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至29歲這段時期,愷撒都沒有到過前線,而是滯留首都。直到晚年他的健康狀況一直不錯,也許該歸功於他身為80位大隊長之一卻未曾被派往前方戰場去的緣故。
羅馬市民的生活在公元前71年終於再度恢複平靜,6000名叛亂奴隸被釘死在沿著阿皮亞大道並排而立的十字架上,“斯巴達克斯之亂”終於告一段落。西班牙的“塞多留戰役”也在耗時7年後終結,總司令官梅特魯斯·皮烏斯及龐培勝利返回意大利。在盧庫魯斯前去東方之後,羅馬軍也明顯地占上風。在這些令人擔憂的問題一一解決後,羅馬市民便將焦點集中於龐培與克拉蘇的勢力對抗上。
龐培與克拉蘇
自西班牙勝利歸國的龐培35歲,因平定“斯巴達克斯之亂”,首度獲得軍事勝利而備受矚目的克拉蘇時年43歲,兩人皆被視為蘇拉的得力幹將,但他們的關係十分惡劣。龐培對克拉蘇不擇手段地斂財感到不屑一顧,而克拉蘇則嫉妒年紀輕輕便聲名赫赫的龐培。以馬略、秦納為代表的平民派被打敗後的12年間,一直是由蘇拉派,也就是由元老院派掌握大權,因此派係分裂暫時不致構成威脅。但是,蘇拉派內部的勢力鬥爭,卻導致蘇拉辛苦重建的由元老院所主導的共和政體逐漸崩潰。
自西班牙回國後,龐培要求元老院提名他為公元前70年的執政官候選人。雖然凡是具有羅馬公民權者在公民大會中均有投票權,執政官的選舉也在公民大會中進行,但推舉候選人卻是元老院的權力。
最開始,大部分的元老院議員都一致拒絕龐培的要求,因為如果答應了他成為執政官候選人的要求,就是違反“蘇拉改革”。正如《羅馬人的故事3·勝者的迷思》所詳述,蘇拉為恢複以元老院為主導所建立的共和政體,不惜施行獨裁政治,因此必須盡可能給予元老院議員相同的領導權。如果因為某些特定對象勢力龐大而另眼相看,上述的體製就無法發揮作用,因此蘇拉在政治生涯的每一階段都審慎地製定年功序列製。
年功序列製是指30歲具有財務檢察官候選人的資格,當選後任職滿一年為31歲,此時就可在元老院占有議席。此後擔任元老院議員8年,在39歲時具備法務官候選人的資格,同時也取得指揮兩個軍團的戰略單位——1.5萬名士兵的“絕對指揮權”。法務官一職任滿一年後,大致皆可成為羅馬10個行省中任一行省的總督,處理行省政治及安全防衛一兩年後,才能在42歲時具備羅馬最高官職——執政官候選人的資格。此時元老院議員的人數倍增至600人,再依每位議員的才能、勢力推舉執政官候選人,蘇拉認為依循這個模式就可以鞏固羅馬的統治核心。
龐培生於9月,執政官的任期自1月1日起為時一年。換句話說,龐培在公元前70年的前三分之二的時間是一位35歲的執政官,即使不以實歲計算,而是將他的年齡算做36歲,也依然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而且,龐培自22歲突然受到蘇拉征召之後便東征西伐,25歲便破格舉行凱旋儀式,他並沒有財務檢察官的經曆。雖然戰績輝煌的他,並不需要刻意去擔任被視為政治生涯起點的財務檢察官,但是他已經35歲卻連元老院議員的資格也沒有取得。未擔任法務官的龐培是以前法務官的身份前往西班牙戰地,若非如此,他就無法取得指揮兩個以上軍團必須具備的“絕對指揮權”。因為當時元老院議員雖有600位,卻沒有任何人的軍事才能淩駕於年僅32歲的龐培之上。這次受到元老院破格任用且不負所托的龐培返國後,不僅資格、年齡不符,而且在本身不具備元老院議員身份的情況下,再度破格要求元老院推舉他為執政官候選人。由於龐培並未解散原先率領的軍團,他的軍事力量帶給元老院以無形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