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再讓已經渡過萊茵河的日耳曼人居住在高盧。二、日耳曼人應該釋放埃杜伊人的人質。三、日耳曼人不再發動針對埃杜伊人以及同盟部族的戰爭。如果能遵照以上要求執行,阿利歐維斯圖斯及其日耳曼人下屬,就能享有與愷撒以及與羅馬的友好關係;如果不行,按照羅馬法,身為南法行省總督的愷撒,絕對會不遺餘力地保護羅馬與同盟友邦的利益。愷撒一定會對欺侮埃杜伊人的人給予處罰。
阿利歐維斯圖斯的答複很快就送回了: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是戰爭鐵定法則。羅馬國也常以自以為是的方式來統治手下的敗將。我不曾向羅馬進言該如何對待戰敗者,也因此,我也沒想請羅馬人教我如何處置戰敗者。
埃杜伊人正是因為戰敗才被課以年貢金。但愷撒的到來造成我莫大的損失,因為他來到高盧之後繳納給我們的年貢金減少了。我沒有歸還埃杜伊人人質的意願,如果他們能夠繼續繳納年貢金,我自然不會對他們開戰。但是,如果他們尋找理由不繳納年貢金,即使他們和羅馬是同盟友邦也毫無作用。而愷撒在斷然宣稱會懲罰違背他的意願的人時,也應該想到到目前為止與我敵對之人,還沒有一個不衰敗滅亡的。
如果愷撒有進攻的意思,那麼盡管進攻吧。連愷撒都不忘日日習武練兵,這不正表明了他承認14年來不曾因定居而有所鬆懈的日耳曼人是多麼英勇。
阿利歐維斯圖斯的這個回答無疑是最後通牒。也許是由於日耳曼首領表現出了強硬態度,局勢有了急劇的變化。首先,愷撒很快就收到之前渡過萊茵河的日耳曼人開始蠢蠢欲動、即將發動襲擊的報告,接著,又收到日耳曼人中最強悍的斯貝比人正大舉集結準備渡河的報告。但因為書信的往返浪費了很多時間,愷撒沒能阻止已經定居的日耳曼人和新來的日耳曼人相會。愷撒向全軍下達了向阿利歐維斯圖斯所在之處出兵的命令。這次行軍采用的是第二種行軍速度。
如同在《羅馬人的故事2·漢尼拔戰記》中敘述過的,羅馬人做什麼都喜歡手冊化,因此就連軍團的行軍速度也分成三種記載於冊。但因為是多達上萬人的行軍,所以不是以時速而是以日速,也就是依照每天的行走距離,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通常行軍——5小時走25公裏。
二、強行軍——7小時走30至35公裏。三、最強行軍——日夜兼程,盡可能快地行軍。雖然士兵們身上通常都背負著將近40公斤的武器及糧食,而尤其是作為羅馬軍主力的重裝步兵,在身高上不如高盧人及日耳曼人,但他們都強健敏捷,能夠按照要求行軍前進。
往東邊追蹤日耳曼人的愷撒軍團,出發當初是采取的第二種強行軍,而在三天後被迫更改。因為阿利歐維斯圖斯開始進軍並正朝貝佐提歐(現在的貝桑鬆)移動的情報傳了過來。貝桑鬆是塞卡尼人的根據地,食糧和武器的貯藏豐富。河川如同用圓規畫出的圓般包圍著位於山丘上的城鎮。這個地區如果落入敵手,那麼愷撒軍隊的軍糧補給就得仰賴百裏之遠的埃杜伊人了。將行軍速度提升至第三種的愷撒軍隊,不久就到了貝桑鬆,之後輕而易舉地得到這個地方。塞卡尼人一方麵出席高盧族長會議,一方麵又和日耳曼人走得很近。而愷撒的閃電作戰快得讓他們無法想象。也許這也就是愷撒采用最強行軍的理由吧。
在貝桑鬆數天的準備與休息期間,有些與日耳曼人在生意上有來往的高盧商人,向愷撒的士兵報告了有關日耳曼人的信息。比如日耳曼男子體格魁梧高大,他們能夠靈活運用武器並且勇猛無比。在戰場上的日耳曼人,他們雄健的體格與銳利的眼光,會令敵人感到無法動彈。羅馬兵直接與日耳曼人對決的曆史,須追溯到40年前的馬略時代。羅馬男子的個子原本就比較矮,連高盧人也對此嘲笑不已。這些消息傳開後,恐慌在羅馬軍團很快蔓延開來。發生在這之後的事,我想直譯《高盧戰記》中的一段描寫來代替,愷撒那諷刺和幽默感洋溢於字裏行間,實屬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