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倒霍運動的信號彈(1 / 2)

中宗孝宣皇帝地節二年(公元前68年)

春,霍光病篤。車駕自臨問,上為之涕泣。光上書謝恩,願分國邑三千戶以封兄孫奉車都尉山為列侯,奉兄去病祀。即日,拜光子禹為右將軍。三月,庚午,光薨。上及皇太後親臨光喪,中二千石治塚,賜梓宮、葬具皆如乘輿製度,諡曰宣成侯。發三河卒穿複土,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下詔複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無有所與。

禦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國家新失大將軍,宜顯明功臣以填藩國,毋空大位,以塞爭權。宜以車騎將軍安世為大將軍,毋令領光祿勳事;以其子延壽為光祿勳。”上亦欲用之。夏,四月,戊申,以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

鳳皇集魯,群鳥從之。大赦天下。

上思報大將軍德,乃封光兄孫山為樂平侯,使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魏相因昌成君許廣漢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由塚宰。今光死,子複為右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浸不製,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複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

帝興於閭閻,知民事之艱難。霍光既薨,始親政事,勵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敷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及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裏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是以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

孝宣帝地節二年,霍光伯伯去世了。霍光病重的時候,宣帝親自到霍府探視,年輕的皇帝望著病榻上這位改變了自己命運的人,不禁百感交集,流下了眼淚。

霍光在臨死時,上書,希望把自己的封地轉一部分給哥哥霍去病的孫子霍山,對國事似無交代。一方麵可能霍光確如一些史家所說,不學無術,唯勤謹而已;另一方麵,也可能是有自知之明,也知宣帝之明,知道宣帝是個有主張的皇帝,自己不需要再廢話了。

霍光一直到死,對老婆謀殺許皇後可能給家族帶來的巨大災難沒有做任何預備,沒有設法去解除這把頭上懸著的利劍,反而給死後哀榮備至的霍去病繼續爭取待遇,而且好像是在提醒皇家不要忘記過去的功臣,也好像是為了暴露一下皇家也忒小氣了,於是自己提供獎品讓皇帝借花獻佛。

這倒也反過來說明,霍顯害死許皇後一事,有些不靠譜,是後來出於政治鬥爭需要加在霍家頭上的罪名。否則,霍光臨死的時候,不可能還繼續向皇帝索取恩賞,一個犯了滅族之罪的大臣,盡管沒有暴露,盡管權勢依舊,身後禍福叵測,是不會這麼從容不迫的。如果霍顯真是謀殺的主凶,我認為霍光在死的時候,最應該做的事情是趁著皇帝動情,繞著彎索取一份寬赦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