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
1月1日。拱北關前山稅廠和三廠分卡的關勇各捕獲海盜1名。
日本開始允許日本商船和商人進出大連港。
1月14日。日本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客船“舞鶴丸”號抵大連港。這是日軍占領大連後來港的第一艘客船。
1月27日。日軍遼東守備司令部發布命令:自2月11日起改沙俄稱“達力尼”為大連,港名也同時改稱大連港。
2月20日。海關總稅務司署華員職員為赫穗祝壽。除美好的祝詞外,還送他一個銀盤和其他禮物。
2月25日。慈禧太後再次召見赫德,要他繼續為中國服務。
3月6日。拱北關崖門分卡關員(洋人)查扣兩艘民船“有順”和“永安”號,認為該船原有的自衛用槍和子彈,有私賣濟匪情節,將船主及船隻移交崖門炮台看管,後交廣東緝捕總局審究。
4月9日。拱北關馬騮洲分卡關員(洋員)在“萬昌”號船上查獲攜帶武器的3名乘客,扣留在分卡關勇宿舍內。10日夜晚,被扣的人犯其中2人企圖逃跑,在追捕中1人被擊斃,1人逃脫;11日另一名犯人被押送前山軍民同知府。
4月10日。總稅務司第1235號通令:公布新西江通商章程、江門關各國商船進出起下貨物條款。
4月12日。津海關由上海運來卡賓槍兩支,供曹妃甸燈塔看護用。
5月1日。橫門分卡由拱北關移交江門關管轄。
粵海關接總稅務司署通令,與江門關、三水關共同擬定的《西江通商章程》於本日起開始施行。容許外洋輪船自行選擇在扛門或三水報關和結關,改變了以前隻能在江門辦理手續的規定。
5月24日。總稅務司通令:除醫用外禁止進口嗎啡鴉片。
5月。遼東守備司令部公布《貨物進出口稅則》。允許中國商船進出大連港及旅順、皮口、普蘭店、大孤山、金州、柳樹屯等14個港口,對其進出口貨物征收進出口稅。但進口日本貨物全部免征進口稅。這一做法遭到西方國家的反對。次年6月30日取消本稅則。
6月8日。關東州民政署在大連成立,下設金州、旅順民政支署。
6月18日。天津、南京、汕頭、潮州、杭州、福建以及新加坡等地集會抵製美約。
7月3日。總稅務司通令:內河行輪未經通商大臣核準不得開辟新航線。
7月11日。即日起,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兼管江門地區有關英國利益事務。
7月14日。總稅務司第1264號通令:為公布小輪暨拖輪超載以及發生事故處罰附加章程;第1265號通令:重申1864年第8號通令關於海關監督與稅務司之關係。
7月16日。清政府派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瑞方出洋考察憲政。
7月18日。津海關向海關總稅務司署呈報常關與厘金局合並的計劃意見。
7月。津海關中國職工響應江海新關郵政辦事華員公啟,開展抵製美貨運動。
8月11日。是日下午8時許,拱北關地區附近發生地震,在澳門的稅務司住宅圍牆倒塌,各分卡損失輕微。12日又發生數次餘震。
8月21日。福州將軍通知:廈門、三都澳、東衝、涵江總分各口自9月3日起,泉州、銅山(東山)總分各口自9月23日起,洋稅、常稅一律收取閩海關銅幣。
清政府發布諭旨,以禁用美貨“有礙邦交”,命各省督撫“從嚴查究,以彌隱患”。
8月24日。東海關崆峒島燈塔內長明燈改為閃光燈,於同年11月份開始使用。
8月26日。總稅務司第1272號通令:禁止海關員工參與抵製外國活動。
8月30日。由於稅務司對接管後的廈門常關進行全麵整頓,大量裁員減薪、修訂稅則、提高稅率,製訂對商民的苛罰條例,以及關員中飽私囊等,引起商民不滿。是日,商民衝擊新關,搗毀理船廳,毀壞總巡公事房,搗碎海關舢板多隻。稅務司下令開槍,打死商民5人,擊傷數人,並動用英國水兵60名登陸解圍。其後,廈門人民以罷港、罷市開展鬥爭,持續5天。事件中,新關損失達大洋372389元。9月1日,常關設於島內的江頭哨卡也被商民搗毀,損失約銀洋200餘元。9月4日,總稅務司派江海關稅務司好博遜到廈門調查。迫於商民的壓力和福州將軍崇善的幹預。“鬧關事件”終以修訂廈門常關稅則和規章、改革罰辦製度、調離被控關員和撤換署稅務司嘉蘭貝而告結束。
8月。長沙關擬定常用經費章程,總稅務司署核準按月於稅款下支庫平銀820兩2錢。
9月1日。海關總稅務司通令各關稅務司,海關與郵局華洋員工不得從事某種聯合或單獨行動,也應避免參與一切與公職身份不協調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