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過期妊娠對胎兒有什麼危害?(1 / 1)

正常情況下,胎兒應在妊娠40周出生,如妊娠42周後出生,稱為過期妊娠。妊娠40周後,胎盤功能便相對不足,胎兒在子宮內處於營養不良、缺氧狀態。胎兒越成熟,其神經係統對缺氧就越敏感,故在分娩時耐受力較低,易發生產時宮內窒息,甚至死亡,死亡率是足月兒的2~4倍。其次還容易發生缺氧性顱內出血,其發生率為足月兒的17倍。新生兒期感染特別是吸入性肺炎比足月兒因此症死亡的多3~4倍。此外,還可能發生胎兒過熟綜合征又稱胎盤功能不全綜合征,這是因胎盤功能減退不能滿足胎兒營養和呼吸日益增長的需要引起的,臨床主要表現為頭顱過硬,囟門變小,皮膚浸軟,失去彈性,皮下脂肪減少,皮膚有皺裂似老人狀,四肢及軀幹增長。這一綜合征的發生率在過期妊娠中的發生率為20%~43%,死亡率為3%~15%。

既然過期妊娠有上述這麼多危害,所以凡超過預產期而未有臨產征象的孕婦,在證實自己的預產期沒有搞錯後,應到醫院檢查,醫生會根據情況來決定是否進行引產或剖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