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1906年 光緒三十二年(1 / 3)

1月:

5日,崧蕃卒,清廷任命端方為閩浙總督。

7日,授那桐為體仁閣大學士,榮慶協辦大學士。

19日,清政府設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廳,撤消工巡局。任命徐世昌、鐵良為軍機大臣。

2月:

2日,光緒見德、英、法、美、日本、荷、意、俄、奧、比、葡、墨諸國使臣。

10日,賞給軍機處王、大臣養廉銀。

12日,福建漳浦反清首領張嬰被殺。

19日,命瞿鴻璣協辦大學士。

本月,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載澤、尚其亨(尚未回國),奏請宣布立憲。奏言謂:“憲法所以安國內,禦外侮,固邦基,保人民……今則環球君主國無不次第舉行。如俄羅斯最強,亦以遼東戰敗,遂從民眾之請求,立布憲法。且立憲政體,利君,利民,獨不便於庶官也。各國憲法……君統萬世不易,而民間之利,則租稅得平均,訟獄得控訴,下情得上達,身命財產得保護,地方政事得參預補救,獨官吏聽上、下之監督,或特簡,或公推,有一定責成。設貪墨疲冗,非上罷斥,即下攻退,無少依違……期以五年改行立憲政體。”

吳趼人之《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小說出版。該書揭露清政府官場之腐敗與黑暗,對促進反清革命運動,有推動力。

3月:

17日,台灣嘉義地區地震,死一千二百人,毀房六千餘間。

25日,詔命各省保護教堂和外國人安全。

本月,(一)兩江總督周馥奏請禁止買賣人口積弊;政務處奏上考核州、縣劃一章程。(二)學部宣示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三)廢除清朝之選秀女(於滿人中選)製度。

4月:

2日,命汪大燮往日本賀天皇婚禮。

12日,開江蘇省通州為商埠。

14日,嘉義又地震。死十七人,毀房千餘間。

23日,因美國舊金山地震,清廷頒庫銀十萬賑濟華僑。

本年春,免浙江仁和等場,杭、嚴、衢三所灶課(鹽稅)及雲南、湖南、新疆額賦,陝西欠賦。

24日,命陸征祥赴瑞士議訂紅十字會公約。

25日,裁各省學政,改設提學使司,該司員缺應由學部擇取深精教育事業並有閱曆者,開單請簡。使司設立之前,暫由督、撫飭教務處人員認真辦理。

26日,光緒接見日本公使內田康哉。

27日,中方代表唐紹儀與英方代表薩道義,在北京簽訂《續訂藏印條約》,將前《拉薩條約》有關內容作為附約。續約規定:西藏是中國之領土,英國不得幹涉西藏一切政治。英國侵吞西藏之陰謀失敗,但仍要求交付賠款。

5月:

9日,清廷命鐵良充督辦稅務大臣,唐紹儀為副大臣。

13日,清政府發庫銀十萬兩,賑水災。

本月,修律大臣伍廷芳、沈家本奏呈《刑事民事訴訟法》;商部奏請預定各省鐵路路線圖,以打破各省官紳各自為計之混亂局麵,統一籌劃;伍廷芳、沈家本奏請死罪改為流徙。奏雲:清朝現行律條內,死罪凡八百四十餘條,超過曆朝曆代,不惟為外人所駭聞,即中國數千年來,亦未有若斯之繁且重者也。現律應擬絞候者,一律改為流罪,均按新章,毋庸發配,歸入習藝所,罰為作工,情節較重者,臨時酌量辦理。

《複報》於日本東京出版,由同盟會人田桐、柳亞子主編,與《民報》相呼應,宣傳反清革命,批駁立憲派之君主立憲論。

6月:

11日,西太後懿旨:“近來時局維艱,民生困苦,深宮宵旰憂勞,無時不以敬天勤民為念。比因賠款浩繁,加以舉辦要政,各省籌捐集款,重累吾民,實為萬不得已之舉……本年湖南、江西等省被水或災,饑民嗷嗷待哺。近畿(近京)一帶,又複缺雨,麥收多歉,糧價驟貴,民食難艱。每念暘雨衍時,偏災屢告(風雨不調,旱澇頻仍),政事缺失,或有未知,循省之餘深為恐懼。我君臣上下,惟當交相谘儆,痛戒因循,實事實心,修明政治。即各省籌集各款,當思民膏民脂,來處不易,務宜樽節(節省)愛養,留其有餘。地方所行新政,如練兵、興學、巡警、工藝諸務,原為教養保衛而設,自不應視為緩圖,但必以百姓之財,皆為百姓之用,不得漫無稽核,濫費虛糜……”

同日,有奏:請飭各直省添設法政學堂,交學部處理;請改良戲曲,交巡警部處理。

13日,北京貴胄學堂開學,學堂總辦為馮國璋。此為滿洲宗室與八旗子弟之專門貴族學堂。

23日,發庫銀五萬兩,賑廣東水澇災。

28日,河南沁河漫溢,朝廷賑災民。

本月,光緒見法國公使巴思德、意大利親王費爾迪安德等於乾清宮。

學部奏陳本部官製職掌:部設五個司,各司設十二個科。政務處、吏部、巡警部議複禦史顧瑗奏請,同意厘定戶口,設立縣下之鄉官製度,請旨依次籌辦。

7月:

22日,德國政府減少直隸駐軍,歸還中國廊坊、楊村、北戴河、秦皇島、山海關各地。

8月:

4日,湖南沅陵反清首領被殺。

本年夏,免浪穹舊逋(舊欠額賦),新疆莎車複荒額賦。甘肅、雲南被災欠賦;賑河南武陟等地水災。

22日,清廷設置川滇邊務大臣,以趙爾豐出任該職,賞給侍郎銜。沁河決口合龍。

24日,江蘇水陸各營旗、防軍改編為巡防隊。

25日,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載澤等返抵京師,呈上奏章(參見本年2月末記事)。光緒命醇親王、軍機政務處大臣、大學士、北洋大臣等閱,定奪辦理。

29日,奉天之大東溝開設為商埠,置海關,以東邊道兼海關監督。

9月:

1日,光緒諭曰:朕奉慈禧太後懿旨:我國政令積久相沿,日處阽危,是以選派大臣出國考察政治。現載澤等回國陳奏,深以國勢不振,實由於上下相暌(隔),內外隔閡,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衛國。而各國所以富強者,實由於實行憲法取決公論,君民一體,呼吸相通,博采眾長,明定權限,以及籌備財用,經劃政務,無不公之於黎庶,又兼各國相師,有變通盡利,政通民和,有由來矣。時處今日,惟有及時……仿行憲政。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家萬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規製未備,民智未開,若操切從事,塗飭空文,何以對國民而昭大信……必從官製入手……次第更張,並將各項法律詳慎厘定,而又廣興教育,清理財政,整頓武備,普設巡警,使紳民明悉國政,以預備立憲基礎……俟數年後,規模粗具,察看情勢,參用各國成法,妥議立憲實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此諭一出,國人大嘩,革命反清運動,發展益速。

2日,光緒又諭:預備立憲,須行厘定官製,命有關大臣編纂厘定辦法,由慶親王奕勖、孫家鼐、瞿鴻璣總司核定,然後取旨遵行。調端方為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

17日,發江蘇庫銀十萬兩,賑徐、海、淮西水災。

10月:

2日,清廷學部奏定《考驗遊學畢業生章程》,規定最優者給進士出身,優與中等者給舉人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