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雍正給曾靜以特別優待,不僅沒有責罰,而且還玉食錦衣地將其供養起來。他命令地方官員安排曾靜到湖南觀風整俗使任職,又命奕祿帶他到江寧、杭州、蘇州等各省學府去現身說法,當眾認錯,並為雍正辟謠,宣揚雍正至仁至孝和勤政愛民的各種功德,以消弭全國文人的反清情緒。
通過審訊曾靜,雍正得知他弟弟允祀、允禟等人的忠實隨從,在各地宣揚他用非法手段篡奪皇位的內幕,針對曾靜、呂留良及弟子嚴鴻逵的反清觀點,寫出關於清朝統治中國的合法性的辯論,並與曾靜的供詞及《歸仁說》,彙編成《大義覺迷錄》四卷頒發天下。這本書的書首為雍正的一篇萬言長諭,其後是訊問曾靜等人在獄中受審的供詞,最後附上曾靜的《歸仁說》一文。
四卷本《大義覺迷錄》是曾靜的文字獄的曆史記錄,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雍正在曾靜投書案結束後,親自編纂,刊刻成書。
《大義覺迷錄》刊印後,雍正下令頒發全國所有學堂,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不學習者治罪。1730年4月4日,《大義覺迷錄》的第一套刻版完成。第一批印刷了500冊,分發給在京的文武大臣,第二批印成後發送給各省高級官員,各省督撫還收到一套作為其所在省的印書館的範本,以便刻製新的木刻印板,分發給本省的大量的低級官員,後者繼續傳遞給縣鎮內的讀書人。
疆域遼闊的大清國中,大多數人並不識字。雍正皇帝選取了才學與道德都值得他信賴的文人,派遣到西北宣講《大義覺迷錄》的宗旨。這些長期埋首於儒學經典與權力鬥爭中的京城官員,穿越還算繁華的市鎮,走到人煙稀少的鄉村。在所到之處,他們建立起一座座臨時“龍亭”,焚燒香料,在努力營造的莊嚴氣氛中,大聲宣講授《大義覺迷錄》。據記載,當時在蘭州的一場講授中,宣講者是鄭禪寶,大約有一萬名士兵和百姓聚集在一起,虔誠的聽講,在理應人煙稀少的酒泉,則有兩萬人加入了聽眾的隊伍。全國的其他各地,也是書聲琅琅,對《大義覺迷錄》的宣講不絕於耳。
雍正十年,轟動一時的曾靜投書案以嚴懲允祀的追隨者及呂留良後人,寬釋曾靜、張熙而告終。雍正說:“朕治天下,不以私喜而賞一人,不以私怒而罰一人。”並下令說:“曾靜係朕特赦之人。”釋放曾靜時,雍正皇帝還說:“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
然後,雍正的繼承者乾隆卻和雍正對此事的看法不一樣,甚至是背道而馳。雍正死後,新君乾隆登基僅僅四十三天,就將曾靜、張熙處以磔刑,並嚴令收繳和銷毀《大義覺迷錄》,列為禁品。若是民間有人私藏或閱讀此書者,一律處死。從此《大義覺迷錄》成為絕世罕見的一部皇帝撰寫的禦製國書,湮沒二百多年不見天日,這一切更增加了它的神秘色彩。《大義覺迷錄》今存雍正年間內府原刻本及外省翻刻本,另有光緒末年香港仁社書局鉛印本,解放後中華書局有排印本。
乾隆之所以與雍正處置曾靜謀反案大相徑庭,有他周密的考慮。他在青年時代目睹了這場文字案的前前後後,他清楚認識到:父王想將誹謗公布天下,以獲清白,卻起到了完全相反的作用。對曾靜謀反案和呂留良文字獄案的公開審訊和批判,實際是把父王自己推上審判台;雍正的“華夷之別”的新釋、十大罪狀的自我辯解、皇宮中的秘聞醜事泄露、皇子間爾虞我詐、文武大臣間明槍暗箭等等,統統詳細地記錄於《大義覺迷錄》一書中,損害了萬乘之尊皇帝的形象,暴露了國祚和宮廷的絕密,起到反宣傳作用,根本達不到使臣民“覺迷”的目的,隻能更增強人們的反清排滿情緒,對清朝統治極為不利。因此必須徹底剪除禁錮異端思想的蔓延,肅清其流毒。同時留著這兩個彌天重犯“當”反麵教員“更難以起到”感化教育的作用,幹脆一殺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