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獨立篇(2)(1 / 2)

小說對我起著保持快樂的作用,但我並不能保證我時時都會有愉快的心情。況且,憂傷、憤怒和無奈都像天災人禍一般,往往讓我始料未及。為了防止被生活瑣事變得感傷,或是為了讓身心覺得愉悅,我會選擇在我的包或者衣兜裏揣上一本書——我同樣也會建議你這樣做,如果你喜歡看書,這可能會很有效果。通常情況下,我不會看我包裏的那本書,除了我從不在公共場合和嘈雜環境閱讀的原因之外,還因為包裏的這本書暫時失去了被人閱讀的功能。它隻在心理上起作用,它能帶給我安寧,讓我慢慢平靜下來,就像一個十分要好的朋友一樣。當我莫名其妙地難過時,我會想——哦,我包裏還有一本書呢,裏麵的人是不是還在為他們的事煩惱呢?說得難聽點,這或許是逃避,但安寧和快樂至少是我們不再逃避的前提。由於包裏常揣的那本書不是為了閱讀,所以我會盡量選擇一些體積較小、重量較輕的書,讓我隻在悲傷的時候才想起它。《一樁事先張揚的凶殺案》是個不錯選擇,它小到可以輕鬆地放進衣兜裏;偶爾我也會選擇一些重量很輕的原版文學作品,如亞裏士多德的《詩藝術》,馬爾克斯的《愛在霍亂時》以及一些傑克·倫敦的作品,等等。

在我這裏,和閱讀同等重要的,想必你已經很清楚了,那就是寫作。如果要追溯我的寫作曆程,那似乎是件十分久遠的事,事實也正是這樣,它始於我的小學時代,確切地說應該是小學四年級。那時候的我寫作,就像現在大部分人經常想和做的那樣,純粹是出於功利性,為了向同學炫耀,或是為了得到老師的表揚。夠了,我不是在回憶往事,那段為別人而寫作的時光也不值得我去回憶。最初真正萌發要寫作的想法是在一年暑假,我看了《我的名字叫紅》之後。看完那本大部頭的書後,我的心情立刻就激動了起來,我想——就像年少的加西亞·馬爾克斯看了《變形記》之後所想的那樣——我本不知道小說可以這樣寫;現在我知道了,我就可以這樣寫。

一陣熱情過後,我開始冷靜下來,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把日漸深厚的感情從小說上摘除,我選擇了在繁忙的學業中不斷學習,讓我的小說理念、思索不斷進步。要想不斷進步,那就必須要弄明白小說究竟是什麼,它的目的是什麼,它的發展,它的趨勢。我對小說的這些想法和理解在這本書中便有體現,在此我就不必多說了。說到這裏,我們漫無邊際的談話也兜了一個圈,它回到了它的發展上——現代小說的實驗性;而在我國,大部分嚴肅文學和通俗小說根本談不上實驗性,它們全都是麵向傳統,奄奄一息。

我開始閱讀納博科夫、杜拉斯、普魯斯特、福克納等富有實驗精神的小說家們的作品,在他們身上,小說仍在或多或少地往前發展,盡管超現實主義者以及幾乎所有的先鋒派都叫囂小說終究會被一種全新的藝術所取代。那麼,我這樣說是不是就代表我不會學習那些傳統小說家呢?不是的,托馬斯·曼就是我的行為榜樣,他喜歡把他的作品朗誦給他的孩子們聽,我腦中時常縈繞這樣一幅溫馨的畫麵:孩子們快活地歡笑,他們開心地對媽媽喊:“爸爸在講故事!”沒有什麼事比這更令人開心了,我相信不止是我,對於曼,他也一定是這樣想的。而我呢,雖說談不上朗誦,可我也十分樂意把我寫下的東西分享給我的親人、我的朋友,再遠一點,我把它們和跟我一起分享生活快樂的人分享,比如我的妻子、我的孩子……

作品誕生於小說家的筆下,這是毋庸置疑的,對於一位小說家來說,他的作品就像是一個冰冷房間裏的暖爐,如果最後完成的作品跟小說家的初衷越接近、越吻合,那麼它的脈搏就搏動得更為激烈,讓身處這間寒氣逼人的房間的小說家感到溫暖。雖然這聽上去很簡單,然而要清楚,最開始關於小說的想法是在理想中萌發,而定稿則是在最初的想法上綜合各種現實因素後的產物。一個正常人,在受到瑣事、身體原因和較壞的客觀因素影響後,他也沒辦法調和現實和理想,更別說勞累的小說家了。或許要解決構思作品時和完成作品後二者之間存在的矛盾,還得依靠天賦,因此天才是受大家推崇的。他們可以不需要任何經曆,可以任由自己的思維被社會體製僵化,從而喪失想象力,也可以負荷常人難以承受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的壓力,但有一點他們永遠也不會改變——不管用什麼樣的姿勢坐下來,他們握著筆的手就立刻動個不停,好像是沒經過什麼思考就寫滿了這一頁頁的稿紙似的。當我知道世界上存在這樣的人時,我就懷著崇敬的心情那樣稱呼他們:天才,看似不可能存在,卻又令周遭的平凡人備感自己愚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