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卡爾普尼婭、皮索、愷撒的親信希爾提烏斯、巴爾布斯,以及愷撒死後成為羅馬最高權力者的安東尼等人在能望見愷撒遺體的回廊內齊集後,愷撒的遺囑首度公之於世。遺囑寫於6個月前,記錄日期是公元前45年9月15日。
一、愷撒所有資產的四分之三,由蓋烏斯·屋大維烏斯與阿提婭之子屋大維繼承。
二、剩下的四分之一由路奇烏斯·皮納利烏斯和昆圖斯·佩提烏斯平均繼承。三、如第一繼承人屋大維主動放棄繼承權,其權利由德奇姆斯·布魯圖繼承。四、如第一繼承人實行繼承,則德奇姆斯·布魯圖與馬克·安東尼兩人為遺囑執行監督人。同時若卡爾普尼婭生下愷撒遺腹子,上述兩人同為遺腹子監護人。五、第一繼承人屋大維繼承資產的同時,自動成為愷撒的養子,並改用愷撒的家族姓氏。
六、贈與所有住在首都的羅馬市民每人300塞斯特斯,並將台伯河西岸愷撒名下的花園捐給市民作為公共場所。該項由第一繼承人實行。
愷撒遇害時,屋大維正值18歲零6個月。其父屋大維烏斯是出身於“騎士階級”的元老院議員,也屬於阿皮亞大道旁韋萊特裏城的權力階層。其母是愷撒的外甥女阿提婭。“屋大維”一詞的原意是指小屋大維烏斯。這位年輕人是愷撒的甥孫。
皮納利烏斯和佩提烏斯兩人,都是愷撒姐姐的兒子,也就是愷撒的外甥。德奇姆斯·布魯圖與他們相比,是唯一一個與愷撒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馬克·安東尼的母親尤利婭,也是尤裏烏斯家族一員。因此論起來,安東尼也是愷撒的親戚。
然而愷撒的遺囑卻無關血緣,也無關財產分配,而完全是一份政治遺囑。他將財產贈送給全體羅馬市民,每人300塞斯特斯;卻指定了屋大維作為養子,並給予他尤裏烏斯·愷撒之家族名,等於向全世界公布屋大維是自己的繼承人。
遺囑公開後,最失望的莫過於安東尼和克婁巴特拉兩人了。
“3·15事件”發生時,克婁巴特拉與傳聞中她和愷撒的私生子愷撒利昂也正在羅馬。
愷撒並不隱瞞他與克婁巴特拉之間的情人關係,他將克婁巴特拉母子安置在台伯河西岸花園的別墅中,自己與正妻則居於官邸。
不過對於他與克婁巴特拉的孩子,遺書中卻隻字未提。像他這樣的偉岸男子,自然不會不承認私生子。或許他認為跟自己保持距離、劃清界限,反而是對克婁巴特拉母子最好的保護吧。然而克婁巴特拉沒法理解愷撒行為背後的深意。女王帶著孩子秘密地乘船經台伯河到達奧斯提亞港口,並在那裏轉乘大船駛向埃及,遠離了傷心之地羅馬。她這麼做,一是出於對愷撒遺囑的失望,二是因為“3·15事件”後的羅馬是一個人人自危的險地。
比之克婁巴特拉,38歲的安東尼的失望感可能更為強烈。作為愷撒左右手的他,對自己將成為愷撒繼承人這一點始終深信不疑。身為終身獨裁官兼執政官的愷撒還曾任命他出任與自己地位同等的執政官,並且打算在自己遠征拍提亞期間委任他留在羅馬任代首領。
雖然在法爾薩拉戰役後愷撒前往追擊龐培的一年裏,安東尼作為代首領在統治期間出過亂子,也沒能製止第十軍團兵變,讓愷撒有一陣頗為不悅,然而在愷撒回國後的一年裏,兩人的關係又逐漸恢複,安東尼又繼續成為了愷撒的左右手。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麼愷撒要選擇連指揮一個大隊的經驗都沒有的、體弱多病的、年僅18歲的、又不是親生子的屋大維作為繼承人?不僅是安東尼,其他人對這一點也無法理解。
從表麵上看,讓一個當時未滿18歲的孩子擔任羅馬帝國的首腦,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然而實際上愷撒訂立遺囑時,本以為還要再過十二三年才能用上呢。那時羅馬早已完成了從共和政體走向王政的準備階段,而那時將羅馬交給屋大維就是再合適不過了。因為再過13年,愷撒引退時,屋大維已年屆30歲,正是羅馬人在政界嶄露頭角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