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倔驢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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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

“叩-首!”

“起-立!”

“.....”

幾名法師在前頭念著經文,如同歌唱詠歎一般。每念完一段經文,法師們撩起法袍的下擺,身後繞棺而行的數百男女便要跟著磕頭行禮,每一次磕頭,都必須中規中矩,一次兩次還輕鬆,連續幾天幾十個一百多次卻能正常人累垮。

這是最隆重的一百零八拜大禮,一套儀式下來,至少是兩三個時辰。(二流隻記得大概流程了,師公具體說什麼話不能準確轉述了,抱歉!)

湘中鄉俗,人死後每七天須祭奠一次,稱為“做七”或“過七”。其中一七‘稱“頭七”、三七又稱“散七”、五七、七七又稱“滿七”、“斷七”或“盡七”。

“做七”時,死者子女要拿著香火,到路口呼喚死者,接引亡靈回家。喪家除舉行祭奠,還要延請僧道誦經,紮製紙花、紙人、紙馬、靈屋、點香燭、燒紙錢祭拜。

到了晚上,還要請人唱夜歌,將死者的生平編出來,以喚醒亡靈的記憶,也是寄托生者之思。

在此期間,喪家設靈座,供牌位,舉行隆重儀式,受唁開吊,親近之人要寫祭文,以為蓋棺之論。

古時父母死後,子女還要服孝三年,俗稱“服三”,滿一年燒紙祭奠,叫“周年”或“燒周年”,稱為“小祥”。第二年叫“大祥”,也要去墳地致祭。滿三周年燒紙祭奠,獻上供品、紙紮。

三年過後,子女即可脫去孝服,改換平常衣著。所以三周年又叫“脫服”或“除孝”,按傳統,喪禮至此才算正式結束。

在民間觀念中,死與生一樣,是一種應時必至的現象,它對於死者來說,未必不是一種解脫。所以民間一貫把婚事和喪禮並稱為“紅白喜事”,舉辦喪事時越熱鬧越好。

按說,“滿七”後就該入土為安了,但因為曾國藩這位長子尚未回來,少了一個捧牌位的孝子,葬禮是無法結束的。

是以曾江氏的棺木現在還停在靈堂中,沒有入葬,而是由曾家的晚輩在靈堂裏輪流守護,每天都有南嶽山的道士做法事,從七月至今已經做了八十多天道場。

為了顯示誠心敬意,周曉峰帶著一幹屬下在曾家停留了一天,並以子侄禮參加當晚的道場,行了一百零八拜大禮,情意之重,可謂至深。

“老曾,我這算是預先還了欠你的賬,咱們已經兩清了。”

前三十年,周曉峰經曆了祖父母與外祖父的葬禮,家中最後去世的老人是他的祖父,那時因為吉時難就,一直做了二十天道場才入葬,幾千上萬個頭磕下去,他最後連腳都軟了,走路要扶牆。

曾家做了三個月道場,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熬下來的,禮之一字,隻是在儀式上就顯得相當沉重了。然而幾千年來的傳統一直如此,死者為大,要極盡哀榮。中國人正是因為恪守著這樣的傳統,內心才如此強大,而通過這樣的儀式,家庭、宗族也就有了凝聚力,人不再是無本之木,無根飄萍。

禮失,則綱常亂,民心散,風俗日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疏遠,門對門的鄰居都不認識,甚至老死不相往來。這到底算是社會的進步,還是人性的退化,很難一時說的清楚了。

曾家能接受周曉峰行大禮,那就是接受他等同親屬至交的待遇了,在古代,這就是一種資格,一種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