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落鳳坡一役,“鳳雛”殞落:共侍一君,相處有術(2)(2 / 3)

如果大小事務都交於領導者一個人去做的話,領導縱有三頭六臂也無可奈何,因此,做領導的必然要把一部分任務和責任交於下屬去完成、承擔,這就牽涉到一個信任的問題。

有的領導把任務交給下屬後,依然喜歡事無巨細地幹涉和盤問,弄得下屬處於一種非常為難的境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而有的領導則在提出辦事的原則之後,對具體作法毫不過問,而是完全地交與下屬去完成。

對比這兩種不同的方法,很顯然,第二種要高明得多,它可以促進上級與下級之間一種和諧信任的關係,也充分發揮了下屬的積極性,能夠更好地檢驗一個人的思維和辦事能力。

相反,那些不信任下屬的人,無異於是在下屬的腿上拴一根繩子,看他們走偏了一點,就把繩子收得緊緊的,把他們拉回來,長久這樣,下屬們自然不敢再走路,從而也就把他們的創造性、主動性給抹殺了。你想,領導者對下屬這點信任都不給,下屬又怎能信任這個領導呢?信任的力量是無窮的,作為領導,應充分相信和信任下屬的能力,否則,縱然累死也難有大的發展。

因此,做為領導,隻應決定事情的大概,其他的細節和過程部分都應交給你手下的人去辦理,並且,你的部下在事情的細節方麵說不定比你了解得還要多。

但是,領導者在用人上就一定要進行考察,你把任務交給了下屬,並不是說你就把你的責任也推卸得一幹二淨,因此,用好一個得力的下屬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在半途你忽然發現下屬的方向或方法完全錯了再來修補的話,不僅會影響到你的威望,而且會對團隊造成損失。因此,領導者在把任務交給下屬去辦理後,也要進行適當的調查和溝通工作,通過下屬向領導彙報、領導親自考察等形式來了解工作的進展。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並非不考察人而用人,而是考察人之後把任務大膽地交給可信之人。

用人要有“你辦事、我放心”的氣魄,在把任務交給下屬去辦理時,要使他們感覺到“這件事交給你去辦準沒錯”。他們不僅會在工作上全力以赴爭取辦好,同時,也會自然地對領導產生一種親近感和信任感。

“計收馬超”一事中,張魯雖知將任務分給下屬去承擔,但他不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用了馬超,又懷疑馬超,這是他用人的失誤,也正是我得馬超的關鍵所在。

計取漢中:變亂之時,應能處變不驚

我軍與曹操爭奪漢中之時,曹操實力甚至強於我軍,但終因他不能做到“處變不驚”,才中我“疑兵之計”,被魏延一箭射掉兩顆門牙,狼狽而逃,拱手讓出漢中。由此看來,說“處變不驚”是成大事必備的素質,實不為過。

《易經》“師”卦有雲:“在師中吉,承天寵也。”軍中主帥英明正確,就像有天神救助一般。多年征戰沙場,讓我深深地明白:戰場形勢複雜多變,對敵作戰時,使用計謀,是每個優秀將帥必須具備的本領,而雙方將帥都是有經驗的老手,隻用一計,往往易被對方識破。而一計套一計,計計連環,作用就會大得多。

蜀兵挺進漢中之時,曹操率大軍前來抵禦,敵我兩軍在漢水兩岸隔河相對。經過反複研究並察看了地勢,我心中有了對敵良策。我吩咐趙雲挑選五百軍士,攜帶戰鼓號角,埋伏在漢水上遊的丘陵地帶。隻要聽到我軍營中炮響,便擂鼓助威,但是不許出戰。

次日,曹軍前來挑戰,我隻堅守不出,曹軍罵得口幹舌燥,隻好悻悻而歸。入夜,我見曹軍燈火熄滅,立刻命人放響號炮,趙雲聽後,也命軍士鼓角齊鳴。呐喊震天,山穀應聲。

曹軍以為我軍夜去劫寨,急忙起床應戰,卻未發現一個蜀兵。剛剛睡下,鼓聲又起,曹軍又是一陣慌亂仍未發現一個人影。一連三夜,夜夜如此,搞得曹軍精疲力盡,而我軍每晚卻酣睡極甜。可憐曹操夜不能寐,心中甚是膽怯,便撥寨退後三十裏。

我知曹操諳熟兵法,但實不知我之妙計。而且曹操平生為人多疑,雖能用兵,但多疑必敗,我恰恰要用疑兵之計取勝於他。

我請劉備渡漢水在岸邊紮營。第二日,曹操領兵向劉備挑戰。徐晃出戰,劉備按我之計,命劉封出迎。劉封敵不過徐晃,戰不數合,撥馬便跑。劉備領軍往水邊逃去,兵器馬匹散落一地。曹兵追趕過來,爭相拎取,不戰自亂。曹操見勢不妙,慌忙下令鳴金收兵。我煞費苦心設計此局,哪容得曹操如此輕鬆而回。號旗高舉,劉備領兵殺回,黃忠、趙雲從兩翼殺出。曹軍大潰而逃,曹操逃到南鄭,哪料我已算計在先,讓張飛、魏延搶先占了南鄭。曹操無奈,隻得丟盔棄甲、抱頭鼠竄,逃往陽平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