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是臨床上最常用的藥物,孕婦使用不當也會對胎兒造成危害。下列幾種抗菌藥物孕婦不宜使用。
(1)磺胺類。常用的如複方新諾明,磺胺密啶等。孕婦用藥15分鍾後胎兒血中藥物濃度可達母體的80%~90%。由於胎兒對磺胺類的解毒能力低、排泄慢,故最後胎兒血中藥物濃度可超過母體。妊娠早期使用這類藥物可能影響胎兒器官發育而致畸胎,妊娠後期使用易使胎兒產生溶血性貧血,還可幹擾其膽紅素的代謝,使胎兒血中膽紅素增高,嚴重的可致核黃疸,造成死胎,或出生後新生兒智能障礙、抽搐。
(2)氯黴素。此藥可影響胎兒造血,使其發生再障。因胎兒對此藥的代謝能力差,可在胎兒體內蓄積,影響新生兒的心血管功能,致使其出現嘔吐、呼吸急促或不規則,膚色發灰,低體溫、軟弱無力等症狀,以致造成死亡。這在醫學上稱為“灰嬰綜合征”。
(3)四環素。四環素可與鈣鹽結合,對胎兒的骨及牙齒的生長均可產生不良影響,可造成牙釉質發育不良,長骨生長遲緩。如懷孕後期應用,可使乳齒永久性發黃。四環素還可沉積於眼球組織,引起先天性白內障。
(4)氨基甙類抗生素。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都屬於這一類。可引起先天性耳聾,大劑量可導致流產。
總之,孕婦如發生細菌性感染疾病,應在醫生指導下謹慎用藥。一般來說,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紅黴素、磷黴素、潔黴素等對胎兒的毒性較小,因為它們產生抗菌作用的機製是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而人體的細胞隻有細胞膜,沒有細胞壁,所以對人體基本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