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4個人依次為第一軍團4人,第二軍團3人,第三軍團4人,第四軍團3人。後10個人的分配不按得票數多少,而是按年齡大小。
根據年齡,從大到小,依次為第一軍團2人,第二軍團3人,第三軍團2人,第四軍團3人。就這樣,每個軍團的6名上級指揮官分配完畢。從軍官的分配結果可以看出,四個軍團中,“領頭羊”是第一軍團。
執政官被選定,擔任執政官輔助工作的軍官也被選出並分配完畢後,35個行政區通過抽簽,確定下一年度服兵役的區。一個區一個軍團。如果這一年的軍事行動,隻要四個軍團就可以解決,那麼,八分之七以上的區民當時就可以回家。居住在這些區的居民,無論年齡大小,一律稱為預備役。假如有的區運氣太好,從來也沒抽中過。那麼針對這種情況,市民大會會進行適度的調整。羅馬人雖然喜歡循規蹈矩,但是,他們的大腦並不僵化。
通過抽簽,選出擔任軍務的行政區後,居住在這些區的所有現役男子,要到卡匹托爾山集合。來這裏的人並非個個都要承擔軍務,因為每個軍團的人數是有規定的。
四個行政區分別列隊,每個隊伍各上前出列四個人,組成四組。要求年齡體格相近,這是不成文的規定。
第一軍團的軍官首先帶走第一組的四個人編入自己的軍團。接著,按第二、第三、第四軍團的順序,在軍官們的指揮下,每四人一組分別編入各軍團。然後,從四個行政區的隊伍中再次分別出列四個人,組成新的四組。這次從第二軍團開始“分配”,依次是第三、第四、第一軍團的順序。這一輪結束後,接下來的四個組按第三、第四、第一、第二軍團的順序進行分配。隨後的一次分配從第四軍團開始,按第一、第二、第三軍團的順序進行。像這樣,不斷循環,直到各軍團達到規定的人數為止。看上去好像很複雜,容易造成混亂。但是,做這種事情的是羅馬市民,而且其中不乏擔任兵役達十數次之多的人。在卡匹托爾並不開闊的山上,已經習以為常的他們總能把分配工作做得井然有序。用如此複雜的方式分配士兵,目的當然是為了使各軍團的士兵水平相當。
在羅馬,一個軍團的羅馬市民兵的人數規定步兵和騎兵合計為4500人上下,即使遇到和強敵對抗的年份,最多也隻增加到5000人。所以,四個軍團加起來就是1.8萬到2萬人。因此,從每個行政區隊伍中抽選“出列”的工作在達到這個人數後就結束了。餘下的人回歸預備役,各自回家。
羅馬士兵都是普通的市民,因此,羅馬非常厭惡無目的的征兵行動。羅馬自有一套完整的士兵召集體係,即使出現突發情況,也能應對自如。擔任這一年兵役的行政區中,作為預備役遣散回家的現役男性首先接受征召,然後是其他區的現役。如果還不夠,再召集擔任兵役的行政區中的預備役。總之,先後順序井然有序。隻要不發生太嚴重的事態,不會召集免除兵役義務的無產者。因為這樣會剝奪那些無法依賴資產收入的人們賴以生存的糧食來源。
騎兵由資產最多的第一階級擔任,四個軍團共1200騎的數量是固定的。
因為數量少,所以在分配給各軍團時,按慣例先於步兵進行,每個軍團各300騎。
軍團編組完成後,全體士兵與執政官及其他軍官一起,麵對前麵的神殿,向諸神發誓。作為自由的市民,為保衛自己的國家和家人,全心全意地完成兵役。
這一儀式結束後,執政官宣布集合的時間和地點。通常集合時間定在3月15日。在這一天到來之前,士兵們可以待在自己家裏。
羅馬市民兵組編結束後,兩位執政官這才向羅馬聯盟的各同盟國要求派遣士兵參加來年春季的軍事行動。因為各同盟國享有自治,所以選拔士兵的方式應該各不相同。但是,實際上,許多城邦都采用羅馬方式。
根據每個同盟國與羅馬簽訂的條約,各同盟國參加相當於多國聯軍的羅馬聯盟軍的人數,按一定的比例,取決於各同盟國成年男子的人口。根據曆史學家李維的計算,公元前225年,符合羅馬市民兵兵役要求的人數是28萬。與此相對,各同盟國合計達60萬。這兩個數字中,羅馬市民兵數包括了現役和預備役,同盟國士兵的數量隻是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