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張二姨夫逃之夭夭(2 / 2)

開原縣有一個慣偷,民憤極大,被鄉間族長舉報,衙役把他抓捕入監。縣太爺當堂審他,問他叫什麼名子,那人說:“我沒姓沒名,當年從山西逃荒來東北,父母被狼咬死,我讓一個老者救了,老者是一個啞巴,他把我領家去養大。後來老者死了,我也長大了,長大了也沒姓沒名,別人喚我,就‘哎!’一聲。”

知縣想,這“哎”是一個歎詞,也不是名啊,問:“你還有什麼綽號嗎?”

慣偷說:“什麼叫綽號?我老婆排行是二丫頭,屯子裏的人都管她叫二姨,她在屯子裏輩大,我娶了她,屯子人們就都叫我‘張二姨夫’。‘張二姨夫’是不是綽號啊?”

知縣讓師爺把‘張二姨夫’當成慣偷的姓名寫在案卷上。

知縣當堂問:“張二姨夫,你為什麼偷人家東西?”

慣偷說:“沒有啊!你說我偷,你按住我手了嗎?你說我偷啥了?”

慣偷在屯子中有民憤,這次他又進人家屋要下手,沒等偷,就被人抓住了,空著手被人扭送到縣衙。

知縣讓慣偷問住了,不好審問了,便喚衙役說:“打張二姨夫三十大板!”

那些衙役們聽到要打的這個人,縣太爺管他叫“張二姨夫”,哪裏敢真打?隻是輕描淡寫地,舉起板子象征性地輕輕打了三十下。

知縣隨之說:“把張二姨夫給我先關起來!”說完就宣布退堂了。

差役們一聽,知縣的二姨夫關進來了,個個都想討好這個張二姨夫,把慣偷當成知縣的親屬了,天天悄悄地好酒好肉地供著,想等他出去的時候,得他關照,這個慣偷不但沒有受懲治,反倒吃得白白胖胖了。衙役們故意在知縣麵前無中生有地為這個慣偷說了許多好話,結果,知縣便把慣偷給放了去。

張二姨夫回到鄉間胡作匪為,自吹自擂,說縣太爺的管自懷叫“二姨夫”,鄉間人以為他和縣太爺是親屬,從此任他橫行霸道,敢怒不敢言。

相命先生說到此,感歎道:“一些知縣的官職是用錢捐的,那有執政的素質?”

衙役們大都是花錢托人來當差的,不懂官場程序,更別說秉公執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