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之因為災荒,浙江、江淮的流民為饑寒所迫,紛紛北上穎州。明年流民將更多,他於是又上書,請求撥款,購買糧食儲存,以免難民“橫屍布路”。蘇軾剛剛為上報浙西災傷事受到彈劾,他並沒有因此而忌憚,又為民請願。在這《乞賜度牒糴斛餖備賑濟淮浙流民狀》的最後,專門譴責了賈易之輩的無恥:“臣在杭州日,親見監司州縣,例皆諱言災傷。隻如今年蘇、湖水災,可為至甚,而台官賈易等,猶欲根究其事,行遣言者。蘇軾積水未退尚土城門,而知州黃履已奏秋種有望。似此蒙蔽,習以成風。”真實上報災情而受彈劾,結果隻能出現“知州黃”這種大水未退已報秋種有望的角色,而最終受害的是百姓。蘇軾提醒聖上注意這種蒙蔽。蘇軾半年之後,調離穎州,改任揚州太守。
蘇軾自穎州到揚州,一路考察,他發現一個奇怪發現。這一帶田間一片翠綠,麻麥如雲,但鄉間百姓甚少,所見者也一個個麵帶愁容。蘇軾摒去了隨從兵卒,親自深入村舍訪問父老。鄉親們對他哭訴:“豐年不如凶年。天災流行,民雖乏食,縮衣節口,猶可以生。若豐年舉摧積欠,胥徒在門,枷捧在身,則人戶求死不得。”蘇軾聽認為這是王安石新政留下的後遺症,新政的一個基本特點是盡量榨取百姓手中的錢,如青苗法是春耕時貸款於民(常常是強迫的),收割時以本帶利收回;而兔役法是農民以錢代役;災年之時,官府知道無油可榨,百姓縮衣忍饑尚能挨過;一到豐收年景,官吏全體出動逼債,敲詐勒索,因此農民們多流落在外,不敢回鄉。
蘇軾在揚州又不顧一切地繼續上書。《論積欠六事並乞檢會應詔所論四事一處行下狀》說:“臣聞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夫民既富而教。然後可以即戎,古之所謂善人者淇不及聖人遠甚。今二聖臨禦,八年於茲,仁孝慈儉,可謂至矣。而努擦日益困農民日益貧,商賈不行,水旱相繼,以上聖之資,而無善人之效,臣竅痛之。”“臣頃知杭州,又知穎州,今知揚州,親見兩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為積欠所壓,日就窮蹩,死亡過半而欠籍不除,以至虧欠兩稅,走陷課利,農未皆病,公私並困。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蘇軾以自己的親身經曆,力訴前情,試圖打動聖上。
一個月過去了,仍無回音,蘇軾再上《再論積欠六事四事劄子》“臣聞孟子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若陛下初無此心,則臣亦何敢必望此政。屢言而屢不聽,亦可以止矣。然臣猶孜孜強聒不已者,蓋由陛下實有此心,而為臣子所格沮也。”由於蘇軾的精誠所動,朝廷在這個月,詔下免除積欠。蘇軾在楊州半年之後,又被調離揚州還朝。蘇軾還朝不久,遷升為端民殿學土、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這是蘇軾一生的最高官職、似乎是樂極生。
於次年(元佑八年)八月,蘇軾的繼配夫人王閏之與蘇軾共同生活了25年,情深意篤,她逝世令蘇軾十分悲痛。在蘇軾尚未擺脫悲痛時,九月,太皇太後高氏離世,她的離世對蘇軾命運影響尤大。太皇太後親政8年,支持舊派,她對蘇軾恩寵有加,數次彈劾都被她擱置一邊。哲宗年紀漸大後,對太皇太後的聽政越來越反感,他有意與祖母對著幹,支持新派,反對祖母所重用的人。太皇太後在世時,尚能穩定形勢,她一去世,哲宗親政,朝綱立即就變了。蘇軾就在這個月,被外任為定州太守,這時國事將變,蘇軾連見皇上辭行也未被允許。於是留書功諫皇上:為政之道在於疏通下情,不要輕信讒言,改變國策。
初到定州視察軍隊,邊防軍務之鬆弛、腐敗令他吃驚。軍中偷竊嚴重,賭博成風,法令不行。蘇軾開始懲治違法者,嚴肅軍紀。他深入軍營,發現營房多已破爛不堪,蘇軾立即上書:“豈可身居大廈,而使士卒終年處於偷地破屋之中,上漏下濕,不安其家?”他向朝廷要來錢款修建軍營,安頓軍士。
為防戰事,蘇軾上書請朝廷扶助當地民間的弓箭社。弓箭社由當地百姓組成,一家出一人,“帶弓而鋤,佩劍而樵”,驍勇敢戰,曾數次擊退過敵人。
蘇軾離京赴定州前,曾諫勸皇上不要“輕有改變”,他已有預感,隨著太皇太後的離世,政局將變。
紹聖元年四月,章惇的黨徒禦史虞策、殿中侍禦史來之石阝先後彈劾蘇軾,所用仍是“烏台詩案”時的故伎。他們在蘇軾的文中尋找證據。蘇軾起草的起用呂大防製詔,其中有“民亦勞止,汔可小休”之語,這句話引自《詩經》,原為諷刺暴君之作,蘇軾用此句被攻擊為將神宗比作周厲王,意在誹謗。蘇軾起草的《司馬溫公神道碑》中,將神宗當政時司馬光退居於洛陽比作“如屈原之在破澤”,這豈不是又將神宗比作了昏庸的楚懷王。凡此罪狀種種,彈劾者要求“明正典刑”,結果蘇軾被“落兩職、追一官”,即落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兩職,追回定州太守一官,以“左朝奉郎”知任英州。虞策認為“罪罰未當”,還應重罰,蘇軾又被降為左承議郎。後蘇軾又被連續追降為建昌軍司馬、惠州安置與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