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1916年 民國五年(1 / 3)

1月:

1日,袁世凱改中華民國為中華帝國,並改本年為“洪憲元年”。各部總長均到總統府“排班朝賀”,並三呼皇帝萬歲。袁則繞“寶座”三周,略說客套而“散朝”,如猴兒耍戲一般。總統府即日改為新華宮,收文處改為奏事處,宮內稱“大內”。次日,又改袁家墳地為“陵寢”。但元旦登極,因義軍反對和外交受阻而未敢付諸實行。至於洪憲年號,民間多不奉行。外交公文,也因外交使團不予承認,仍用民國年號。西方譏笑袁世凱為“皇帝總統”,場麵難堪,袁成了曆史醜角。

同日,公布“洪憲元年”年度預算:歲入經常門共四萬二千六百餘萬元。歲入臨時門共四千五百餘萬元。歲出經常臨時總計為:四萬七千一百餘萬元。

袁世凱申令提高警察權。

袁令孔令貽仍襲封衍聖公,並加郡王銜。以金邦平兼全國水利局總裁。督辦煙酒事務署成立。修訂《新聞電報章程》。

同日(1月1日),孫中山電陳其美,告知反袁軍事計劃:粵省將要發動;鄂、贛應即迅速行動;上海不宜急於發動,當圖萬全之策。新疆亦應電促其發動。

同日,雲南成立護國軍政府,發出討袁檄文,並列出五項要約,其主要內容是:(一)翊衛共和,誓除國賊。(二)發揮民權政治精神,實行代議製度,尊重各級地方議會之權能。(三)采用聯邦製度,省長民選,組織活潑有為之地方政府。(四)改造中央政府,召開正式國會,更選元首,以代表中華民國。

3日,因外國不承認袁世凱稱帝,袁令各機關對外仍稱民國,對內則稱“洪憲”年號。準農商部設立林務處,專司全國森林。

4日,袁世凱派軍三麵進攻雲南:川省為一路,派軍三個師,即第三、七、八師入川;湘省為一路,派馬繼增第六師入湘,於常德起兵向雲南進軍;桂邊為一路,派龍覲光率軍經桂邊百色進攻雲南。以曹錕為三路軍總司令督率進軍。川省一路又分三路進攻雲南,由張敬堯統領第七師,曹錕兼入川軍第三師師長,第八師為李長泰,並有飛機四架參戰。因此,蔡鍔第一軍戰鬥最為激烈。

同日,安徽將軍倪嗣衝等,電請袁世凱早登帝位。

6日,陳炯明奉孫中山之命以廣東共和軍總司令名義率部於惠州等地舉義反袁,但戰至7日而失敗。

8日,袁特任王占元為襄武將軍督理湖北軍務。北京政府頒布修正師範學校規程。

10日,外蒙改用“洪憲”年號。唐繼堯代表李宗黃於滬訪晤陳其美聯絡討袁事宜,並請陳轉致孫中山函。函雲:繼堯自入同盟會以來,受我公(孫中山)革命之灌輸,始終無二……我公撐天一柱,領袖群倫,竊盼登高一呼,俾眾山之皆應,片言仗義,重九鼎以何殊……並派李君宗黃駐滬,密與各方麵同誌相機接洽,或為楚材之借,或為蜀鍾之應,或拔戟以共除巨魁(指袁),或解囊而樂助義粟,總期早除袁逆大憝(惡),複我民族之自由,如蒙訓示,當由李君就近趨候,稟承一切。

11日,湖南長沙教育會長葉德輝等電請袁世凱早登帝位。

15日,唐繼堯等致書梁啟超(上海),盼長江下遊發動討袁,並請策劃外交與建國問題。日本政府拒絕袁之特使訪日。農商部正式成立林務處,金邦平兼任督辦。《民鐸》雜誌創刊於日本東京,主編李石岑。該刊物宣傳尼采超人哲學,後期轉向對馬克思主義之研究。

17日,岑春煊自滬赴日籌款,以支持雲南護國軍討袁之役。

18日,孫中山致書康德黎夫人,請其敦促英國政府停止與袁合作。

19日,新華宮發現炸彈五十餘枚,有誌者欲以此暗殺袁世凱。

20日,孫中山致書鄧澤如,囑籌討袁款項。

21日,日本政府警告袁應緩延帝製實行。

25日,梁啟超致書陸榮廷,促其早日起兵討袁。

同日,黑龍江省索倫山區失火,火勢延燒五六百裏,三晝夜始息。

27日,貴州護軍使劉顯世宣布反袁獨立,加入護國軍,命戴戡出兵湘西。

本月,孫中山致書袁世凱部將,勸其勿助袁逆。

同月,孫中山命居正至青島經營中華革命軍東北軍,準備北上討袁。至3月13日,孫中山正式任命居正為東北軍總司令,經營山東、直隸和山西之討袁軍事。與此同時,袁世凱向日本政府提出支持其稱帝交換條件六條:(一)吉林奉天兩省司法權。(二)津浦鐵道北段管轄權。(三)天津、山東沿海海岸線管轄權。(四)聘日本人為財政顧問。(五)聘日本人為軍隊教練官。(六)中國兵工廠中日兩國合辦。但日本政府見其帝製運動已遭到國人一致反對,未予答應。中華革命黨立即將此六條通告國內外,輿論大嘩,連康有為也加入反袁浪潮。各地義軍更此起彼伏,反袁運動推向高潮。

2月:

1日,北京政府製訂《著作權法注冊程序及規費施行細則》。

2日,農商部地質調查局成立,由張軼歐兼局長,丁文江為技正顧問,安特生任會辦。公布修正勳章令。

3日,北京政府擬定之中央及地方農事試驗場聯合辦法,通行辦理。

5日,中華革命黨人朱執信發動廣東番禺石湖村反袁起義,戰至9日失敗。

8日,袁任命龍濟光為雲南查辦使,並特任為臨武將軍。

10日,審計院審計官改為簡任。

本月中旬,中華革命黨廣東黃埔反袁舉義失敗。武昌南湖駐軍起義反袁,亦失敗。長沙革命黨人反袁起義又失敗,楊王鵬等二十八人被殺。

12日,錦縣開為商埠。以張鎮芳督辦河南六河溝煤礦公司事宜。

17日,李宗黃於南京密晤馮國璋,征得馮國璋隱為中立立場。

18日,武昌南湖馬隊反袁起義,旋失敗。

21日,日本政府警告袁,若不延緩帝製,將出兵中國,並承認南方為交戰團體。

23日,袁申令延緩登基。袁令興修全國水利工程。

26日,李烈鈞第二軍進入廣西。

27日,袁令規劃全國鐵路。

28日,袁令“立法院”提前召集開會,以“國民會議”複選當選人為立法院複選當選人。北京設立高等警官學校。

本月,日本民間成立“有誌大會”,決議倒袁。

3月:

1日,袁派肅政使分赴各省,詳查負責征收之官吏經征情形。

2日,公布《外交官領事官官製》。

3日,北京政府司法部通令總檢察長、各省審檢廳長,檢查所屬人員積習,以維護法庭威信。

4日,梁啟超應邀自滬赴桂,見陸榮廷。袁世凱申令國人,以國家興亡為己任,支持其帝製運動。

5日,袁批準立法院複選當選人施行辦法。

7日,日本內閣通過實力幹涉洪憲帝製方針。直隸等十省均成立警務處。

8日,北京政府訂定留美學生事務規程。

10日,袁世凱發行“洪憲公債”二千萬元。

11日,李烈鈞護國第二軍進攻百色,重創龍軍。袁世凱公布《頒爵條例》。

12日,公布《傳染病預防條例》。

13日,袁世凱令規定平政院、肅政廳行政權限辦法。

14日,袁令立法院議員單選於4月10日舉行,蒙藏青聯合選舉會之單選於4月15日舉行。

15日,廣西陸榮廷宜布獨立反袁,陸為都督,並派軍進攻湖南。袁為之震驚。

16日,梁啟超、黃溯初抵達海防。

17日,袁世凱召梁士詒入府,商討取消帝製。此時,康有為、徐世昌亦致書袁世凱,勸其取消帝製。

18日,袁頒布立法院秘書廳、警衛處官製。陝西籌設通誌局,續修通誌。陝西中華革命黨人王紹文等十八人因密謀討袁事泄被捕,被陸建章殺害。同時,渭北有郭堅、耿直、曹世英、高峻等人亦宣布討袁護國,驅逐陸建章,連克十餘縣城。

20日,袁授馮玉祥為陸軍中將。岑春煊等與日商竹內維彥簽訂日金一百萬元借款合同,作為護國軍費用。

21日,袁特任徐世昌為國務卿,特任李厚基為建武將軍,督理福建軍務。

同日,馮國璋(江蘇)、李純(江西)、張勳、靳雲鵬、朱瑞等各省、地區封疆大吏聯名發出密電勸袁取消帝製。

22日,袁世凱接受馮國璋、李純、張勳、靳雲鵬、朱瑞五將軍要求,申令撤消帝製,但仍以大總統名份嚴令鎮壓護國反袁之軍事行動。袁申令召集代行立法院臨時會議,宣布23日開會。山東肥城縣農民為反對清查田賦舉行暴動,並焚燒官署及四鄉丈量局。繼之有東平、東阿、平陰、新泰等縣農民,亦相繼發動。旋被駐軍鎮壓之。

23日,袁廢止洪憲年號,仍改為中華民國五年,並以徐世昌、段祺瑞名義,致電唐、蔡等,要求停戰議和。

24日,唐繼堯通電迫袁退位,以黎元洪繼任大總統。

25日,司法總長章宗祥通令各省司法機關切實辦理假釋。

26日,十七省國會議員穀鍾秀等,通電迫袁退位,反對其仍當總統。同時有十九省公民聯名發表反袁宣言,主張以武力迫袁退位。

同日,滇、黔、桂護國軍聲明:“袁世凱一日不退位,議和一日難就範”。並提出六項停戰條件:(一)袁世凱於一定時期內退位,可免其一死,但須驅逐於國外。(二)誅戮附逆之楊度、段芝貴等十三人以謝天下。(三)抄沒袁及附逆十三人家產。(四)袁世凱子孫三世剝奪公權。(五)袁退位後,按約法以黎元洪副總統繼任。(六)文武官吏除國務員外一律照舊供職。

袁世凱不接受此六條,護國討袁之役繼續進行。

27日,袁令恢複民國法令。中俄訂立哈爾濱璦琿鐵路借款合同。

28日,廣東欽、廉宣布獨立反袁(欽州道尹為馮相榮,馮子材之子)。

30日,廣東潮州,汕頭宣布獨立反袁。貴州劉顯世通電促袁退位。北京政事堂、統率辦事處急電雲南,要求停戰。

同日,孫中山致書東北軍居正指示其著意經營山東,勿落人後。

本月,李烈鈞第二軍大敗廣東龍覲光軍;蔡氏第一軍連敗四川曹錕各路北洋軍。前清宗社黨暗中借日金一百萬元,作為複辟之用。

4月:

1日,袁世凱令國民會議與立法院議員選舉分別辦理。袁谘參政院,仍代行立法院職權。

2日,袁世凱公告撤消君主立憲國體案。

3日,川邊懷柔縣改名瞻化縣。

4日,孫中山電示上海陳其美爭取於岑春煊、唐繼堯成立聯合性軍政府前發動。同日電示山東居正,於本月內發動,占領濟南。

同日,唐繼堯致電張繼,呼籲在上海召開國民代表大會,選舉總統。廣東“江大”、“江固”、“寶璧”三輪投歸反袁軍。

5日,胡維德、劉式訓、豐登納文續任海牙公斷院公斷員。

6日,廣東龍濟光被迫宣布獨立。

7日,孫中山委王統為上海起義軍總司令,並電湖北同誌,告知已彙出款項一萬元,準備發動。

北京政府財政部向美國公司借得一百萬美金作為政府軍政費用。

10日,孫中山函告黨人:帝製取消後,袁氏必倒,而一般官僚複活,與第二、第三袁氏無異,並非真正民黨,不能夠維持共和,振興民國,為此,革命黨人,還必須繼續組織武裝力量,進行鬥爭。袁特任張勳兼代督理安徽軍務,倪嗣衝為長江巡閱副使。司法部劃一各縣承審管獄員辦法。參政院參政楊度、孫毓筠、張鎮芳辭職。

12日,此前浙江朱瑞宣布假獨立,旋被童保煊等驅逐,童於本日宣布獨立。

13日,蔡鍔致電北京政府,迫袁退出總統之位。

14日,袁命浙江巡按使屈映光兼代督理浙江軍務,加將軍銜。

同日,中華革命黨人蔣介石與楊虎率隊進攻江陰要塞,攻占炮台,並發出獨立宣言。但攻占要塞五天後又因內部分裂而失敗。最後隻餘蔣和兩個士兵退出炮台。

同日,革命黨人宋振奉陳其美令,襲擊“同安”艦事敗身殉。

15日,胡漢民自日本返抵上海,助陳其美進行討袁工作。

16日,馮國璋電諷袁世凱退位。財政部規定各區鹽場場數。

同日,孫中山致電陳其美、王統,指示上海起義事宜。

17日,馮國璋、齊耀琳提出調停時局辦法八條,仍承認袁為總統,但要重開國會、懲辦奸人、編定軍隊、遵守民元約法,各省主官照舊供職。

同日,中華革命黨人於大通、宣城、婺源宣布獨立。次日吳江獨立,23日失敗。

19日,在革命黨人堅持下,龍濟光允從速北伐討袁。

21日,袁令成立責任內閣,製定政府組織令及政府直屬官製。

22日,孫中山致電三藩市(舊金山)《少年中國報》告以決心回國,主持討袁大計。孫中山行前,曾答某君問。其答言如下:“約法與國會,共和國之命脈也,命脈不存,國體安托?明達之士,當袁世凱破壞約法,解散國會之時,早已知其必有稱帝之一日,而能燭其先機,大聲反對者,乃絕無其人。餘(我)於此時,實抱無上之悲觀。吾同胞心直手軟,謂袁世凱未必至此。餘因是不得不聽良心之主張,組織中華革命黨,冀盡愚忠於祖國,成則民國賴之,敗則少數人殉之。天佑吾國,自籌安會發起,國之豪俊恍然驚醒,群起義師,聲討袁世凱破壞約法、解散國會之罪……此餘所以對始誤終醒之同胞,而為中華民國抱無上之樂觀者也。”

袁特任段祺瑞為國務卿,特任錢能訓為平政院院長。

23日,袁改組內閣,以段兼任陸軍總長,陸征祥為外交總長,王揖唐為內務總長,孫寶琦為財政總長,劉冠雄為海軍總長。章宗祥為司法總長,張國淦為教育總長,金邦平為農商總長,曹汝霖為交通總長。至26日,各總長均就職。

24日,中華革命黨人於江西玉山、廣豐宣布獨立。

26日,馮國璋致電北京,主張袁世凱退位。湖南永州宣布獨立反袁。

同日,中華革命黨人於江蘇太倉宣布獨立,旋失敗。

27日,孫中山自日本返抵上海,同行者有廖仲愷、戴季陶、張繼、宮崎、鍾二宇等,期能聯絡各方合力討袁。唐繼堯複電馮國璋,主張袁氏退位。

同日,盛宣懷卒於上海,終年七十三歲。

同日,中國革命黨人占領江西上饒;湖南零陵鎮守使望雲亭宣布獨立。

28日,馮國璋電勸南方獨立各省罷兵,並邀梁啟超回滬,共同調停時局。

同日,遼寧省桓仁、莊河兩縣宣布獨立。

29日,中荷公斷專約換約完成。

5月:

1日,兩廣在梁啟超策劃下,成立兩廣護國軍都司令部。岑春煊任都司令,梁為參謀,李根源為副參謀。中華革命黨浙江總司令夏爾璵遇害。馮國璋又提出修訂之八項調停辦法,其辦法主要是:不承認南京《臨時約法》,承認清室退位時對袁之委托,由袁以大總統名義召集“國會”重選總統,待“國會”成立之後,再定新憲法;不立即懲辦禍首,待“國會”成立後,再對楊度等宣布罪狀;黨人中有主張破壞者混跡其中,故開放黨禁與大赦,亦待“國會”成立後,予以討論。

2日,二十二省旅滬公民唐紹儀等發表宣言,反對馮國璋八項調停辦法,指責馮氏謬言袁大總統為清室付托、不承認民元約法與合法國會,並指其為庇護帝製罪魁禍首。最後指出當前急務在維持南京《臨時約法》和恢複原國會。此係中國民主革命之根本原則與靈魂。護國戰爭尚未結束,護法之運動又已開始。

3日,岑春煊、梁啟超致電黎元洪和南方獨立五省,主張袁世凱退位,以黎元洪繼任大總統。四川將軍陳宦勸袁世凱退位。

4日,袁修正政府組織令及政府直屬官製,規定國務院設國務卿,總領內閣。

5日,梁啟超致電段祺瑞,促其迫袁退位。

同日,中華革命軍東北軍與山東軍民攻克周村,宣布獨立,稱山東護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