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租賃籌資(1 / 3)

第四章 租賃籌資

租賃籌資是各種形式的商業實體廣為運用的一種籌資方式。在店鋪的創建過程中,適當地運用租賃的方式進行籌資,可以減小籌資難度,降低籌資風險。

一、租賃籌資的三種形式

租賃籌資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報酬的條件下,在契約或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資產租給承租人使用。對於承租人來說,這也是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能夠緩解因資金不足、經驗缺乏所帶來的壓力。如果能租賃到現成的店房和設備,就不必花費太多的錢去購置所有的實物了,如能花費少量資金得到全部財產的使用權,就可以大大緩解資金不足所造成的困難。而且,在當前設備更新換代加快的情況下,采取租賃而不是購買設備的辦法,還可以避免因設備更新換代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租賃籌資有以下三種形式:

(一)短期租賃

短期租賃又稱為營業租賃,它是典型的租賃形式,具有如下特點:

(1)租賃期短,通常以季度、半年或一年為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便於承租人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不斷謀求自身的發展。

(2)設備的維修、保養、保險等問題一般由出租方承擔,這樣可以減輕承租方設備管理方麵的責任,減輕創業初期的工作壓力。

(二)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通常是一種長期租賃,可解決店鋪對長期資金的需要,故有時也稱為資本租賃。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的主要形式。

1融資租賃的特點

(1)一般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請,由出租人融通資金引進承租人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人使用。

(2)租期較長。融資租賃的租期一般為財產租賃壽命的一半以上。

(3)租賃合同比較穩定。在融資租賃期內收回投資並獲得一定利潤。

(4)租約期滿後,可選擇以下辦法處理租賃財產:將設備作價轉讓給承租人;由出租人收回;延長租期續租。

(5)在租賃期間內,出租人一般不提供維修和保養設備方麵的服務。

2融資租賃的形式

(1)售後租回。根據協議,店鋪將資產賣給出租人,再將其租回使用,資產的售價大致為市價。采用這種租賃形式,出售資產的店鋪可得到相當於售價的一筆資金,同時仍然可以使用資產。當然,在此期間要支付租金,並失去了財產所有權。

(2)直接租賃。直接租賃是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租入所需要的資產,並付出租金。

(3)杠杆租賃。杠杆租賃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資金借出者三方當事人。從承租人的角度來看,這種租賃與其他形式的租賃並無區別,同樣是按合同的規定,在基本租賃期內定期支付定額租金,取得資產的使用權。但對出租人卻不同,出租人隻出購買資產所需的部分資金作為自己的投資;另外以該資產作為擔保向資金出借者借入其餘的資金。因此,它既是出租人又是借錢人,同時擁有對資產的所有權,既收租金又要承擔債務。

(三)企業性租賃

租賃企業進行經營,是籌措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它是指在不改變店鋪所有權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出租方將店鋪交給承租方經營,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並依照合同規定實行自主經營。

租賃別人的店鋪進行經營,是一舉多得的好事情。從籌資角度考慮,它最突出的是快,可以一次到位,租到後即形成了經營能力,同時可以免除設備更新換代給自己帶來的風險,免除借貸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大震動。所以,企業性租賃籌資是簡便可行的籌資方式。如果聯係到有願意出租的企業,條件基本符合要求,應該果斷地決定進行租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