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流產有哪些類型?如何防治?(1 / 1)

根據患者就診的情況,流產可分為下列幾種:

(1)先兆流產。婦女在妊娠28周前出現陰道流血或下腹痛,子宮口未開,妊娠產物未排出,有希望繼續妊娠。孕婦應臥床休息,禁止性生活,陰道檢查要輕,根據病情酌情使用對胎兒危害的鎮靜藥物,要給孕婦精神安慰,解除思想顧慮,生活有規律,加強營養,再根據輔助檢查結果針對病因治療。

(2)不可避免流產。流產不可避免一般多由先兆流產發展而來,此時陰道流血增多,腹痛加重,羊膜破或未破,宮口已擴張,診斷明確後應立即將胚胎及胎盤組織清除。

(3)不全流產。指部分妊娠物已排出體外,尚有部分殘留在子宮內,一般都是不可避免流產發展而來,此時由於子宮內有殘留物,子宮不能收縮,以致流血不止,甚至出血過多而休克。診斷明確後應立即刮宮,必要時補液、輸血、抗菌素預防感染。

(4)完全流產。妊娠物完全排出,一般不需特殊處理,排出物必須檢查。

(5)過期流產。指胚胎在子宮死亡已超過2個月但仍未自然排出者,診斷確立後需盡早排空子宮。過期流產,由於胎兒死亡,胎盤釋放凝血活酶入血循環,易發生凝血機能障礙,導致播散性血管內凝血。

(6)習慣性流產。自然流產連續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每次發生流產的時間在或不在同一妊娠月份,流產臨床特征與一般流產相同。這類流產要查找原因,針對病因治療。常見病因有黃體功能不足、精神因素、垂體功能不足、染色體異常、精子缺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