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日,山東濟南學生與軍警發生衝突。
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通電各省,禁止抵製日貨。
8日,吉林日警擅自逮捕中國公民,中國地方當局對日領事交涉。
10日,巴黎和會十三協約國簽署巴黎和約,中國代表保留對山東問題交涉權。
12日,北京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國國民學校一、二年級國文改為語體文(白話文)。
16日,國際聯盟第二次行政會議在法國召開,國聯成立。
17日,澳門葡萄牙人填築海麵,廣州軍政府派艦開駐前山,進行監視,並令停築。
19日,駐京日本公使,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山東問題交涉案。
23日,天津各校學生因檢查日貨,與警察交涉,學生被毆且有數十人被捕,各校全體散學。
25日,北京政府外交總長陸征祥返國。
28日,北京政府取消呼倫貝爾特別區及中俄會訂條約。
29日,北京外交部向各國聲明邊防護路辦法:(一)中東路屬中國領土主權,不容第二國施行統治。(二)霍爾瓦特僅為鐵路坐辦,無擔負國家統治之權能。(三)按照鐵路合同,俄員及沿線僑居之中外人民應由中國全權保護。
同日,天津學生為拒絕對日直接交涉山東問題和要求釋放被捕學生,聚集五千餘人向直隸省長曹銳請願,要其轉達北京政府,並釋放被捕學生,恢複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自由,曹拒不接見,並且毆傷學生,天津學生遂全體罷課,各省學生亦紛紛響應,形成全國學潮。
29日,廣州國會議員通電痛責岑春煊之政學係破壞製憲工作。桂係軍人遂百計破壞國會,並停發國會維持費。
31日,北京學生萬餘人,遊行示威,支援天津學生。
2月:
2日,北京外交部向各國聲明:外商在華訂立辦礦合同,須經中央核準。
同日,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函送新式標點符號一案,北京政府教育部通谘各省區,轉發各校采用。
同日,蔡和森、向警予抵達法國勤工儉學。
4日,北京各校學生,主張拒絕與日本直接交涉山東問題,並為響應天津學生“一·二九”遊行,曾於上月30日公舉代表謁見國務總理靳雲鵬,次日,又遊行演講,不料日本公使小幡竟於本月2日,向中國外交部要求取締學潮,學生為之憤慨異常,即於本日集合於前門地區,遊行演講,聽者甚眾。警察立即將學生趕至天安門前,嚴密看守,並將方豪等四十餘人逮捕。上海、杭州、安慶等各地學生遂紛起響應,學潮波及全國。
同日,北京政府令各省不得截留鹽款,不得私加鹽價。
5日,吳佩孚致電徐世昌,反對山東問題與日本直接交涉。
6日,北京政府下令禁止學生幹政。令曰:
“自來學生幹政,例禁綦嚴……須知國家生存,全賴法律之維係。學生同屬國民,即同在法權統治之下……詎能以學生幹法,置之不問。凡學生有逸出範圍之舉,立即從嚴製止……其有情甘暴棄,希圖擾亂者,查明斥退,情節較重,構成犯罪行為者,交由司法官廳,依法懲辦。”
同日,北京中華懋業銀行開業。
7日,北京政府電令黑龍江等三省對俄國內戰嚴守中立。廣州政府電北京政府,主張取消中日軍事協定。
10日,北京“新國會”舉行第二屆會議閉會式。澳門葡人填築海麵工程停止。唐繼堯與陸榮廷、岑春煊分裂,廣州軍政府無形中解體。
13日,北京政府外交總長陸征祥辭職,由次長陳籙代理部務。北京政府財政部幣製局呈準派員籌備上海造幣廠。吳佩孚致電靳雲鵬,反對中日直接交涉。
14日,因地方長官常有幹涉司法之事,北京政府通令,禁止地方長官幹涉司法。令曰:
“誠以三權分峙,為法治國之精神,職司各自分明,庶政乃無偏廢。嗣後各省軍民長官,凡關於司法事務,除有法令明文規定外,均應恪守權限,毋滋淩越。”
同日,北京政府特派蔭昌暫兼代參謀總長,派徐樹錚兼張恰(張家口至恰城)鐵路督辦。
15日,北京警察廳奉令解散學生聯合會、教職員聯合會。
17日,北京政府募集國內八厘公債。吳佩孚等聯名再電靳雲鵬,爭辯反對中日直接交涉理由,詞意激烈。廣州當局亦再電反對中日直接交涉。
18日,北京政府與日本簽訂九百萬元日金借款合同,北京教育部決定辦理國語講習班,訓令各省教育廳選員入班受訓,推廣國語。
19日,特任張壽齡為全國煙酒事務署督辦,錢錦孫為署長。
21日,中國軍艦馳入黑龍江增防。
22日,蔣介石在滬與孫中山縱談曆代興亡得失,對清代尤其詳加陳述。他認為中央必須集軍權於一身,絕對避免地方軍閥割據一方,成為尾大不掉之藩鎮局麵。
23日,吳佩孚通電反對吳光新任河南督軍。
27日,孫中山電促貴州劉顯世出兵柳州,援助李烈鈞夾擊桂軍(岑春煊、陸榮廷軍),以安西南大局。北京政府令江天鐸暫代農商總長職。
28日,孫中山致電唐繼堯,請其迅速出兵百色攻桂軍老剿,救李烈鈞部。同時命欽、廉鄉團擾亂兩江交通,斷桂軍後路,迫桂軍撤退以解李烈鈞之圍,並去陳炯明進軍障礙。然後諸軍合攻廣州,廣州一下,則桂軍解體。電雲:“今撲其老剿,非兄莫屬,而勝負亦在此一著。桂賊滅,而兄之威信乃可複也。望勇決圖之,萬勿遲疑,幸甚。”
29日,北京國民大會討論對外問題及釋放被捕京、津學生問題,被警方解散。
本月,北京大學招收二名女生上課,是為中國大學男女同校之始。
3月:
1日,孫中山發表《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於《建設》雜誌第二卷第二號,主張實行地方自治,為民國之民主建設建立基礎。
同日,北京“新國會”第三期會議開幕,至8月13日閉幕。
2日,孫中山致電陳炯明,令其於潮州發動,率軍進攻廣州。
3日,前奧國輪船“賽利亞”號於中國對奧國宣戰時,改稱“華乙”號,為中國沒收,本年該輪由捷克人租賃,運西伯利亞捷克兵回國,道出意大利境,為意國截留,並擅自決定該輪為意國所有,且向中國追索其餘二輪。中國政府對此蔑視國際法規之行徑,由外交部及駐意國公使向意國提出嚴重抗議。
7日,北京財政部呈準設立貨幣檢查委員會。
9日,德國要求與中國恢複通商。
10日,曹錕、張作霖、李純等日前提出解決時局五項辦法:(一)新舊國會同時停會,由北京政府召集各省議會聯合會,修改國會組織法,及國會議員選舉法,再據新法召集新國會,由新國會依據天壇憲草(舊國會製定之憲法草案)製定憲法公布之。(二)西南取消自主,承認徐世昌為大總統。(三)成立弼政院,由中央聘請八人,南北各派四人組成,下設參議十六人,均由中央任命。(四)民國六年(1917年)以後中央與各國所訂立之條約及其附件,均交弼政院審議,如認為有損國家主權者,應由中央向各國交涉廢止或修正。(五)各省地盤及人事分配,由中央與西南各省直接商洽,如未能獲得協議,由弼政院協商解決之。岑春煊於本日將此五條電告唐繼堯,征求意見,唐即將此密電公開,廣州國會議員見此,對岑春煊大為不滿,唐岑矛盾公開化。
11日,唐繼堯派軍馳粵,援助李烈鈞,進擊桂軍。
湖南有李姓女子讀《新青年》第五卷後,決然奮發,改變自己的命運,並致信胡適,說明自己為逃婚而出走,一人冒險來京。此女出走來京,一時成為轟動性社會新聞,各報均有報道。李女經黎錦熙介紹,找到胡適,胡即資助其治病上學。以後女子逃婚者日益增加。
12日,日本軍艦擅入江蘇南通天生港,蘇省電請北京政府向日本提出嚴重抗議。
13日,中國外交部照會荷蘭駐華公使,修改中荷領事專約。
16日,李烈鈞率駐粵滇軍突圍,進入始興縣境,孫中山電唐繼堯出師相助。中東鐵路發生罷工風潮。
同日,北京政府為福州事件,向日本公使提出撤領(事)、賠償、道歉、懲凶四項要求。
17日,孫中山電唐繼堯、王文華,請其合川、滇兵力,全力討桂。俄國軍隊,擅入中國吉林省捕去饒河縣知事劉懋昭,誣其賄縱俄人高梅果夫。中國駐海參崴領事邵恒漫即向俄人提出抗議,並進行交涉,至4月2日,俄人將劉知事釋回,並向中國政府道歉。
18日,駐湘直軍吳佩孚部決定撤軍北返。英國教士一人,於河南沁陽為土匪所殺。
21日,河南鄭州駐兵嘩變。
22日,中日福州交涉,中國政府前曾提出四項要求(見前),但日本政府僅答應撤換日本駐福州領事,其餘三項堅不答應。日本公使還無理要求中國政府對取締排斥日貨運動不力之官吏,進行懲處,並要中國政府保證嗣後永遠不排日貨等。藏番進占川邊之賴烏齊德格等十一縣。
23日,北京被拘留學生解送地方檢察廳。
27日,孫中山函複貴州王文華,勖勉其掃除桂係軍閥(岑春煊、陸榮廷等),以保西南,並說明與段祺瑞聯係,係政略之運用。日軍侵占滿洲裏車站。
29日,廣州政府分裂,政務總裁伍廷芳,參眾兩院議長林森、吳景濂及大部分國會議員反對岑春煊,並離粵赴滬。
30日,孫中山又電陳炯明,令其從速進攻在廣東之桂軍,此間,孫中山曾向陳炯明電示驅逐桂係方略:(一)欽廉發動後,促潮、汕繼起。陳於潮汕發動後,進攻桂軍。(二)海軍不易奪取,隻能收買,此非大款不可,先置之不理。(三)設法使北軍不擾南閩之境。同時電湘西廖湘芸、湘省譚延闓指示討桂方略與具體事項。
4月:
3日,北京政府收到蘇俄第一次對華宣言。
4日,蘇州日本人槍殺中國士兵,中國對日交涉。
8日,伍廷芳、唐繼堯等通電聲明:廣州政府不足法定人數,一切行動概屬無效。
9日,北京檢察廳起訴被捕學生,以妨礙交通論罪。
12日,日本兵侵占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營房。
14日,北京國務院通電再促南北和平談判。
同日,蔣介石奉孫中山之命及在粵軍諸將領催促下,抵達漳州,佐陳炯明籌劃回粵作戰計劃,旋因與陳意見不合,至22日又返回上海(自謂頭疼)。朱執信致孫中山書,報告與李厚基交涉接濟粵軍彈械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