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壯年後期Virilitas(前49年1月-前44年3月,愷撒50-55歲)(54)(1 / 2)

之前受理公民上訴的機關是羅馬公民大會,但愷撒在新秩序的改革中,已將公民大會改為追認機關,因此公民上訴此後由愷撒本人即獨裁官受理。

此外,政治犯的最高刑罰從死刑改成了流放,且罪不及族人。愷撒還打算編纂成文法典。盡管羅馬人很熱衷推動設立法律,但他們並不熱衷於將法律成文,因此大多數的法律隨著常年不使用逐漸被淡忘。立誌於讓被淡忘的法律重見天日的愷撒,敏銳地意識到有必要將法律整理成形以便於公民參閱。

而且羅馬法典對維護羅馬帝國的統治也大有裨益。

在《羅馬人的故事1·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我曾經寫過這麼一段話:

猶太人以宗教約束行為,希臘人以哲學匡正行為,羅馬人以法律規範行為,由此決定了他們各自的民族特性。

宗教不可能成為非信徒的“行動原則”。同樣的,哲學也不可能對門外漢有任何影響力。無論蘇格拉底的哲學如何深邃,他也無法成為雅典比雷埃夫斯港勞工們的“道德規範”。雅典公民大力讚成對蘇格拉底處以死刑的事實,證明了哲學在“道德規範”影響力上的界限。

但是法律不一樣。即使非宗教信徒、哲學門外漢,也不得不承認法律是他們社會生存必須要遵守的規則。法律的精神,就是不管讚不讚同都必須要遵守的生存規則。因此對愷撒而言,在多人種、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背景下,法律與街道、貨幣、日曆等並立,都是建設“羅馬世界”的共同原則。

可惜羅馬法典尚未開始編纂,愷撒就被暗殺了。愷撒的夢想直到600年後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編成羅馬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後才得到實現。不過愷撒時期的“羅馬精神”彼時也不複存在了。

社會改革

福利改革

愷撒當權後,並非隻是一味地維護他的最初支持者——平民派——的利益。我們來看一件事。

格拉古兄弟中的蓋烏斯·格拉古設立《小麥法》,規定將小麥低價配給給貧民。隨著曆史的波瀾,該法案也一直在變動,到蘇拉當政時被廢除,後又被愷撒母親奧雷利婭·科塔恢複。該法成為了政治鬥爭中籠絡平民派的工具,到愷撒當政時依然如此。首先是元老院派的小加圖為獲得貧民階層的支持,廢除了低價配給數量的限製;而他的政敵,護民官克勞狄烏斯則將低價配給改為無償配給,以拉攏那些貧民出身的當權者。因此到愷撒統治時,免費領取小麥的人口已經達到32萬人之多,這給國庫造成了不小的壓力。愷撒認為,社會福利不是無限製施予,而是在人們有保證生活的收入來源前暫時性的援助。因此愷撒將配給人口從32萬銳減到15萬,並規定15萬為援助人數的上限,嚴禁因任何理由拔高該標準。他設置兩名地方官專門負責小麥援助事務,令其嚴格調查受援家庭的收入情況和人數,公正地判定是否有必要對申請者進行援助。隻有公正的調查和判斷,才能讓《小麥法》不再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真正成為社會福利政策。

雖然愷撒將援助人口銳減到15萬人,但並未引起貧民階層的不滿,足見之前的當權者,為政治鬥爭需要,將援助範圍擴大到了沒有實際需求的人。

失業對策、殖民政策

失業不僅讓人失去謀生手段,也讓人失去了自尊心。對普通人而言,從事某份工作可以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意義。因此解決失業問題不應該依靠社會福利,而是要創造就業機會。如果誤讀了解決之道,一則導致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二則無論社會福利政策是否徹底,都會成為社會動蕩滋生的溫床。

因此無論是格拉古兄弟設立的《農地法》,還是馬略的“自願兵製”,都是將失業的預備軍——普通農家除長子外的兒子——吸納進了部隊。70多年後,愷撒在公元前59年擔任執政官時,將既是土地改革又是解決失業的政策——格拉古兄弟的《農地法》——再度恢複。同時繼續推動羅馬軍團吸納失業預備軍的功能。

根據《農地法》,失業者可以借國家土地進行耕種,而羅馬本土土地總是有限的。不過對愷撒來說,羅馬本土和羅馬行省之間並不存在國境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