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壯年前期Virilitas(前60-前49年1月,愷撒40-50歲)(4)(1 / 2)

就任執政官

一位統治者的氣度就在於他的一時之計是否能成為百年之計。步入40歲的愷撒,在公元前59年,除了借錢和騙女人之外,還有其他方麵的能力也讓一般羅馬市民印象深刻。

在尤裏烏斯·愷撒初任執政官時,不僅僅是元老院派,就連穩重的市民當中,也有人擔心他是複辟的激進派。愷撒第一步就是著手平息眾人的疑慮。為了強調自己並非是羅馬傳說的破壞者,他恢複了共和初期的傳統慣例,也就是不分得票高低,兩位執政官每日輪流執掌軍團總指揮權。若是同在首都時,政務也是一月交接一次,而且在不擔任最高司令官的當月,跟隨在執政官身旁的12名侍衛不得手執代表公權的權杖。

愷撒樹立起自己不是破壞羅馬傳統者的形象後,下一步卻是沒有人料想得到的實現所謂的“執政官通告”。當時稱為“阿庫塔·迪烏魯那”或“阿庫塔·塞那托斯”,直譯的話,可譯為《每日紀聞》或《元老院紀事》。元老院會議中所進行的議事、討論和決議等,將在會議第二天全部張貼在羅馬廣場的牆上。在口述筆記廣為使用的羅馬社會持權杖侍衛的服裝中,由於速記技術的普及,隻要有心的話,施行起來是相當容易的。後世的學者們稱此為新聞傳播的開始。不過,從現在的角度去理解,應該說是CNN 式的電台被搬到元老院會議場去了,這樣比喻恐怕更為貼切。

以往的元老院會議其實說起來類似會員製,元老院所進行的討論和決議都是關起門來舉行的,一般市民要想知道其中的內容,隻有從打開門走出來的議員們在公民大會中的發言才能得知。而愷撒將此公開化。有權者握有給予情報的權力,誰都沒有理由反對執政官的決議,元老院隻有默許了。

愷撒施行的“阿庫塔·迪烏魯那”製度對元老院而言是一種打擊,而這打擊對西塞羅而言更甚。西塞羅的寫作習慣是反複推敲,例如他在議會的發言就是反複推敲準備好了的。由友人經營的出版社所出的手抄本《辯論集》,也是經過他一番深思熟慮地修改後才刊發的。這裏有個著名的例子,有個人曾找西塞羅辯護,最終卻敗訴亡命馬賽。在讀西塞羅那本《辯論集》時,看到了西塞羅所寫的當時為自己辯護的辯護詞,他感慨地指出,西塞羅如果當初能這般辯護,他就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方每天吃魚了。就像經過CNN 式的電視台逐一報道後,以往那些專做推敲、著墨工作的編輯和傳播新聞的人士生意大受影響一樣,由愷撒導入的《每日紀聞》製度,也使得元老院所把持的特權之一崩潰了。

愷撒即使輪休,就是在不是內政最高司令官的月份也沒閑著。他利用和自己同派的護民官巴第紐斯,以護民官立法的形式提出法案。因為元老院的反對而懸而未決的龐培當初征服東方諸國的再編組案,也是經由這種方式而政策化。即使元老院拒絕承認這項政策,隻要由護民官擔任議長,舉行平民大會表決依然可以通過。因為依據《霍滕修斯法》,可將平民大會中通過的提案政策化。龐培也因此在長達三年後恢複名聲。這項表麵上僅僅是對龐培和克拉蘇有益的法案,事實上促使了行省經濟活動的活躍。行省經濟的活躍同時也帶來了首都以及全體羅馬世界的經濟活躍。

在自己負責政務的那個月份,愷撒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法。其中之一,直譯的話就是《尤裏烏斯判例法》,如果是意譯,則可稱為《尤裏烏斯國家公務員法》。大抵而言,是一種有110多項條目、針對羅馬全域內的公職人員如何對待職務的律法。

600年後查士丁尼一世集羅馬法律之大成編成羅馬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也收錄了這部法律。可見這是在羅馬國存續期間一直具有效力的法令。

解讀這個法令就可得知對所有的事不抱持單一目的的愷撒是多麼地有深謀遠慮了。

首先,任何就任公職者不得收受1萬塞斯特斯以上的贈物,1萬塞斯特斯等於一名士兵35年的薪資。可見這法案的目的,與其說是淨化中、低級公務員的公共道德,不如說是為了要斷絕長期以來一直被元老院議員所獨占、以行省總督為首的高級公職人員的貪汙行為。再說,如果規定凡是贈禮,即使金額少也一概不可收受,豈不是對人性過於無知嗎?愷撒企圖削弱元老院權力的做法還有:違反法令者,除了會被處以受賄罪之外,還必須撤除元老院的議席。從這項法令同樣收錄在《羅馬法大全》中來看,當然是條長命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