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前133—前120)(13)(1 / 2)

占據阿文庭山抵抗的蓋烏斯支持者們,在執意要鎮壓他們的執政官和正規軍麵前不堪一擊,政府軍瞬間即控製了局麵。執政官奧皮米烏斯宣布,誰能將蓋烏斯和弗拉庫斯的人頭拿來,就可獲得與人頭同等重量的黃金。於是,近乎瘋狂的人間殺戮開始了。

弗拉庫斯和他的長子躲進了一個熟人家裏,很快即被發現,當場被殺並被砍下腦袋獻給了執政官。

現場沒有人看見蓋烏斯·格拉古,他不忍加入羅馬人之間的自相殘殺,步入建在阿文庭山上的戴安娜神廟中,準備自殺以結束生命,但被追進來的兩名友人奪去了他的劍,勸他不要輕生,不如暫避一時以圖東山再起。

從阿文庭山北坡下來,有一座跨越台伯河的橋,他們跑到這裏時被追兵追上,兩名友人抵擋追兵讓蓋烏斯快逃,蓋烏斯隻帶著自己的一名奴隸逃到了河對岸,但沒有遇到願將馬匹借給他們的人,主仆二人隻好鑽進了河邊的小樹林。

追兵蜂擁而至,但是隻在小樹林中發現了兩具屍體。最後跟著蓋烏斯逃跑的奴隸名叫費羅克拉斯,從名字看是個希臘人,估計是一看無路可逃,奴隸先殺死了蓋烏斯,然後自盡。遵照執政官奧皮米烏斯的命令,蓋烏斯和弗拉庫斯的人頭被擺在羅馬廣場的講壇上示眾,屍身和其他被殺者的屍體一起被投進了台伯河。

與公元前133年提比利烏斯·格拉古被殺那次不同,公元前121年蓋烏斯·格拉古被殺後,對其支持者的追殺並未在當日結束。被視為蓋烏斯同黨的人們相繼被株連,他們被捕後未經審判即被處以死刑,被殺害者數目高達3000人。尚未成年的弗拉庫斯的小兒子在牢內被殺。蓋烏斯及其支持者的財產被沒收拍賣,甚至蓋烏斯妻子的陪嫁都被沒收。就連遺屬們想穿喪服以寄托哀思,竟也被當成“反國家行為”而遭到禁止。

提比利烏斯·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兩兄弟死後的境遇不同,還體現在對二人政治遺產的處置。

公元前133年提比利烏斯被殺後,元老院懾於人民可能的反抗,不敢將提比利烏斯的《農地法》廢黜或出台更正性的法律,隻能采用不公開的釜底抽薪的手段讓法令難以落實。而弟弟蓋烏斯被殺後,元老院則是明目張膽地翻案。首先是廢止了預定在迦太基舊址建設“朱諾殖民城市”的計劃。蓋烏斯生前極力推進的位於馬賽西南位置的納博訥殖民城市雖於3年後(前118)建成,但這個殖民城市能夠建成,主要原因是其位於羅馬通往西班牙行省的中繼位置,軍事基地的作用十分突出。元老院這幫人還是不能理解蓋烏斯興建殖民城市對於羅馬長治久安的經濟和政治意義。

其次是用分步否定的方法,將格拉古兄弟改革的核心成果《農地法》廢掉。第一,認可國有土地租借權可以轉讓。第二,對超出《農地法》規定上限違規多占用的土地,隻要支付租金即可,不必交還國家。第三,廢除了租借國有土地應繳的租金。本來根據反蓋烏斯急先鋒李維烏斯的提案形成的法律,免除租金隻限合法租借國有土地者,蓋烏斯被殺後,元老院索性將其改為適用於全部租借國有土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