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說:“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還說:“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認為他在秦國背上惡名,是咎由自取,理所當然的。
《商君列傳》既說商鞅實行變法,使“秦民大悅”,又說他“卒受惡名於秦”。商鞅在秦國到底名聲如何?看來,在司馬遷的筆底,反映了不同的聲音。本來,社會成員對於一個人的評價是難以一致的,秦國那些心懷不滿的宗室貴戚們是十分仇視商鞅的,還有,“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這些人也是對他深懷不滿的。處於秦國利益關係焦點的商鞅,不可能獲得一致的評價。
司馬遷客觀地記述了秦國社會若幹層麵對商鞅的評價,同時也通過他的修史“筆法”表現了他個人對商鞅的好惡。不管怎樣,作為中國古代最偉大的史學家,司馬遷對商鞅的評價是值得我們重視的,他確實指出了商鞅作為曆史人物的個性特點。當然,商鞅的為人為事,是其性格(司馬遷所說的“天資”是這個意思)決定的,還是其思想決定的,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可能的情況是,他的性格因素使他更容易接受法家思想,而法家思想又使他原有的性格特征更為突出。
司馬遷是一位史學家,也是一位文學家。文學家寫作是帶有感情的,沒有感情成不了文學;史學家呢,當然,最好能心盡量平和公正,感情色彩越少越好,但要史學家把感情因素完全排除:幹淨,事實上也很困難。學者評論司馬遷,早已指出,司馬遷的筆端是帶有感情的。熟悉司馬遷的人都知道,他的思想一道(道家)二儒(儒家),對法家是有反感的,而他一生之中遭受的摧殘(他曾受了殘酷的宮刑,這使他對嚴刑峻法有切膚之痛),又怎能讓他對起勁鼓吹以刑懾民的商鞅心懷好感?
商鞅一生中,的確是幹過一些心狠手毒的事的。在曆史的有關記載中,以下麵這樣兩件事最為典型。
他的新法搞了十年,在秦國產生了顯著的成效,原先一些說新法不好的人也改變了態度,從敵視變為擁護。作為變法的主持者,理應對此持歡迎態度,並對原先的反對派給予寬容。然而,商鞅卻不是這樣,他把他思想中知變通達的理性完全拋到腦後,而表現出極度的狹隘和暴戾。當出現一些“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時,他非常霸道、毫無道理地說:“此皆亂化之民也”,把他們都遷到邊城。從此後,老百姓誰也不敢議論他的政令了。
通過《新序》一書的記載,我們還可以知道商鞅所做的更狠毒的事情。有一次,他下達死刑命令,把七百餘人趕到渭河邊上去處死,殺得渭河的水變得通紅,號哭之聲,響徹天地。或許,按照商鞅製定的刑法,七百餘人中確有可殺之人,但也總有可殺可留之人,何不寬大一些,放過些,即使是殺人,又為什麼要這麼集中,搞大規模的屠殺?這似乎也不難解釋,因為商鞅的法家理論使他相信,不這樣不足以使民畏懼。七百餘人的集體屠殺,正是他向民眾示威。他要借用這些死者的鮮血向民眾宣示,隻有絕對服從,決莫妄生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