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攻其軟肋,示以利好——催眠詭計幫你順利談判(3 / 3)

美國汽車王亞科卡在接管瀕臨倒閉的克萊斯勒公司後,覺得第一步必須先壓低工人工資。他首先降低了高級職員的工資10%,自己也從年薪36萬美元減為10萬美元。隨後他對工會領導人講:“17元一小時的活有的是,20元一小時的活一件也沒有。”

這種強製威嚇且毫無策略的話語當然不會奏效,工會當即拒絕了他的要求。雙方僵持了一年,始終沒有進展。後來亞科卡心生一計,一日他突然對工會代表們說:“你們這種間斷性罷工,使公司無法正常運轉。我已跟勞工輸出中心通過電話,如果明天上午8點你們還未開工的話,將會有一批人頂替你們的工作。”

工會談判代表一下傻眼了,他們本想通過再次談判,從而在工薪問題上取得新的進展,因此他們也隻在這方麵做了資料和思想上的準備。沒曾料到,亞科卡竟會來這麼一招!被解聘,意味著他們將失業,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工會經過短暫的討論之後,基本上完全接受了亞科卡的要求。

亞科卡經過一年曠日持久的拖延戰都未打贏工會,而出其不意的一招竟然奏效了,而且解決得幹淨利落。

最後通牒常常是在談判雙方爭執不下、陷入僵持階段,對方不願做出讓步以接受交易條件時所采用的一種策略。實踐證明,如果一方根據談判內容限定了時間,發出了最後通牒,另一方就必須考慮是否準備放棄機會,犧牲前麵已投入的巨大談判成本。

在某些關鍵時刻,最後通牒法還是大有裨益的。不過,該方法並非屢試不爽,一旦被對方識破機關,最後通牒的威力可能會反作用到自己身上來。

所以,發“通牒”一定要注意一些語言上的技巧,要把話說到點子上。

1.出其不意,提出最後期限,要求談判者時必須語氣堅定,不容通融。

運用此道,在談判中首先要語氣舒緩,不露聲色,在提出最後通牒時要語氣堅定,不可使用模棱兩可的話語,使對方存有希望,以致不願簽約。因為談判者一旦對未來存有希望,想像將來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利益時,就不肯最後簽約。故而,堅定有力、不容通融的語氣會替他們下定最後的決心。

2.提出時間限製時,時間一定要明確、具體。

在關鍵時刻,不可說:“明天上午”或“後天下午”之類的話,而應是“明天上午8點鍾”或“後天晚上9點鍾”等更具體的時間。這樣的話會使對方有一種時間逼近的感覺,使之沒有心存僥幸的餘地。

3.發出最後通牒言辭要委婉。

必須盡可能委婉地發出最後通牒。最後通牒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攻擊性,如果談判者再言辭激烈,極度傷害了對方的感情,對方很可能由於一時衝動鋌而走險,一下子退出談判,這對雙方均不利。

向對方發出“最後通牒”一定要注意技巧,而且在提出期限和要求的時,一定要注意語氣。最好語氣堅定且時間緊迫,使對方幾乎沒有喘息的機會。

避開僵局,繞開矛盾巧妙讓步。

談判進入實際的磋商階段以後,談判各方往往由於某種原因而相持不下,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即我們常說的“僵局”。想打破這種局麵,就要費一些心機了。常見的用以打破僵局的策略與技巧主要有以下幾種:

1.將焦點矛盾先放一放。

設想一下,假如你是一家醫療機械生產企業的銷售代表,在完成產品介紹後,醫院方麵對你說:“在你之前已經有兩家企業來找過我了,產品功能基本相同,但他們的價格卻比你們的低10個百分點,如果你要堅持這個價位,我們之間沒有合作的可能。”而你所在的公司卻嚴格規定隻能在售價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你會怎麼辦呢?

麵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有經驗的銷售員一般會把價格的問題暫時放到一邊,而是深入地介紹產品的與眾不同之處,刺激他們的購買欲望。當他們有了非買不可的欲望時,再轉回來談價格的話就會占據有利地位,對方就會做出一定幅度的讓步。

所以,在遇到此類談判困境的時候,我們可以將焦點矛盾先放一下,從其他方麵進行突破之後再回來解決最初的問題。

2.巧妙讓步。

過早地讓步往往導致己方的後悔,而該讓步時不讓步,則容易導致談判破裂。讓步也是一門學問。談判者可以在讓步之前做假設性提議,試探對方的靈活性。

另外,也可以在談判時將讓步份額分成若幹份,有分寸地讓步,一份一份拋出。這樣能起到迷惑對方的作用。盡量不要讓對方了解你的底細,要讓對方覺得每一次你都是無可奈何的,讓對方感到來之不易。這樣一來,對方也會以自己的讓步來作為回報。由少到多的讓步也能有效地讓對方認為,你的讓步是有限的,再作出讓步是希望不大的。這種方式通常是非常有效的。

3.更換談判代表。

隨著談判的深入,雙方的合作分歧很容易慢慢地演變成對人的分歧。因為雙方談判人員的不同思想和作風會產生一些不可調和的矛盾,甚至有的談判人員到了最後會因為對對手的憎恨將個人恩怨淩駕於企業利益之上。在這種情況下,及時更換談判人員可以緩解雙方的緊張關係。

4.修改交易條件。

條件是死的,人是活的。談判實際上就是一個討價還價解除分歧的過程。如果是價格上的分歧,談判者可以嚐試用提高付款比例、承擔物流運輸費用、縮短回款期限、調整交貨時間等辦法,找到符合雙方利益但是又可以保持總體交易金額不變的雙贏方式。當你讓對方感到實惠,對方也會作出適當的讓步。

5.暫停談判。

激動時作出的選擇最為危險,所以在雙方都很激動的時候,可以采取暫停談判的方式,進一步收集信息,重新評估談判方案,推測出對方的替代方案、價格底線以及談判壓力,判斷對方接下來的舉措。

6.申請高層介入。

當雙方的談判無法達成一致的時候,可以請雙方的高層決策人員會晤,以彌補即將破裂的談判關係。這樣做的最大好處就是領導能在你不能許諾的事情上拍板決定,並態度強硬地要求對方做出讓步(有時候這是事先製定的策略),這時對方往往容易妥協,因為他們很清楚,如果拒不讓步此次談判即將以失敗告終。

有時,在談判後期雙方雖達成協議的階段後,雖然雙方的總體利益及其各自的劃分已經通過談判確認,但隻要正式的合同尚未簽訂,總會留有未盡的權利、責任、義務、利益和一些細節要確認與劃分。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要一方表現得大度一些,稍微讓步也未嚐不可,以免在談判快要結束時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