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個人的問訊都沒有取得太大進展,這案件一時又陷入了僵局。
嫌犯就在眼前,一個油猾,一個冷靜,所供述的內容真真假假,混雜在一起,讓人辨別不清。現在根本無法判斷哪一個是嫌疑犯。
侯衛紅在思考著如何破這個局。
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能夠直接證明這兩輛車與事故相關,因為現在最確鑿的證據隻是兩輛車在白灰廠的交貨時間,這個說明不了任何問題。而鋼結構廠的監控錄像清晰度不佳,也隻能說他們與監控中的兩輛車相似,僅此而已。
所以,隻能推斷這兩輛車在事故發生的時間範圍內,可能經過了事故現場,一切僅僅是推斷和懷疑。進一步說,即使判定了這兩輛車與事故有必然聯係,但是依舊不能判斷哪一輛是肇事車。
更重要的是,目前,警方對劉小海和趙連城也隻是傳喚,按照法律規定,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小時,案情重大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現在十二個小時早已經過了,如果到了明天,案件依舊沒有重大突破,證明他們與事故有直接關係,那就隻有放人了。
焦慮的氣氛在室內蔓延,侯衛紅一根又一根地抽著煙,依然沒有找到問題的突破點。
張鴻鳴也一直坐在侯衛紅的辦公室裏。現在除了侯衛紅,隻有他對這個案子最清楚,侯衛紅就將他留在這裏,也算是一個幫手。
正在一籌莫展之際,這兩輛車的痕檢報告送到了這裏。警方根據預先調查摸底的情況,尋了一個理由,將兩輛車扣押下來,然後兵分兩路,一路問訊司機,一路查驗車輛。
查驗車輛也是異常艱難的。事故已經過去近十天了,即使有事故痕跡,很多也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了。
負責痕檢的警察鑽進車底,希望可以找到人體殘留物,或是血斑,這樣就可以通過DNA比對,確定是否是受害者的人體組織,並據此判定肇事嫌疑車。這個想法雖好,思路也對,但在實際提取過程中卻困難重重。
汽車的底盤被一層厚厚的泥水混合物覆蓋著,黑乎乎的一片。事故發生後這十天裏,這兩輛車一直在營運狀態,車底的泥水掉了一層又一層,又粘了一層又一層,即使有人體組織或血斑,也被衝刷掉,或是被層層覆蓋了,想要找到線索是何等的困難。
當時也曾想到將這兩輛車拆解,深入地進行查找。但這個辦法不但費時費力,能否找到人體組織也是個未知數,況且,這兩輛車目前隻是肇事嫌疑,采用這個辦法也是不妥的。不到萬不得已,還不能采用拆解的辦法。
警方又將重點轉移到車身撞擊痕跡上來。事故發生時,發生了劇烈碰撞,受害者的電動車都已經嚴重變形。如果能夠從肇事車上找到對應的撞擊痕跡,這絕對是一個直接的證據。但在痕檢的過程中發現,車身上留有各種撞擊痕、劃痕太多了,可能都是運輸過程中各種碰撞、摩擦造成的。至於哪一個是發生事故時與電動車撞擊留下的痕跡,一時還無法分辨。況且,相對於巨大的重型卡車,小小的電動車與之碰撞,無異於以卵擊石,能留下多少痕跡呢?即使留下了一定的痕跡,在這十天的時間裏,早已經將新痕變做舊痕,泯沒於眾多痕跡之中去了。
比對輪胎花紋也是一個辦法,雖然不能直接證明車輛肇事,但是可以推斷這兩輛車中哪一輛是肇事車輛。結果依舊是令人失望的,這兩輛車的輪胎花紋與事故現場留下的痕跡都不一致,看來肇事的那輛車已經更換過輪胎了。
侯衛紅看著這一份痕檢報告,仔細推敲著每一個細節,希望從中發現一些問題,但任何問題也沒有發現。
看了半天,侯衛紅將報告扔在桌上,心煩地又點著一根煙,心事重重地靠在椅背上,用手拍了拍額頭,閉上了眼睛,一口接一口地吸著煙,思考著:肇事車輛應該是這兩輛車之一,如果痕檢沒有證據,肇事嫌疑司機再拒不招認,這十天的努力就付之東流了,如何向死者交代?如何向家屬交代?如何向領導交代?如何向自己交代?
此時,張鴻鳴也湊到辦公桌前,看起了這份報告。從頭到尾看完一遍後,他心底裏不禁生起一股怒火,因為按照這個痕檢報告,根本就無法確認這兩輛車是肇事嫌疑車,或者說是排除了這兩輛車肇事的可能性!
他看了看還在沉思的侯衛紅,帶著情緒說:“侯警官,這痕檢報告錯了吧?明明這兩輛車中肯定有一輛是肇事車,發生了那麼慘烈的事故,難道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這是怎麼查的。”最後一句張鴻鳴是嘟囔著說了出來,含著嚴重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