的心態要平和,就像投資股票,賺了你不會和證券公司平分利益,輸了也不會想到要證券公司賠付。
這種將藝術品買賣等同於股票買賣的觀點,顯然是混淆了一個概念。金融股市,每一個公司的上市,都是經過證券會和證監會嚴格審批、審核的,在實際運作中始終接受證監會的稽查,對守法者護持,對違規者處罰,對觸犯法律者亦即涉嫌經濟犯罪者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證監會的職責,不僅是監督“證券”的合法性、規範性,更重要的是在嚴格管理的過程中,引導和製約證券公司的依法運行,同時也使廣大股民在股票投資的過程中把主要精力用來思考和判斷手中股票運行的跌漲(風險),而無須花費精力去探究這隻股票的真與假或合法不合法。因為分析和考量股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是證券會、證監會的事,股民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
藝市沒有“拍監會”——也就是說,拍賣市場尚未建立一個嚴格審查拍品來源、真假的機構。投資者隻有自己來判斷某些拍品的真偽。因此,不能把藝市的風險與股市的風險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