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實行誌願兵製後取消了步兵各兵種之間的差別,在此基礎上又取消了步兵配備武器的區別。隻要是步兵,統一配備投槍、盾和劍。劍是當年大西庇阿選定的雙刃短劍,這種短劍有利於近戰的優勢已為一個世紀的戰爭史所證明。
第六,廢除了原來步兵中按資產等級劃分的各兵種各自的隊旗,取而代之的是全軍團統一的以銀質的鷹為標誌的隊旗。鷹成為羅馬的象征就從這時開始。
第七,重裝步兵團發生了這樣大的變化,騎兵團自然也要變。當時羅馬軍隊中的騎兵已不是上流社會子弟的“士官學校”,就連擁有資產達到一定規模,可以承擔軍務、擔當騎士、被稱為“騎士階級”的富裕階層子弟,也僅限於不過問軍務、沒有政治野心的人才能當騎兵。騎兵中沒有特別的誌願者。馬略改革後的騎兵團,則是由騎術精湛的來自努米底亞、西班牙、高盧和希臘士兵組成的集群。
第八,總司令衛隊組成人員的選拔,由過去隻從羅馬聯盟各同盟國士兵中選拔改為從包括羅馬士兵在內的全軍團所有士兵中選拔,近衛隊的職能也如其字麵意義所示,承擔起總司令身邊的護衛任務。
以上這些,是馬略改革後羅馬軍隊形式上的變化。形式上體現不出的變化,我認為還有如下幾點:
1.改為誌願兵製,吸收了失業者,意味著這些士兵可以長期使用。
2.軍隊中徹底消滅了根據資產劃分的等級製度。
3.在軍隊中稀釋了羅馬公民與各同盟國家公民的區別。
4.可根據需要增減軍團數量以及可任命手下帶兵的將官,增大了最高司令官的權力。
5.以最高司令官為頂點的軍官階層與普通士兵的關係更為緊密。然而,一切事物都有正反兩麵。隻有正麵作用的體製之類的東西,就是神仙也造不出來。何謂改革?在本來就是壞體製的基礎上進行一些改動,這不是改革。當初是好的體製,經過一段時間後負麵因素逐漸顯現出來,設法改正這些負麵因素的舉動,才能稱為改革。馬略改革後的軍隊體製在提升羅馬軍的機能和戰鬥力方麵成效顯著,但即使這樣的改革也很快顯現出負麵的作用——即很多曆史學家批評的“軍隊私人化”。可以說,正是馬略的軍製改革成為此後蘇拉、龐培、愷撒這些獨裁者登上曆史舞台的土壤。
但在馬略實施改革的時期,就連元老院中那些“鐵杆”的“捍衛共和派”都沒有反對之聲。不僅如此,從公元前104年度開始,馬略連續5年被選為執政官,體現了人民和政界對他的信任。大概包括馬略在內的幾乎所有人,都沒有留意到這次改革的政治意義吧!也有研究者認為,在當時的背景下,即使馬略沒有進行這項改革,也會有別人出來從事這項改革。換句話說,與其認為馬略的軍事改革滿足了他的個人野心,不如歸結為是馬略順應了時代的要求。
公元前103年,新生的羅馬軍隊在他們的“父親”馬略率領下,越過阿爾卑斯山進入南法行省。此時從北歐大舉南下的日耳曼人,還沒有把目標指向意大利,但是羅馬對納入其霸權下的同盟國和南法行省有防衛義務,而且,如果放任不管,羅馬會擔心已經被“羅馬化”的南法行省“日耳曼化”,於是馬略率軍一直開到了羅訥河邊。
這一年蠻族盤踞在高盧(現法國)中西部地區沒有什麼動向,軍中暫時無戰事。為了防止等待戰機中的士兵會因無所事事而疲遝軟弱,馬略就讓士兵們去修建運河工程。羅訥河水量充沛,在漢尼拔時代即已知渡河困難,馬略讓士兵們在河口附近開鑿運河。這條運河後世被稱為“馬略運河”,它對馬賽與法國內陸地區之間的商品流通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見,馬略率領的羅馬軍在等待戰機時也不忘致力於基礎設施建設,從此以後,確定了駐紮各地的羅馬軍隊無戰事時從事土木工程的慣例。
臨近年末,馬略判斷今年怎麼也不會有戰事了,他臨時回了趟羅馬,公民大會又把他選為下一年度即公元前102年的執政官,這是54歲的馬略第四次被選為執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