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發生的慶祝波娜女神祭典當晚所發生的入侵事件,至今在街頭巷尾仍被議論。說“愷撒之妻絕不容許懷疑”而與妻子離婚的愷撒,當上執政官後仍然獨身。此時他想要結婚的對象,是元老院中的有權勢議員路奇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皮索的女兒卡爾普妮婭。她的實際年齡不詳,不過和愷撒的婚姻算是初婚,所以或許卡爾普妮婭和愷撒的女兒尤利婭年齡相仿。當上嶽父的皮索,雖然不是什麼有突出才能的人,但也多虧他有學者般溫厚的性格,因此甚少有衝突。當然,這對愷撒來說又是樁政治婚姻。但如果說政治婚姻會導致不幸的婚姻,那可就下結論過早了,龐培和尤利婭的婚姻就很幸福;而具有遇到困難也不失耐性、勇於承擔責任的愷撒,對妻子而言,是位難得的好丈夫也不一定。但是,愷撒和隻守著一個妻子的龐培是不同的,從這點來說,他還真是個極為不忠的丈夫。
愷撒借此鞏固根基,借忠實的護民官巴第紐斯之手,提出了《有關愷撒行省統治權的巴第紐斯法》。
我已經敘述過在愷撒還是執政官候選人時,元老院派就對他有敵意。但即使元老院派最後承認了愷撒執政官候選人的資格,也並不意味著元老院派就沒有了壞心。當時的羅馬,在執政官選出以前,已經由元老院決定了執政官任期結束後就任的行省。這是“元老院體製”中的一項特權,目的是為了防範執政官就任後濫用選擇的權力,因此才在執政官尚未就任的階段就由元老院來決定。而由元老院決定的愷撒任職地直接翻譯的話就是“森林與街道”,也就是負責意大利境內的森林與街道管理。因為是屬於建設部門與農林部門管轄的事宜,所以不用使用軍團。元老院派之所以想出這個聞所未聞的任務,主要是已經考慮到,即使無法阻止愷撒當上執政官,也不能讓他手裏握有軍團。愷撒最初對此並未抗議,因為能當上執政官才是自己施展手腳的前提。然而,一過了公元前59年的下半年,六個月後的就任地就成了現實的問題。提出《巴第紐斯法》的目的,就是涉及任職地變更的事宜。而那時,愷撒也明確地向“元老院體製”
遞出挑戰書,以當時他所處的有利條件來說,他已經預見了此法的通過。《有關愷撒行省統治權的巴第紐斯法》是要將擔任執政官以後的愷撒任務,由負責森林與街道,變更為阿爾卑斯山以南高盧行省,也就是北意大利和伊利裏亞行省,就是現在的斯洛伐克和克羅埃西亞兩行省。此外,任期為五年,並且可以擁有三個軍團的軍力。
當然元老院派是持反對意見,但也有議員受到愷撒嶽父皮索的勸說而猶豫未決,在是否投讚成票上舉棋不定。以小加圖為代表的“元老院體製堅持派”則是堅決反對。小加圖甚至在會場,麵對麵地指責愷撒的行為是利用女人的卑鄙伎倆。
“三頭政治”便在這個時候顯示出它的作用來了。龐培和克拉蘇作出了讚成的決定,不過依然無法抗衡整個元老院反對的力量。結果,愷撒又是采用強行突破的方式,召開了公民大會。龐培和克拉蘇的讚成意見被真實地傳達了出來,《巴第紐斯法》終於獲得通過。由於公民大會具有將通過法案政策化的效力,所以即使元老院反對,也無法排擠《霍滕修斯法》了。
隨後,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阿爾卑斯山以北高盧,也就是現在南法行省的總督梅特魯斯突然死去。愷撒抓住了這個機會,他在《有關愷撒行省統治權的巴第紐斯法》中,提出附加了南法行省的修正案。已經承認原案的元老院,自無反對的理由。於是,愷撒就成了三個行省的最高責任者。依據《巴第紐斯法》,42歲的愷撒擁有了以下權力:
一、擔任北意高盧、伊利裏亞與南法高盧三行省的總督,保障其安全。二、任期為五年。三、可以支配的軍力包括三個軍團加上駐紮南法行省的一個軍團,總計為四個軍團。
四、總司令官愷撒擁有全部幕僚的任命權。元老院派對此毫無辦法,連喜好過問政治的西塞羅,也在隨後的三個月在自己的別墅中專心從事筆耕生活。而此時的愷撒事務纏身,過著十分忙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