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撈上來的女子就是這後兩次凶案的罪魁禍首,不過現在的疑問就是,那女子又是怎麼遇害的呢?他殺?還是自殺?
不過從一點可以看,她如果還要加害的對象一定也還會是男的。這類事情最開始的發生,要麼是為情,要麼是為財色。現在要確認的就是這三個死者的真實身份,不過這是警察做的,我可不用關心,不管是要調查或者真是鬼所為,我要做或者不做都行,因為這沒說我一定要去做,但是為了抓鬼,憑著良心,我還是回去做的,畢竟鬼還在禍害他人。
我決定跟醫院請幾天假蹲守看看,我就不信了,我等不了這女鬼的出現!請了四天假,前麵兩天一點事都沒,浪費了我兩天的寶貴時間,白天隻能休息,那也去不成了,看來隻有休息好,夜晚默默蹲守了,不料後麵兩天還是這樣,這真是見鬼了,不是假見鬼,真見鬼啊!事情越來越有趣了,白白耗了一個假期,這鬼真的夠坑,如果真讓我遇見,有她好看。
如今還是好好上班吧,有什麼事就以後再說吧,說來也巧了,消停一個多月了,河裏好像沒再發生命案了。但是人們一到夜晚還是不敢出門,畢竟事情也剛過不久,警察對這件事還沒有定案,不過還是聽到一些口風,說有人夜裏在屋裏透過窗外,偶爾會看見橋上有人走動,像一個女人。
難道是女鬼是因為沒人出門,才沒有加害的對象嗎?難道真是自己想的這樣嗎?
這事沒結束,每次白天從這裏路過都會聽到許多奇奇怪怪的說法,有的又說警察已經結案了,說都是意外死亡;兩個男的都是喝酒墜橋跌落河中淹死的;聽到這種說法,真是的,我的天怎麼又是喝酒的?又有的人說是那女的被男人劫殺了,變成鬼來報複她出事點裏經過的男人;不過這種說法我還是比較認同的,比起第一種說法。
這天科裏除值班人員外,下午下班後,搞活動聚餐,都到外麵吃了飯,也都喝了點小酒,然後去KTV唱了歌,不過這天天氣不太好,灰蒙蒙的,走的時候差不多十一點了,還時下起了小雨,所有聚餐的人回去,隻有我回去的路上要經過那座橋,因為隻有我住那個方向,我一路小跑回去,可能下雨的原因,又可能是出了浮屍事件人心惶惶的原因,路上一個行人都看不到,不過我喝了點酒,頭暈暈的,剛走到橋的一頭,還未過橋,突然看到橋上有幾個人在打鬧,有點眼花,等我看清,這哪是打鬧,分明在搶劫,兩個男人在搶劫一個女孩的包,我借著酒勁踉踉蹌蹌走向前去,對實施搶劫的兩名男子大喊,吼叫道。
突然踢到東西,我被絆倒在地,我搖晃了一下頭,為了保持清醒,等我從地上爬起,那兩名搶劫的男子已經不見了蹤影,站在我麵前的是那名被搶劫的女子,我看見她麵色蒼白,細聲對我說了聲謝謝,我回答道沒事,這是我應該做的。
那女孩轉身正要離去,我立馬抓住了她的手,她頓時回過頭來,略帶一絲怒氣,我說到:“你的包忘帶了。”
那女孩的包沒被搶走,掉在了地上,我撿了起來,那女孩聽我一說,似乎又消了怒氣,接過包繼續往前走去。
我突然總感覺那裏不對,這女孩像是在哪裏見過一樣,我不斷敲打著腦袋,我愣住了,對了,我剛才抓住這女孩的手怎麼如此冰涼?是她?沒錯!絕對是她!怪不得像是在哪裏見過,原來她就是那天從這座橋下河裏被打撈上來的那具發脹了的屍體。
我對她喊道:“站住!你不是人,你就是那個害人的女鬼!”
突然,她停住了腳步,轉過身來,並且快速的移動到我的麵前,右手一把抓住我的脖子,把我舉了起來,我拚命的想要去掙脫,真快窒息了。突然她把我甩在地上,我摸著自己的脖子,拚命的呼吸著空氣。
她憤怒的對我說到:“我本念你是好人,想放你一條生路,你竟然知道了我是鬼,你就不要怪我了,要怪就怪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