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九年(1829年),由於東生行拖欠外商債款過多,行商章官逃回老家。東生行的危機觸發了英國商人長久以來在商欠問題上的不滿情緒。英國商人決定強行要回拖欠的債款,於是中、英間一次較大的衝突就這樣產生了。
道光九年(1829年)九月,英國大班采取強硬手段,令英國貨船全部停泊在澳門外洋,要求把進口交易中止。九月初九,英方向兩廣總督提出了8條要求:第一,章官行不許倒閉,章官一定得拿錢回來。如果該行倒閉,外國人將要求立即償清全部欠款。第二,成立新的行號。以後不論成立多少銀行,都不需要承擔破產的中外商人的債務。每個商人隻承擔自己的責任,別人的債務一概不管。第三,新體製開始運行後,舊行號就和它們原先的任何債務脫離幹係,現在他們必須清償債務或申明目前負債的數額。第四,現已破產的老行號的債務,在對每一筆進出口貿易的總量稍作調整之後,加以償還。第五,中國方麵必須每天征收進出口貨物稅,5天之內,總稅款必須由中國政府送交英國政府。第六,允許外國人租借貨棧。第七,行商不必為外國船隻作保,把買辦取消,由船長自由挑選他們中意的商人做交易。第八,減少進口規費的征收額,規費應按船隻大小征收。
對這份請求書,兩廣總督李鴻賓並沒覺得怎麼樣。他在給道光帝的奏折中說,英國人所遞稟帖文義不明,而且一般來說,洋行長期倒閉歇業,拖欠洋人銀子,因而洋人才要求清朝朝廷出麵整頓秩序。他認為,英國人的絕大部分要求都有悖於“向定章程”,而且華人與洋人結交,不好處理事端,萬不可行。隻有區分船隻大小征收進口規銀一項,似乎可以酌情變通,以示天朝上國寬大之懷。他按照這個意思答複了英人。李鴻賓的作法後來得到道光帝的充分肯定。
李鴻賓的回複並沒有讓東印度公司的特派委員會感到滿足。他們決定直接向清帝遞交請願書,並說直到皇帝答複了請願書,他們才把船隻從馬尼拉返回。道光九年(1829年)十二月十七日,特派委員會致信英印總督,向他通報了“令人不滿”的事態,請求他派出軍艦來廣州進行威脅。另外,委員會還建議英印總督親自寫信給中國皇帝,該信或由信使經尼泊爾進入中國呈交,或者由兩艘戰艦到天津交送,得到答複後,戰艦才能離開天津港。
然而,特派委員會內部意見並不統一,由於委員會主席部樓東和東印度公司倫敦董事會不主張采取過激的做法,同時清政府也答應隻收80%的進口銀,這才使瀕臨惡化的事態平息下來。
道光九年(1829年)的風波雖然過去了,然而中英商欠之爭不僅沒有解決,反而更加嚴重。在鴉片戰爭前幾十年間,中英之間衝突的一個重要方麵始終體現在商欠糾紛中。這個問題直到鴉片戰爭後簽訂《南京條約》才得到最後解決。其中戰前積累的三百萬元商欠包含在《南京條約》所規定的二千一百萬賠款中。
“阿美士德”號事件
道光十二年(1832年),“阿美士德”號英船奉東印度公司之命,在中國沿海進行了長達六個月的偵查活動。該公司派出“阿美士德”號的最初目的是促進貿易往來,獲取中國沿海各地何處能夠辟為通商口岸的情報。另外,還可以及時了解當地人民和官府的對外態度和意圖。東印度公司倫敦董事會指出,獲取中國的軍事情報也是該船這次航行的一個重要使命。
由於清朝政府嚴格禁止英國人進入廣州以外的任何港口,因此該船不敢暴露真實身份和目標,故假裝是從印度孟加拉開出前往日本進行貿易的。該船船長叫禮士,另外,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職員林德賽,翻譯兼醫生郭士立也在船上。
道光十二年(1832年)一月二十五日,滿載紡織品、鍾表、望遠鏡的“阿美士德”號從澳門出發,途經南澳島、廈門、福州、寧波、上海和威海衛等地後,又返回到朝鮮、琉球,並於同年八月初十返回澳門。禮士在航行途中專管測量沿海與海道的水深,繪製了航海地圖。主持偵察活動的胡夏米,每到一處,就四處散發名為《英吉利人品國事略說》的小冊子。郭士立則以替人治病為名,趁機在沿途調查和傳教。“阿美士德”號的航行引起了清廷的震動。朝廷接連下令給沿海各省官員,對英船要嚴加防範,不許停泊,不許英人上岸。事實上,“阿美士德”船仍照樣進港停泊,登陸察訪,並在當地和百姓交易來往。為了試探官府的態度,英國人還向所到之地的官府投遞稟帖。英方通過這次航行獲得了中國大量的軍事、經濟情報。
胡夏米等人經過這次偵察後,極為蔑視中國的軍事力量,並向東印度公司正式建議,一定要強迫清朝開放福州。他說:“我敢肯定,想俘虜這些中國戰船隻須四隻印度商船和一艘戰船即可。然後我們直接到閩安通知中國政府,讓他考慮敵與友、貿易與戰爭孰輕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