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人的一生,有幾個值得紀念的特殊日子,因為充滿喜慶色彩,皆以“托依”(喜事)相稱。孩子呱呱墜地之後,要舉行命名禮,到了40天,則是“畢須克托依”。而男孩子長到5歲,還有一個重要的割禮習俗,維吾爾語叫“蘇耐特托依”。
既然都是喜事,就要舉行規模不等的慶賀,或登門祝福平安吉祥,或吹吹打打營造歡樂氣氛,目的隻有一個——讓這個喜訊傳遍四方。
所有喜慶儀式中,當屬婚典最隆重,也最熱烈,仿佛過節一樣,充滿民族特色和地域風情,極具魅力。
畢竟婚姻是人生一樁大事,遵循傳統和風俗的作法貫穿整個過程。維吾爾族的婚姻由戀愛、提親、送禮和娶親等環節組成。說到戀愛,我就想起爺爺生前說過,舊社會在鄉下,女孩子一帽子打不倒,就可以嫁人,究其原因就是被生活所逼。到了新社會,青年男女不再為父母之命困擾,隻要有了意中人,就可以自由戀愛,傾訴衷腸。
而作為父母,都希望兒女婚姻美滿、人生幸福,因而將提親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提親者是雙方都信得過的人,不僅機智聰慧、精於變通,善於充當“和事佬”;還要善解人意,照顧雙方利益,扮演“紅管家”角色。提親自然少不了見麵禮,過去是饢、方塊糖和布料之類,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了,送個首飾什麼的已不足為奇。
送禮維吾爾語稱“恰依”,小禮相對簡單,送大禮實際就是定親,講究自然不能少,而且選擇良辰吉日在女方家舉行。彩禮除了一些婚禮必需品,包括金銀首飾、婚禮服和化妝品,最顯眼的就是頭係紅綢的大羯羊了。
婚禮的重頭戲是娶親,不過在娶親之前,還有一個重要的念“尼卡”,即證婚儀式。因其源自於伊斯蘭傳統,帶有明顯宗教色彩,它被稱之為婚禮進行曲的前奏,不可或缺。
這天早晨,新娘家打掃得幹幹淨淨,同時還要準備饢、水果和各式糕點,等候新郎與家人的到來。“尼卡”儀式由宗教職業者阿訇主持,舊社會隻要父母同意,即使沒有結婚手續也念“尼卡”,現在則必須出具結婚證書,因為隻有如此,才意味著這是一門合法婚姻。
舉行“尼卡”儀式,新郎和新娘站立兩廂。當阿訇問及是否願意結為夫妻、互不拋棄時,新郎需迫不及待,立馬高聲響應“願意”。新娘則扭扭捏捏、羞羞答答,輕聲細語說聲“願意”,仿佛眼前飛過一隻蚊子,聲音小得不能再小。
那一年村上巴哈古麗出嫁念“尼卡”,她就紅著臉張不開嘴,急得伴娘熱依汗直戳她的後腰。可她好不容易說了句“我願意”,因為聲音太小,村上有名的“喇叭嗓子”加帕爾就起哄:“聲音小得像貓兒叫,沒有聽見!”巴哈古麗一緊張,張著嘴卻說不出話來,於是急性子熱依汗就取而代之,連喊三遍“我願意!”不但給新娘解了圍,而且讓氣氛馬上變得輕鬆和愉悅起來。
維吾爾族崇尚饢和鹽,“尼卡”少了這兩樣東西同樣不行。所以搶吃鹽水蘸饢,就成了維吾爾族婚禮的突出特色。饢和鹽,一個是現實中必不可少的食物,一個則是維持生命的最基本元素,而且因為鹽本身潔白無瑕的品質,還象征著新生活的開始。所以搶吃鹽水蘸饢,就是寓意婚姻美滿,白頭偕老。所以剛剛還顯得嬌羞扭捏的新娘,這時就判若兩人,下手比新郎還要快呢。我在《出嫁》一文中有感而發,這樣寫道:“吃下這塊饢,讓你銘記歲月的艱辛苦辣;吃下這塊饢,讓你堅守人生的莊嚴承諾。”
維吾爾族下午才娶親,新郎和伴郎西裝革履、喜氣洋洋,在一群同樣興高采烈的小夥子陪伴下,一路歡歌笑語、吹拉彈唱來到新娘家。這個時候花枝招展、風姿綽約的新娘頭戴麵紗,喜淚漣漣,就等著娘家人用紅毯子裹著抬上彩車。
小時候最盼望迎親車從門前經過,每每此時,我們就會獲得喜糖。當大人們抬木頭或搬石塊,放在路中央準備阻擋迎親車之時,我們也沒閑著,找些破罐子和玻璃碴堆在路上。等娶親車來了,勢必有人下車“意思意思”,賠著笑臉催促快快挪開障礙物。於是有人得到一根香煙,有人多了一方新手帕,然而還不滿足,非要再跳民族舞才行。很快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不管舞姿如何,都要跳上一曲,歡快的嗩呐和鼓點,伴著人們載歌載舞,很是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