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如夢令(2)(3 / 3)

佛祖保佑他是人的孩子。

一直,她都不忍心對這個棄她而去的人做狠毒的事,不忍心報複他。她一怒之下燒了那曾經容留法海的淨慈寺,她傷心欲碎地恣意狂鬧胡為,卻沒有追到金山寺去和法海清算。多少次,青兒從夢中醒來,高興地對她說,“姐姐呀,好痛快呀!我夢見咱倆興風作浪,水漫金山,那賊法海喂了魚鱉啦!”她明白青兒講的不僅僅是她的夢,那是一個願望。可是她不答應。他在法海手裏,她的親人。她不能以一個“妖”的手段去奪他回來,她不能以一個“妖”的麵目和這親人麵對,她不能做如此狠毒的事,由恨成妖,恰恰正是法海所希望的。

她不恨這背棄的人。沒有一個“人”甘心情願和一個“妖”廝守:那需要至情至愛和大悲憫,需要一顆佛心。而她的官人許宣,不過是一個凡俗的、平常的、令人心疼的凡夫俗子。第一眼看見他,她就心疼。他挾一把破傘,穿一件打補丁的青布長衫,弱柳臨風似的站在船頭。她一陣心疼:喜愛到心疼。她的人來了,這是人間給她的至寶。

最幸福的日子是他給她的,最快樂的日子是他給她的。那時她不知道這是夢幻般的幸福,她以為和他廝守,做一對煙火夫妻是一生一世的事。她不知自己是在隱藏。二千九百九十九年的苦修埋葬了她作為一條蛇的前生前世,她用二千九百九十九年的時間換得了一個平凡的肉身凡胎的今生。她不要呼風喚雨,不要奇跡,不要長生不老,她隻要這幾十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人生”。她用二千九百九十九年投生再造迎來的“今世”,是光明磊落理直氣壯的。

但是法海的到來毀了這一切。

這個殘忍的審判者以三碗雄黃酒結束了她作為一個人的曆史,或者說,結束了她作為一個人的幻覺。他假她親人之手,使他們倆同時淪入地獄。他逼她重回首,再做“妖”。他逼她的親人,和他一起聯手來屠殺自己的結發之妻。

可是孩子來了。這是那個挾著破傘、穿打補丁長衫、弱柳臨風似的叫人喜愛到心疼的男人給她的饋贈,是“人”給她的饋贈。法海最終沒能讓這個男人真正背棄她,他留在了她身子裏,和她一塊受難。當三盞雄黃酒發作,她周身上下每一寸體膚從內到外忍受著如灼如割如撕裂般劇痛的時候,他在她體內,和她一起忍受了這地獄般黑暗的疼痛。原來,他從沒背棄她,在她以為他遠走高飛離她而去的那些痛苦的日子裏,在她傷心欲絕、發瘋胡鬧、作踐自己的日子裏,她不知道,他其實一天也沒離開過她,一刻也沒離開過她,沒有誰能把他真正奪走——他們已融為一體。

她撫摸那誰也奪不去的生長的血肉,她想,兒,你就是你父親。

當內應、奸細許宣在湧金門碼頭下了船,一路心事重重行來,行到箭橋雙茶坊巷時,天已黑盡。他躊躇再三,反複掂量,最後,一咬牙,一跺腳,推開了那妖精盤踞的家門。可是他看到的是這樣一幅情景,油燈下,如花的娘子正在垂頭做針線,縫著一件小衣服,是嬰兒的紅肚兜,鮮紅的綾綢上繡滿了鮮花。床榻上,攤著一床這樣的東西:小襖小褲、小被子、小鞋小襪、小小的虎頭帽。聽到門響,娘子抬起了頭,他看到了她臉上的蝴蝶斑,那是人間有孕的女人最常見的標記,羞澀靜謐,那是要發生天底下最大事件的證據。他驚得張大了嘴,說不出話。那些小襖小褲純潔無瑕地躺在溫暖柔和的燈影裏,天真安靜地斜睨著這個就要做父親的叛徒。

最後,他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