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憶中的媽是一個很善良,善良到近乎天真的人,但是她也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好像沒有什麼能難倒他,除了柳靖。
若非一往情深,又怎會為情所困。
看著她近乎悲慘的結局,我早已下定決心要離那些情情愛愛的十八丈遠。
我將長時間站立留下的腳印抹去,幸好在地毯上抹去腳印隻是輕而易舉的一件事,小聲地將門關上,我確信關門的那點點咯吱聲傳不到樓下王媽耳中,即便能傳到我也沒什麼好懼,隻是習慣使然,至於手上的鑰匙我不打算放回去,如果我所料沒差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回這個所謂的家了,我要找的已經找到,再留下沒什麼必要。
我一路跑下去,拖鞋在樓梯上響起清脆的聲音。
王媽已經在餐桌上擺好飯菜,據我估計,從我回來到我離開所用時間不會超過二十分鍾,恰逢她看我,我對她露齒一笑。
王媽說:“我正要去叫你,飯做好了。”
我腳步未停,在門口換了鞋,笑著笑著眯起眼:“你告訴他,我知道的。”
王媽瞪大眼:“什麼意思?”
我抱好懷中日記本,推門出去,他在門口,他是柳靖,我點頭:“爸。”
他應聲:“不留一會兒。”
我笑道:“我不樂意見你,你不樂意見我,這兒又沒有別人,假客氣做什麼,真惡心。”
他沉著臉沒說話,眼中精光閃閃,平白的讓人害怕。
我懶得和他玩對視一套,髒了我的眼,奔著遠處去了,不願回頭看他。
我對他始終都是矛盾的,他給了我生命和無虞的物質,但我無法對他親近,因為他背棄了媽和我,我從不認為愛情裏有什麼誰錯誰對,隻有先離開的人才是不被原諒的,盡管他不需要我的原諒,我仍固執的仇視著他。
我餘光中瞥到他不見了,而送他回來的車仍停在門外,他一定是進屋了,或許是看見我手上抱著的東西有所懷疑,更或者他在書房裏安裝了監視器,我傾向於第二個可能,他這樣的人必要的時候可以以自己為餌,不然也無法解釋王媽說他今天不回來,他又是怎樣趕到的。
等進門後王媽就會把我所作所為告訴他,再深的感情也抵不住金錢的誘惑。
然後最多一分鍾後他就會出現在他的書房裏,如果我的推測是真的,他再有所懷疑,一定會把我翻出的幾本書拿出來再翻一遍,當然我知道他不會,他對自己太過自信,自信來自於絕對的實力。
這時他一定會收到我送他的禮物,一本消失的筆記本和一張紙條,真期待他知道時候的一幕,可惜不能親眼目睹,嗬。
紙條上隻寫了兩句話:神的施舍來自於恩賜,惡魔的施舍來自於交易。
不要試圖在神與惡魔麵前隱瞞,他們從開始就知道。
是的,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不說不代表我不知道。
當然我並非神或惡魔,我隻是告訴他一件他應該知道或早已知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