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日,孫中山於南京宣誓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第一任大總統之職。誓詞曰:
“顛覆滿洲專製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製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民國。中華民國元旦。”
同日,中國社會黨成立。張繼、江亢虎、李懷霜、段仁、陳翼龍、沙金、葉夏聲為黨中主要幹部。此黨由“社會主義研究會”改組而成,孫中山向該黨贈書,鼓勵研究社會主義。
2日,孫中山任命胡漢民為總統府秘書長。各省代表會議修正《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如下:(一)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各省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二)臨時大總統製定官製、官規,兼任免文武職員。但以上之事,須得參議院之同意。(三)臨時副總統,於大總統因故去職時,得繼任大總統。如大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得代行其職權。孫大總統公告改用陽曆紀元,並議定於陰曆正月十五日補祝新年。
袁世凱致電孫中山,表示民主共和製和君主製,尚不能肯定,須付之國民公決。孫中山立即複電駁斥:議和故可,但民主共和之製已經議決,不可再議。
3日,孫中山宣布各省代表會議行使參議院職權;各省代表於南京選舉黎元洪為副總統,至本月8日,黎於武昌就職。
黎元洪(1864~1928)湖北黃陂縣人,天津水師學堂畢業。受湖廣總督張之洞委任與德國教練到湖北訓練新軍。曆任馬隊長、前鋒統帶、第二十一混成協統領。於軍中多次破壞革命團體日知會、群治學社、振武學社革命活動。1911年10月10日,武昌舉義成功,因義軍中皆下級軍官,無以孚眾,被擁立為湖北軍政府都督。
同日,各省代表會議暫行參議院職權,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各部總長名單:陸軍部總長黃興、次長蔣作賓;海軍部總長黃鍾瑛、次長湯薌銘;外交部總長王寵惠,次長魏宸組;財政部總長陳錦濤,次長王鴻猷;司法部長伍廷芳,次長呂誌伊;內務部總長程德全,次長居正;教育部總長蔡元培,次長景耀月;實業部總長張謇,次長馬和;交通總長湯壽潛,次長於右任。
同日,袁世凱致電伍廷芳(上海),要求繼續停戰七天(2月4日至10日),並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案同時電達。
4日,孫中山召集內閣會議,研究清室優待條件;原北方代表唐紹儀亦到會;北方將領馮國璋等六十人電伍廷芳,提出與袁相同之清室優待條件。
俄兵侵占中國東北之臚濱縣。
5日,孫中山將最後議定之清室優待條件谘送參議院,議長林森主席,全體議員經審議後,舉手公決通過。該優待條件共三項二十款,主要內容如下:
甲,優待皇室條件:清帝退位後,其名號仍存不廢,以待外國君主之禮待之,暫居宮禁,日後退居頤和園;清帝歲俸每年四百萬兩,改鑄新幣後,再改為四百萬元。宮內人員仍留用;禁衛軍名額、歲俸如舊;所有陵寢、宗廟將永遠奉祀,由民國妥為保護;德宗(光緒)崇陵未完工程及奉安(安葬)經費,仍照實用數目支出;保護其私產。
乙,關於皇族優待條件:皇族上加一清字;王公世爵概仍其舊,並得世襲;皇族私產,一體保護;皇族免兵役義務。
丙,優待滿、蒙、回、藏人條件:(一)與漢人平等。(二)保護其原有之私產。(三)先籌八旗生計,於籌定前,原有口糧暫仍其舊。(四)營業、居住之限製,一律免除。
同日,上海大清銀行改稱中國銀行,並開始營業。此係經該銀行全體股東一致呈請,得孫大總統批準與財政總長批示,將此行改為民國金融機關。
6日,伍廷芳將清帝遜位優待條件電複袁世凱,並將原二十條改為十九條,將甲項之第八款大清皇帝大典全刪。其他同。
基督教美以美會商翼聖、韋亞傑等上書孫中山,欲自立中國耶教會。孫中山本日複函,曉以宗教自由,政教分立之義,同意其自立中國耶教會。
7日,同盟會員馮特民、李輔黃、郝可權於新疆伊犁發動伊犁起義,率起義新軍進攻將軍府,殺死將軍誌銳,推舉前任協統楊纘緒為總司令,與清新疆巡撫袁大化作戰。後至4日停戰。
8日,北洋軍第一軍參議靳雲鵬勸袁世凱擁護共和製,如袁答應共和製,則推袁當大總統。袁則於11日和英國公使朱爾典商議,欲請清廷頒令,由他本人組織一個臨時政府。朱表示讚同。
11日,柏文蔚率北伐軍攻占徐州,當日接參謀本部急電,告知南北議和開始,柏停止前進。
12日,參議院議決中華民國國旗為紅、黃、藍、白、黑五色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軍旗;臨時大總統孫文命藍天蔚節製北伐滬軍和“海容”、“海琛”、“海籌”三艦;命湯薌銘為北伐海軍總司令。皖省清軍朱家寶與倪嗣衝聯合,進攻壽州民軍。袁世凱示意清皇室退位為好,並命談判代表唐紹儀詢問南京代表伍廷芳:若清帝退位,大總統之位,果真讓於袁否?
14日,蔣介石奉陳其美之命,主持於廣慈醫院刺殺陶成章。
15日,孫中山複電伍廷芳:“如清帝退位,宣布共和,則臨時政府決不食言,文即可宣布正式解職,以功以能,首推袁氏”。本日,雙方商定停戰十四天,此為第六次停戰。山東登州宣布成立山東軍政府,以劉藝舟為都督。
16日,上午,袁世凱進宮陛見隆裕皇太後和小皇帝,以國務大臣聯奏名義,請清帝退位。上午兒時,袁奏畢回府,車過東華門大街,於祥宜坊被黨人投彈炸車。袁雖未受傷,但受驚非小,自此不再出門,一切由趙秉鈞、梁士詒代辦。
17日,清廷召開禦前會議,由隆裕皇太後主持,滿蒙王、公、大臣約十四人參加;趙秉鈞、梁士詒代袁世凱參加。討論結果,清室拒絕退位,亦拒絕袁氏於天津設立臨時政府。
18日,鑒於袁世凱已表明,同意清帝退位態度,南北雙方於本日討論清帝退位後之優待條件,但袁仍堅持承清之命,自組臨時政府之意。
19日,隆裕於養心殿再開禦前會議。清室各王公大臣仍然反對退位,未有結果。
20日,孫中山再電申明五條件:(一)清帝退位,即係帝製消滅,非隻虛名。(二)袁世凱須受民國推舉,不得由清室授權。(三)袁世凱對中外發布政見,服從共和,作為被推舉基礎。(四)臨時政府不容有兩個並存,清帝退位後,民國政府為統一政府。(五)袁世凱可被選為實任大總統,不必用臨時字樣。
同日,南京臨時政府議定清室優待條件六條;南京舉行第一次內閣會議,議決袁氏須於二十天內,切實答複清室優待條件。
22日,孫中山電告伍廷芳,指出讓位條件為:清帝退位;袁即時宣布政見,絕對讚同共和主義;袁以一個國民身份,由參議院選為臨時大總統;袁當選後,信守憲法。袁接伍氏轉電後,對個人權位有所顧慮,本日又重提以國會解決國體問題,進行拖延。與此同時清軍進攻山東登州、黃縣。次日,清軍自豫、甘二省進攻陝西民軍。清廷又命張廣建出任山東巡撫,以張勳護理兩江總督,表示不承認山東都督與南京政府。袁亦表示主戰,並命令各軍準備作戰。
23日,段祺瑞受袁世凱指令致電清內閣,促請實現共和製,說明軍人均反對再戰,各將領均傾向共和,有不可遏抑之勢。此時馮國璋、王士珍主戰,袁世凱則附和之。
25日,孫中山與黃興聯銜通電,表示清帝如不退位,則決心北伐,直搗幽燕。同日,段祺瑞領銜發出四十二人聯合通電,公開促請清帝退位,建立共和國體(段此時任湖廣總督)。
26日,清廷命額勒渾代理伊犁將軍,文琦為塔爾巴哈台參讚大臣;免李家駒職,以許鼎霖為資政院總裁。革命黨人彭家珍刺殺清室頑固派良弼,良弼越二日而死。
27日,伍廷芳向袁世凱發出最後通牒電,如至1月29日清帝仍不宣布退位確息,則一切優待條件全行作廢。同日,孫中山又電各國駐華公使,揭露袁氏陰謀:“本總統甚願讓位於袁,而袁已允照辦。豈知袁忽欲令南京政府立即解散。此則為民國萬難照辦者。蓋民國之願讓步,為共和,非為袁也。袁若願盡力共和,則今仍願相讓……蓋袁氏之意,實欲使南京政府一並解散,俾得以一人而獨攬大權”。
28日,民國參議院正式成立,各省到院代表共三十人。雲、貴、陝、川、奉天、山東、河南各省參議員尚未到會,由原代表代理,共十二人。總計四十二人。
大總統孫中山到會致詞,特別指出:“破壞難,建設尤難”。同日,清軍占領潼關。
29日,民國參議院舉林森為議長,陳陶怡為副議長。大總統孫中山致電伍廷芳曆數袁氏阻止共和實現之罪狀,並警告袁世凱,如再玩弄陰謀,則滅之而後快。電曰:
“此次議和屢次展期,原欲以和平手段,達共和之目的。不意袁世凱始則取消唐紹儀之全權代表,繼又不承認唐紹儀於正式會議時所簽允之選舉國民會議,以議決國體之法;複於清帝退位問題,業經彼此往返電商多日,忽然電稱並未與伍代表商及等語,似此種種失信,為全國軍民所共憤。況民國既許以最優之禮,對待清帝及清皇室;今以袁世凱一人阻力之故,致令共和之目的,不能速達,又令清帝不能享遜位之美名,則袁世凱不特為民國之蠹,且實為清帝之仇。此次停戰之期屆滿,民國萬不允再行展期,若因而再啟兵釁,全唯袁世凱是咎。舉國軍民,均欲滅袁氏而後朝食。”此電由《時事新報》公諸天下。
同日,袁世凱上奏章,促請清帝退位。
30日,隆裕太後召開禦前會議。此次會議,各王公已無人發言,眾均唯唯,當場議決實行共和製。但隆裕打算實行虛君共和製,即皇帝仍在位,但不問政。袁則表示此路不通,堅持清帝退位原議。
奕勖、載灃入覲,均以人心傾向共和,官軍亦無鬥誌,不若遜位全終,猶得優待。隆裕皇太後決定自行頒布共和。
同日,孫中山谘請參議院審議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法。該法共五十五條,主要內容為:(一)政府構成——臨時大總統、副總統、內閣、參議院、法司(由法官組成)。(二)人民——資格、權利與義務(言論、出版、結社、財產、選舉、陳情、訴訟等權,納稅、當兵等義務)。(三)臨時大總統、副總統之產生與權力——由各地方代表公舉:權力——總攬臨時政府政務,公布參議院議定之法律,但有權請參議院再議,以一次為限;大總統認為非常緊急必要時,得發布等同法律之教令,但發布後,須提請參議院議定之;大總統得與外國宣戰、媾和、締結條約,但條約需經參議院議定;統率水陸軍;大總統除典試院、察吏院、審計院、平政院之官職,及考試懲戒事項外,得製定文武官職、官規;大總統任命閣員須得參議院之同意,此外之文、武官員,大總統得依法任免,並給予章差、榮典;大總統可依法宣告戒嚴,及宣布大赦、特赦、減刑、複權。(四)參議院,由各省選舉之參議員組成之。(五)法司,以大總統任命之法官組成之。(六)該法由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可以修改。
南京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電令各省推行社會教育。
本月,清新軍第二十鎮第一、二營管帶施從雲、王金銘受同盟會指示,發動灤州起義,舉王懷慶為都督。王騎馬逃走。袁世凱調第二鎮曹錕前往鎮壓,義軍乘火車西進,至雷莊發生遭遇戰。施從雲、王金銘被誘談判,遇害就義。起義失敗。
2月:
1日,孫中山接見婦女界代表張昭漢、程穎、陳鴻璧、唐群英等四人。該四人並繳上募捐軍餉二萬元。
同日,清廷派張錫鑾會辦奉天防務,李盛鐸代理山西巡撫,盧永祥會辦山西軍務。
3日,南京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通告征集國歌歌譜並歌詞;黃興布告取消其大帥名義。
清廷命張鎮芳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自由黨於上海開成立大會,領導人為《天鐸》報社社長李懷霜,其政治主張,偏向社會主義。
清隆裕皇太後授袁世凱全權辦理商討清室優待條件,並宣布準備公布退位詔旨。
7日,孫中山召集同盟會員之參議員研究製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宋教仁仍堅持責任內閣製,欲以內閣製限製袁世凱之權力。胡漢民反對此議,欲以地方自治監督中央。孫中山則曰: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眾皆讚成。繼而解釋說明此條之目的:“一以表示我黨國民革命真意之所在;一以杜防盜憎主人者,與國民共棄之”。
山東革命黨人等攻占諸城縣城,組建山東軍政分府,五日而失敗,三百餘名革命黨人殉國。
8日,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發表尊重中國主權、保持中立聲明。美國麥高萬攜國務卿諾克斯函件拜訪孫中山大總統。
教育總長蔡元培發表《對新教育之意見》一文。提出教育五宗旨:(一)軍國民教育。(二)實利主義教育。(三)公民道德教育。(四)世界觀教育。(五)美感教育。
清隆裕太後召見袁世凱,商討優待清室條件,對6日條件有所修改(修改不大),袁氏即將此條件電告南方代表伍廷芳。
同日,日本人犬養毅、頭山滿、寺尾、萱野等人,到南京向孫中山轉達日本外相內田康哉狂妄幹涉中國內政的態度:
“支那那樣的國家,能夠實行共和政體嗎?帝國政府對於革命黨的主張,絕對反對,並有決心即使出動武力也要援助滿清政府,推進君主立憲政體。希望將這個方針,也轉達南方革命的政府”。犬養毅說以上內田談話是混帳話,不能傳達,但他到南京後,還是轉達了,犬養毅並建議孫中山聯合岑春煊、康有為,共同對抗袁世凱。孫中山對此斷然拒絕。頭山滿(黑龍會頭子),亦建議徹底北伐,反對南北議和(希望中國長期內戰)。
孫中山大總統谘請參議院複議臨時政府地點。此次複議,爭論激烈,投票結果以十九票對七票通過臨時政府地點仍設南京。
9日,民國代表伍廷芳將清室優待條件之最後修改本電告袁世凱,並說明此條件不可再改。此最後文本為:(一)清帝辭位以後,其名號仍存不廢,以待外國君主之禮待之。(二)暫居宮禁,日後退居頤和園。(三)清帝歲俸,由民國政府給予四百萬元。宮內人員、禁衛軍仍留用。(四)所有陵寢宗廟將永遠奉祀,由民國妥為保護。(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及奉安經費,仍照實用數目支給。(六)保護其原有私產。此次隻將“遜位”改為“辭位”。清室8日修改條件,民國臨時政府未予接受。清室修改條件為:“大清皇帝改稱皇帝,相傳不廢”,並有將文本交與海牙國際公會存檔之句;皇室年俸至少為三百萬兩;王公世爵仍舊等。清室條件中未提退位,仍欲行“虛君共和製”。
10日,北伐粵軍司令姚雨平攻克徐州,軍威大振。次日孫中山改北伐軍為討虜軍。
11日,袁世凱致電孫中山:“南京孫大總統、參議院、各部總長、武昌黎副總統同鑒:共和為最良國體,世界所公認……大清皇帝既明詔辭位,業經世凱署名,則宣布之日,為帝政之終局,即民國之始基(此言有意否認南京臨時政府為民國始基),從此努力進行,務令達到圓滿地位,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
同日,臨時政府公布《臨時約法》。該約法七章五十六條。其主要內容為:(一)主權屬於全國人民。(二)國會選舉總統、副總統。(三)三權分立。(四)實行責任內閣製。(五)公民享有言論、結社、集會、出版等自由。(六)保護人權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
12日,清帝溥儀宣布退位,帝製廢除。共下退位詔書三道,並附清室優待條件於後(9日改定本)。第一道為退位詔書,其中有“即由袁世凱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字句十分不妥,且有嚴重後患,孫中山視之震怒,責其不當。袁世凱致電南京,承認南京臨時政府與孫大總統,並通令北方各軍完全采用民國五色旗幟。
13日,孫中山向中華民國參議院辭職,並推薦袁世凱為中華民國第二任臨時大總統。但附有三個條件:(一)臨時政府設於南京,不能更改。(二)大總統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到南京受任時,本大總統及國務員乃解職。(三)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製定,新任總統必須遵守,並遵守所頒布之一切法令章程。
同日,袁世凱改《內閣官報》為《臨時公報》。
14日,孫中山親臨參議院辭大總統職,參院接受,並議決新總統未到任前仍不解職。
15日,孫中山率內閣大員祭明孝陵。同日,南京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下午,舉行中華民國統一大典,放禮炮二十一響。對於這次統一,孫中山之個人摯友、美國人荷馬李,有一段言論:
“你們的共和國和我們一樣,隻有靠劍才能保有他的美麗和自由……中國的敵人,是她的曆史性的和平主義,政治上的腐化和日本三者。我們有著這三個共同的敵人,如果不能打擊它,我對於這國家都無能為力了”。荷馬李此前於1912年元旦亦曾對孫中山有如下談話:
“中國與美國同濟共和,而有共同敵人在,此敵人即為日本。吾兩共和國若不早日攜手太平洋國防,遠東以及世界之大患,將不可避免。吾為待死之人。雖嚐為書儆吾國人而莫予聽,公其矢此警覺,以拯世局。”
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在庫倫組建“大蒙古國”,年號“共戴”。俄國最初以通商與外蒙活佛往還,並以布裏雅特人出入外蒙。活佛漸有叛清之意。但清政府並不注意,而以昏庸官僚三多為庫倫辦事大臣,“舉辦新政”,措置為外蒙所不滿。辛亥革命發生後,陰曆11月30日。哲布尊丹巴限三多三日內帶各文武官員及馬步兵隊等從速離境。此時俄蒙軍已有五千人,而駐庫倫清軍,才一百三十。三多無力抵抗,即由俄軍押送出境,取道西伯利亞鐵路回京。
同日。袁世凱通電謂:北方軍與全蒙代表均推本人為臨時總統,又有清帝委任,無足再論;北方危機四伏,舍北就南,變端立見,而一時間又無適當人選自代,“然長此不能統一,外人無可承認,險象環集,大局益危,反複思維,與其孫大總統辭職,不如世凱退居……已請唐君紹儀代達此意,赴寧協商”。
16日,袁世凱再電孫中山,表示願就臨時大總統之職,但前電所述實際困難,仍請理解,待南京專使到北京後,麵商一切。並問專使為何人,何時啟程,何時抵達北京。
17日,昨日,南方議和代表伍廷芳、溫宗堯、汪精衛電辭代表職。本日,大總統孫中山準辭。
孫中山急電袁世凱,仍請薦人維持北方秩序,以便來南京就職;參議院議決接受北方統治權五辦法,谘請孫大總統施行:(一)未立都督各省,將原有督、撫撤銷,另設都督,以為該省之行政長官。(二)各省都督,由各該省人民公舉,未舉定以前。由臨時政府電委原有之督、撫為臨時都督,暫代其職。(三)由臨時政府通電各省諮議局,改諮議局為臨時省議會,限一月以內召集臨時大會,公舉都督。(四)臨時省議會將都督舉定,電臨時政府承認後,即日視事,並由大總統補給委任狀。(五)以上所指各省,係指東三省、直隸、河南、山東、甘肅、新疆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