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師的得失——曹雪芹是作者的來曆(1 / 3)

先生道:上回你問到曹雪芹是《紅樓夢》的作者是如何得來的問題,說來話長,他是經過了諸位大師的分析和解讀確定的。請看我下麵的敘述,你自己領會看看吧!

鈺報道:好的,先生!據我考證《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解讀和分析,自先生的書傳世以來,在古代真正讀懂的有高鶚和戚蓼生。然而高鶚正是因為讀懂,才對原著秉持了否定的態度,從各個方麵衝擊它的思想性和批判性。而戚蓼生的讀懂,采取了理解的態度,是在理解下的沉默。好在戚蓼生心底善良地采用了尊重原著,僅僅留下了一篇序作為導讀和自己讀懂了的證據,之後就選擇了沉默。因為,他也知道真正讀懂會帶來什麼危險。近代以來,可以說自王國維開始,我國出現了一大批真心和科學的對待《紅樓夢》的學者,並且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覺著,他們的研究各有所長,在某些領域做出了卓越的貢獻,然而在某些方麵也存在著嚴重錯誤,大有盲人摸象之感。我想,還是請先生對這些紅學大師的得失,進行剖析,讓我在你的剖析中既可以看到他們的貢獻,也能夠避開他們的錯誤。豈不更好些?

先生道:好的,我也正想通過對各位先生的觀點進行點評,以期整合各方麵的正確認識,讓後世讀者能夠真正理解《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本意,也可以看出曹雪芹的來曆。鑒於篇幅精簡的要求,我的點評全部取消“證”的部分,僅僅就結論直接點出。否則,就這個題目就會有很長的,徒費大家寶貴的時間。但是,如此一來,會令讀者產生思考和論證之苦,但實在難以兩全,敬請大家諒解,認真思考為是。

客觀地講,對高鶚和程子元先生也不能完全否定,他們的續書部分確實矯改了我的主題,客觀上對原著起到了否定的作用;這對後世學人和普通讀者都起到了極大地誤導。危害確實是很大的,以至於後世很多人依然沉浸在寶黛愛情的悲劇裏。我的書不是那種才子佳人故事的俗套,是醒世恒言,是風月寶鑒。寶釵和黛玉不是今世的三角戀愛主角,她們是真正的“合傳”,所謂“釵黛合一”的。高鶚式的割裂其實本身就離開此書太遠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他們是看懂了我的書的,他們的做法危害確實是很大的。也許他們的心是善良的,在那個腥風血雨的年代,對此書的流傳和保護起到了客觀的作用。在今天,大家隻要知道,此書八十回本就是全璧,高鶚他們所續的四十回不是我的作品就是了。現在有必要對它們進行切割。至於戚蓼生他是真的看懂了這部書,但是他不敢說,他模模糊糊寫了一篇序,也算是對此書愛的表達。但是,他的序言簡意深,朦朧中有所指。他對此書的含義和筆法的解釋是精辟的。

近代王國維先生,確實是真心紅學和科學紅學的奠基人。為什麼這麼說呢?王國維說,人生本質是欲望,欲望是痛苦與快樂的根苗,超越痛苦是人生的追求,超越痛苦的道路,“存於出世,不存於自殺”。這就產生了“欲者不觀,觀者不欲”的描寫人生的美術之物,從而出現了“絕大著作曰《紅樓夢》”。是王國維把《紅樓夢》的研究引上了對人生思考和個體生命深層次思考的藝術之路,打破了過去“誨淫誨盜”、才子佳人的各類說教和個體表麵現象的老舊樊籬。正是從人性和人的生命動力思考,王國維先生說,人生的痛苦解脫分為兩種,一種是因為看到他人痛苦而不願意重蹈覆轍便自行出家,一種是自身曆盡人生痛苦然後開始斷欲出世。他說,“前之解脫如惜春、紫鵑,後之解脫如寶玉。前之解脫,超自然也,神明也;後之解脫,自然也,人類也。前之解脫,宗教也;後之解脫,美術也。……。此《紅樓夢》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鵑,而為寶玉者也。”先生就是把《紅樓夢》放在了解決人性痛苦的背景上,放在了對生命曆練的美術式再現的藝術角度上。

這是真正正確的角度,是科學的方法。從這兒出發,引發了王國維及其後來學者對《紅樓夢》的作者的科學論證和對《紅樓夢》精神的科學解讀。王國維接受了叔本華的悲劇觀點,認為《紅樓夢》是悲劇中的悲劇,是“壯美”之作。王國維認為,賈寶玉這個人物按封建道德標準來衡量,是一個不忠不孝的叛道者;然而對於生命、對於自由和人性的追求,賈寶玉一直於痛苦的掙紮中,擺脫了封建倫理的束縛,最後獲得了出世的解脫。他不僅僅看到了《紅樓夢》悲劇藝術的創作手法,而且推上了藝術作品對人性和人的生命動力深層次結論的高度。把《紅樓夢》的美學價值和倫理學上的價值結合起來。

王國維下了一個大膽而且明晰的判斷,“由此觀之,則謂《紅樓夢》中所有種種人物、種種之境遇,必本於作者之經驗”。這是自傳說的最早宣言。進而他大膽的宣示則其作者之姓名與其著作之年月,固當為唯一考證之題目”。

王國維先生從科學的角度,一步一步推導出《紅樓夢》的美學價值與倫理學價值兼具的科學結論,並且推導出“凡此種種”皆為作者必然經曆的結論。這一麵大旗,是自王國維率先擎起的。他的這個結論首先成了胡適先生自傳說的先河,成了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論證的肇始。另一麵,也成了蔡元培先生倫理學探討的引子。特別要指出的是,王國維先生自此看到了“賈寶玉最終出家”的原因,這也是我的作者“假死出家”論的基礎。

這樣一位先知先覺可惜選擇了自殺,選擇了死亡作為出世的道路。撒淚祭奠,祭奠,祭奠啊!他沒有能沿著自己敏銳的覺察,走下去。令紅學多掙紮了一百年。太多的問題留給了後世。

王國維先生從悲劇學說之一管窺探到《紅樓夢》的深底,他敏銳的抓住了那一線透過雲層的亮光,覺知了太陽的光輝。可惜,他沒有給予比較全麵的探討。他的藝術分析的角度也是線性的,正如洛陽鏟的探討。他的《紅樓夢》價值的探討是點性的,僅僅在於洛陽鏟所觸及的密室。他的“倫理學”探討所觸及的範圍比起整部《紅樓夢》的價值僅僅限於一個點上的光輝。但是王國維先生所開創的審美、讀紅視角,他的藝術與價值審視角度,立足於人性,立足於人物內心分析,立足於人物成長分析,解析《紅樓夢》藝術與價值的科學角度開創了一代讀紅先河。可以說,一切科學讀紅皆自王國維始。在此我想補一句:史之稱自胡適始,不準確。胡適僅僅承繼了王國維倡議的考證作者的要求,做了盜墓者的苦力活,他的貢獻在於“證”。但他不懂《紅樓夢》。他給蘇雪林的書信,足以顯露出他的內心的無知,而不是作為一個大師的態度。

胡適先生的《紅樓夢考證》可以說就是沿著王國維先生的判斷,沿著“作者經曆種種”的元定義,大膽假設曹雪芹就是作者本人,推導出《紅樓夢》就是曹雪芹自傳說的結論。沿著這個思路出發,胡適先生確實做了大量的考證工作。這就是胡適先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本義。胡適的這方麵的考證是謹慎的。

一、胡適先生依據曹雪芹自敘傳的假設,大量查閱了清史和民間留存的詩詞等材料,他得出曹雪芹名霑,是曹寅的孫子,曾經榮華富貴,後來很窮,能詩會畫;曾與敦誠、敦敏兄弟交友,縱酒狂歌,並斷定曹雪芹死於乾隆三十年左右。考證了曹寅家事、祖父子侄及孫背族人情況。並征引《隨園詩話》、《小浮梅閑話》、《昭代名人尺牘小傳》、《揚州畫舫錄》、《有懷堂文稿》、《丙辰劄記》、《耆獻類征》、《江南通誌》、《上元江寧兩縣誌》、《聖駕五幸江南恭錄》、《楝亭詩抄》、《四庫全書提要》、《八旗氏族通譜》、《雪橋詩話》、《八旗人詩抄》、《八旗文經》、《居常飲饌錄》、雍正《朱批諭旨》、《曝書亭集》等近二十種資料,確認了曹雪芹的作者地位,認定《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裏麵的真假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真假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

二、在作品版本問題上,胡適依據甲戌本、程甲本、程乙本等版本,征引程偉元、高鶚等人序文以及《小浮梅閑話》、《郎潛紀聞》、《進士題名碑》、《禦史題名錄》、《八旗文經》等五種資料,考清高鶚的身世,確認《紅樓夢》後四十回為高鶚所補。

三、胡適對索隱派的觀點和方法做了徹底的否定。包括對王夢阮及孟蓴蓀的著作《紅樓夢索引》和《董小宛考》進行了精確推論,否定了他們紅樓夢主題是明遺民或者清皇室家事觀點。特別是對蔡元培的索隱手法給了明確的批判,指出蔡先生的索隱諸法毫無道理,是牽強附會,是猜笨謎。同時,他也對附會納蘭性德家事一說經行了批判。

胡適先生的研究,初步回答了王國維先生,《紅樓夢》作者是誰和成書於什麼年代的問題。可以說,在王國維之後,他采用實證的方法,基本上踐行了王國維科學的方法,對《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進行了確認,貢獻是卓越的。他的上述三個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這些足以確定胡適《紅樓夢》研究大師的地位。有人說胡適先生是新紅學的開山祖。其實這是不科學的,真正的開山之人應屬王國維。胡適先生的考證是嚴謹的,但是胡適先生的敏銳性是不足的,他僅僅是一名高超的工兵,不是優秀的旗手。胡適先生的失誤是明顯的,特別是對《紅樓夢》思想性的研究失誤更大,他給後世留下了諸多的批判的靶標。為此他實在不能立足於新紅學“開山祖”的曆史定位。

胡適本人在大膽假設之後的小心求證之中,自己發現了自己不少的矛盾之處,但是也許是時間的關係或者為了成就體係的原因,他采取了故意忽視的方法。而正是這些忽視,成了胡適觀點的巨大軟肋。他看到了作者出生年代的巨大矛盾而不予以糾正,導致了想當然的得出曹雪芹是曹寅孫子的錯誤結論。可以說胡適的研究方法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故意忽視。而不是他說的隻有兩條。他說:

我寫了幾萬字考證《紅樓夢》,差不多沒有說一句讚頌《紅樓夢》的文學價值的話。……隻說了一句“《紅樓夢》隻是老老實實的描寫這一個‘坐吃山空’‘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因為如此,所以《紅樓夢》是一部自然主義的傑作。”其實這一句話已是過分讚美《紅樓夢》了。……在那一個淺陋而人人自命風流才子的背景裏,《紅樓夢》的見解與文學技術當然都不會高明到那兒去。……我向來感覺,《紅樓夢》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學技術上,《紅樓夢》比不上《海上花列傳》,也比不上《老殘遊記》。(《答蘇雪林書》)

在那個貧乏的思想背景裏,《紅樓夢》的見解當然不會高明到那兒去,《紅樓夢》的文化造詣也當然不會高明到那兒去。……我常說,《紅樓夢》在思想見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學技術上比不上《海上花》,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一也可以說,還比不上《老殘遊記》。(《與高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