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日,湖南公布本省憲法。
2日,孫中山任命陳白為中華民國銀行監督。俄國遠東代表阿格勒夫與北京俄事委員會會長劉鏡人談判通商事宜。
5日,關於中國代表提出之關稅案,華盛頓會議(太平洋會議)決議如下:(一)值百抽五,四年再行修改,此後,每七年修改一次。(二)中外會商,廢除厘金後,或值百征十二點五三。普通貨物,征二點五之附稅;奢侈品征值百抽五之附稅。
同日,吳佩孚通電,反對梁士詒組閣,謂梁氏麵允日本公使借款贖回膠濟路。
7日,梁士詒聲明:吳佩孚所說,與事實不符。
同日,中國新內閣完全讚成中國代表團在華盛頓會議之主張。
9日,華盛頓會議英、美、日裁兵委員會勸告中國從速裁兵。吳佩孚通電反對北京交通部以日本技師、日本電料設置滬、寧、漢長途電話。
11日,中日代表於華盛頓會外交涉,複次進行,中國代表為許世英。
13日,梁士詒通電籌款贖路,自辦膠濟鐵路。
16日,孫中山公布《大本營條例》。關於撤退駐華外國兵案,華盛頓會議代表認為中國內戰正烈,無力保護外僑,予以否決,中國代表對此提出抗議。
17日,全國商教聯合會、京師總商會、農會、北京教育會、全國教育聯合會、全國學生聯合會,共同組織救國贖路集金會。
18日,蔣介石、戴季陶和段祺瑞代表徐樹錚抵桂林,謁見孫中山。蔣與李烈鈞、許崇智、胡漢民商討北伐計劃,以湖北為北伐第一目標。
同日,香港海員五千餘人以要求加薪而罷工。
19日,吳佩孚與蘇、鄂、魯等省督軍、省長聯合通電反對梁士詒組閣;並聲明不得已時,與內閣斷絕關係。中英西藏交涉重開。
20日,北京國民外交團聯合會與北京各界宣布梁士詒十大罪狀。北京政府特任財長張弧兼幣製局總裁。
24日,孫中山召開北伐軍事會議,決定北伐。該會議,段係徐樹錚、贛軍李明揚與陳炯明、唐繼堯之代表均參加。會議議決四項內容:(一)北伐聯軍分三路作戰:第一路,李烈鈞,2月初旬集中桂林,中旬向全州出發。第二路李明揚,自全州分二路進軍黃沙河、永州。第三路,黃大偉,隨大本營於2月底向衡州進發。(二)滇、黔各軍分路入湘,於3月1日以前於衡、永會合。(三)川軍於鄂西直下,與湘南各軍策應。(四)各省軍由本省籌備軍費。
本日,北京政府特設僑務局,辦理一切僑務。
25日,梁士詒請假,特任顏惠慶暫代國務總理。浙督盧永祥通電,主張繼任內閣者須不借外債並公開財政。
26日,廣州政府外交部長伍廷芳致電美國政府,要求承認廣州合法政府。
30日,孫中山與胡漢民、蔣介石商決將大本營自桂林移設韶關,因為湖南趙恒惕反對北伐道經湖南,此由陳炯明聯絡趙恒惕阻止北伐而致。
張作霖電請北京政府將梁士詒於膠濟路事中有無賣國行為宣示國人。
31日,北京外交部公布山東問題交涉經過。
2月:
3日,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聲明二十一條必須完全廢止,其理由如下:(一)無交換利益。(二)侵犯中國與他國所訂立之條約。(三)此項條約換文與本會所通過各原則不能相容。(四)此項條約換文,已屢次發生中日間之誤會,將來必因之妨害睦誼,使該次華(盛頓)會之目的不能實在達到。
同日,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頒發討伐直係曹、吳動員令,令各軍分路出發,又調整桂省各軍為兩路出征:第一路總司令李烈鈞,率滇黔贛各軍攻取贛南,兼取鄂東。第二路總司令為許崇智,率本部粵軍,聯合湘軍,直趨武漢。但陳炯明不僅堅決反對北伐,而且暗中聯絡湖南趙恒惕,誘其反對北伐,並阻止北伐軍經過湖南。
4日,中日山東問題(魯案)交涉完全解決,正約十一條,附約八條,會議記錄四條,本日在華盛頓簽字。該條約規定:中國收回山東膠州灣德國租借地;日本軍隊撤出山東;中國收回青島海關及山東礦山、鹽場、海底電線、電台等;日本交還膠濟路及其支線,並一切附屬產業,但中國須以鐵路產業現值實價償付日本,當時定價為三千二百萬銀元,時限為十五年。在償付以前須請日本人為該路車務長和會計長,中國收回膠州灣以後,須將此處全部開辟為商埠,準外國人自由居住,並經營工商業等。
12月10日,北京當局正式派員接受。
6日,華盛頓九國遠東公約在華盛頓批準公布。
7日,王寵惠被舉為國際法庭候補裁判員。香港海員罷工繼續進行,並提出要求九條。
12日,張作霖代表李夢庚抵桂林拜謁孫中山。
18日,唐繼堯與顧品珍又打內戰,顧亦不能參加北伐。陳炯明目的達到。
20日,孫中山發表討伐徐世昌聲明曰:
“茲特起而討賊救國,願與國民共圖之”。段祺瑞代表周善培到廣州,洽商共同合作反對曹、吳大計。
23日,膠濟路由國民籌款贖回,改為民辦。
25日,藏人攻入川邊打箭爐。
26日,吳佩孚通電北京“總統”,揭示張弧經濟罪狀,請立予罷黜,交付法庭懲辦,以謝天下。
27日,孫中山於桂林舉行北伐誓師典禮,誓詞曰:
“民國存亡,同胞幸福,革命成敗,自身憂樂,在此一舉,救國救民,為公為私,惟有奮鬥,萬眾一心,有進無退”。同時發布北伐文告。文告曰:
“本大元帥上體國勢,下察輿情,非掃除元凶,不足以清障礙,非發揚民意,不足以應潮流。是以數月於此,籌定方略,搜集軍實,本百折不回之誌,作一勞永逸之圖。業經成立大本營,分處辦事,各專責成……誓達統一之目的,期奠國基於鞏固。望爾長官、人民,共體此意,戮力同心……”
28日,中東路問題成立協定四項:(一)中東路由中國政府管理。(二)俄人所有之股份,由中國政府酌定時價,於五年內收回。(三)該路未收回前,蘇俄、赤塔(遠東)兩政府得派代表參與該路路政。(四)中東路所負各國政府及外商債務,由中國政府完全負擔。
3月:
1日,北京教育部設立籌備“庚子退款與學術委員會”,以該退款興辦中國教育事業。
3日,北京政府特派王正廷督辦魯案善後事宜。山東省長田中玉為會辦。
5日,香港海員罷工解決。本日晚,資方允許加薪,其辦法如下:(一)華人內河船,一律加三。(二)中國省港輪船一律加三。(三)西人省港澳輪船加二。(四)渣華出口船加二。(五)渣華太平洋新金山、歐洲各輪加一點五。(六)失業海員自1月1日起,照所加工薪數目,折半給五個半月。
8日,全麵複工(共罷工五十餘日)。
7日,張弧辭職,走避天津。
11日,北京“總統府”發出通電,催辦第三屆國會選舉。
12日,北京財政次長鍾世銘暫代部務。
15日,全國高教聯合會發起之國是會議改名為中華民國八團體國是會議,通電各省速派代表來滬,召開正式大會。
19日,張作霖組建奉軍司令部,自任總司令,率十餘萬人,三路進攻直係軍隊:津浦線為東路;京漢線為西路;永定河線為中路。並派朱慶瀾、周善培到廣西拜見孫中山,商談夾攻直係計劃。
20日,中德新約在北京外交部換文。唐繼堯回滇,任雲南善後督辦,顧品珍失敗退出昆明。
21日,粵軍參謀長兼第一師師長鄧鏗因全力支持孫中山北伐,被陳炯明派人暗殺,時年三十八歲。鄧鏗陪奉係朱、周二人乘廣九火車抵大沙頭車站時遇害。鄧具體籌劃軍餉,影響北伐至大。此時,蔣介石主張先平陳炯明,再言北伐,孫中山未納此議。
22日,蘇軍炮擊中國商船事件解決,蘇允賠償五萬元為修理費。北京政府八年公債票重號(號碼相重)三百餘萬,空白債票三百餘萬,前財長董康與財部人員均有關係,特交檢查廳審查。
24日,唐繼堯攻入昆明。湖南趙恒惕聲明阻止北伐軍入境。
26日,孫中山為陳炯明阻止北伐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班師回粵改道贛南北伐。中日膠濟路撤軍協定簽字。
30日,北京陸軍部部員因欠薪全體罷工。
31日,上海修改進口稅會議舉行開幕典禮,到會者為中、英、法、日、比、巴西、丹麥、意、荷、挪威、西班牙各國代表,共計三十一人,主席為中國代表蔡廷幹。蔡致詞,請準予對進口稅切實值百抽五。奉係第二十七師入關。
4月:
1日,湖南軍界投票決定對南、北政府態度,投票結果:軍界傾向南方廣州政府。
2日,第一屆國會議員(民二國會)連日集議,發布續行行使職權宣言,聲明民國六年6月12日之解散國會令無效,應恢複舊國會職權。
3日,北京參謀部員工因欠薪而罷工。“定黔軍”袁祖銘在吳佩孚幫助下驅逐黔軍總司令盧燾,迎劉顯世回黔。
吳佩孚召開洛陽軍事會議,議決對張作霖盡力疏通,以不發生戰事為目的;對孫中山北伐軍取嚴防主義。
8日,廣州政府桂林大本營人員啟程向梧州移動,孫中山次日啟程。北京政府準顏惠慶辭兼代國務總理職,齊耀珊辭兼代教育總長職,特任周自齊為國務總理,兼代教育總長。
12日,北伐軍主力到達梧州。
13日,北京外交部與蘇政府代表巴伊開斯商定恢複阿爾庫次克領事館。
14日,駐京英使艾斯頓奉本國政府訓令,向北京外交部提出交還山東威海衛條件:(一)威海衛行政權歸屬中國。(二)威海衛之青龍島應準英艦停泊避暑。(三)威海衛市政廳,由中、英派員組織委員會管理之。(四)外人權利之保證。(五)商定改港辦法。
15日,北京財政部職員因欠薪罷工。廣州各團體要求普選。
奉軍出動十二萬人,總司令張作霖以火車為行轅,駐軍糧城(津東),分軍三路:
(一)東路軍:京奉、津浦線,以闞朝璽為司令;(二)中路軍:永清、固安線,司令張學良;(三)西路軍:京漢線,司令為張景惠。
此時直軍大本營駐保定,總司令為吳佩孚,亦分軍三路:右路,王承斌,張國鎔,轄第二十六師、二十師一部、王承斌師一部,以及張克瑤之混成旅,駐軍任邱、大城,對奉軍東路;左路,孫嶽,彭壽莘,駐軍琉璃河、良鄉之間,為第十一師、二十三師、第三師各一部,孫嶽兩個混成旅。阻擊奉軍西路;中路吳佩孚,駐涿縣,集軍於固安、壩州,為張福來之第二十四師、吳佩孚第三師一部、董政國第三混成旅,對奉軍中路軍。以上直軍多為能戰之師,而奉軍能戰之師則不過四個師左右,其地理位置。亦不如直軍之就地防守,饒有供應。
16日,駐北京公使團因為奉直軍事衝突,依據辛醜條約,組織海陸軍分駐京、津等處。中東路局方以俄國內戰時,運各國軍隊赴俄,積欠該路運費二千三百五十一萬元,迄今未付,現請北京外交部照會有關各國公使,從速清償債務。
18日,北京司法、內務兩部職員因欠薪全體罷工。
19日,張作霖通電聲明:奉軍入關,希望以武力作為統一之後盾。馮玉祥通電反對奉軍入關。
20日,孫中山抵肇慶,蔣介石往迎,並建議先平陳炯明,再興師北伐。孫中山以此時直奉戰爭已經開始,不宜按兵不動,未接受蔣之意見。孫中山準陳炯明辭廣東省長、粵軍總司令職,專任陸軍部長。陳炯明走惠州。
21日,蒙藏院總裁熙彥辭職,特任塔旺布理甲拉為總裁。
南方北伐軍因陳炯明從中破壞,尚未進兵,直奉第一次大戰開始。東路奉軍直搗滄州,經一時許激戰,奉軍撤退。
23日,蔣介石離粵返鄉。中美修改稅則補充條約在美換約。
24日,北京“新國會”第二屆眾議院議員通電反對恢複舊國會。
26日,北京政府特任梁如浩督辦接受威海衛事宜。
同日,直奉再戰,至次日下午,直軍派一部冒死衝鋒,奉軍敗退。28、29兩日,直軍敗北。30日,奉軍又大敗。同日,為直奉戰事駐京公使團向北京政府提出要求四條:(一)京奉鐵路不得駐兵和斷絕交通。(二)軍隊不得入京。(三)戰時不得在城邑擲炸彈。(四)外人生命財產如有損傷,須雙方統兵官長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