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時常需應用一些藥物治療各種疾病。現認為絕大多數藥物隻要達到一定濃度就可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因此,妊娠期內任何藥物都應考慮到可能導致對胎兒的危害。這種危害可以有兩方麵,一方麵是致畸作用,另一方麵,藥物在正常人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及毒性反應同樣可能出現在胎兒身上。
現已明確,以下九大類藥物可能會引起胎兒畸形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
(1)抗癌藥物。如白血寧和氨甲喋呤,可致畸形或致胚胎死亡而流產。
(2)激素類。糖皮質激素如氫化潑尼鬆可引起無腦兒、死胎、低體重兒,雄激素可使女胎男性化、陰蒂肥大,男嬰可致腎上腺皮質增生。避孕藥屬於女性激素,可造成胎兒脊柱、肛門、心髒、氣管、食管、腎及肢體缺陷。已烯雌酚可引起青春期陰道腺癌。
(3)抗癲藥。如苯妥英鈉可能引起唇齶裂、先天性心髒病和小頭綜合征。
(4)某些抗生素。如鏈黴素可引起耳聾;四環素可使胎兒肢體發育不全和小肢畸形、乳齒黃染及牙釉質發育不全。
(5)抗凝血藥物。如華法令可能引起鼻發育不良、長骨和脊柱的骨骺鈣化和智力障礙。阿斯匹林很容易通過胎盤,孕早期服用可使胎兒發生神經係統及腎畸形,妊娠晚期服用使新生兒易出血。
(6)抗糖尿病藥。口服降血糖藥可引起死胎及胎兒畸形、低血糖、血小板減少症。
(7)放射性同位素。如同位素碘可造成胎兒甲狀腺功能減退。
(8)精神藥物。長期使用氯丙嗪可使胎兒發生視網膜病。
(9)維生素A。孕婦日需要量5000國際單位,不足或過量都可引起畸胎。
藥物作用的時間與畸形的類型有關,受孕後2周內服藥劑量大,可殺傷胚胎致流產。受孕後13~56天為胎兒器官形成期,如神經組織形成於受孕15~25天、心髒20~40天、肢體24~26天,很多器官同時分化發育,用藥後也可能引起胎兒多器官畸形。生殖腺、牙齒、中樞神經係統在早孕期後仍繼續成熟,故受藥物影響後仍有可能發生畸形。所以,孕婦用藥應謹慎小心,嚴格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不可自行其是,以免禍及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