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奧古斯都統治中期(前18-前6年,45-57歲)(3)(1 / 2)

從尊重個人權利、接受過啟蒙主義思想洗禮的現代曆史學家的角度來看,奧古斯都的這二法應該是很不適宜的。有趣的是事實正好相反。作出正麵評價的研究者都來自先進國家,或許他們對少子化問題多少有點感同身受。我個人覺得,依靠減稅和家庭補貼是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的,可是我對二法又有種莫名的認可。生孩子的動機無論是出於稅金上的考慮還是為了仕途,生下來的孩子總是可愛的,結婚亦是如此。如果不結婚就要麵臨不平的待遇,或許找對象時,就會改變那種挑三揀四的傲慢的態度。進步主義者認為向上帝宣誓過的婚姻不得解除的基督教的戒律是一條惡法,我倒不這麼看。如果對神靈有所敬畏,那麼在考慮離婚時,應該要比百無禁忌的人更加小心謹慎、深思熟慮,或許在思考期間會發現不離婚也能解決問題的途徑。

對於離婚,基督教思想認為因為行為違背了上帝,必須禁止。而羅馬人則是雖不禁止,但必須甘受不平等待遇。這裏的不同之處很有意思。所謂的“法製精神”其實就是尋求一種平衡。接下來我要論述的奧古斯都推行的政策,正體現了他優秀的平衡感。

所謂的平衡感,就是在相互矛盾的兩極之間,尋找一個可以立足的中間點。為找到最適合解決問題的切入點,有時也會偏向某一端,保持平衡就是一種始終在移動中的行為。

自由和秩序是兩個矛盾的概念。過分尊重自由就會破壞秩序,過分強調秩序又會失去自由。然而,這兩個思想又必須共存共立。沒有自由,社會不會進步;少了秩序,不僅沒有進步,甚至會危及生命。

這種思考方式和狂熱的信仰無關。對發明了哲學的希臘人以及發明了法律的羅馬人而言,這是一種極其平常、自然的觀念。羅馬人作為法律的創始者,曾留下這樣的格言:法律因期待公平而立,但過分使用會導致不公的出現。

不少研究者認為,與革新派的愷撒相比,奧古斯都的思想比較保守。這是對照二人立下的功業而言,用現代人的思考方式作出結論。

馬基雅弗利曾經說過:“就算愷撒沒遭到暗殺,平安無事地活下來,他的那些政策也是行不通的。”

我接下來要論述的奧古斯都倡導的羅馬的宗教複古路線,或許正是揭示他保守性的一個好範例。不過,當年37歲,尚未正式登上政治舞台之前,想要參選與政治無緣的宗教領袖大祭司的人,卻是被大家認做改革派的愷撒。

宗教

奧古斯都在公元前17年複古宗教路線時,還不是大祭司。愷撒死後繼承其位的雷必達還健在,而大祭司又是羅馬唯一的終身公職。“後三頭同盟”之一的雷必達,雖然不像另外“一頭”的安東尼輸得那麼慘烈,終究也是在權力鬥爭中輸給了奧古斯都,自動引退後的雷必達幾乎連首都都很少光顧。雷必達死於公元前12年,同年,奧古斯都競選成功,接任了羅馬大祭司。

盡管公元前17年的奧古斯都還不是大祭司,但他掌握著管理宗教的大權。他是祭司的一員,又是“倫理改革”的負責人。在他的《功業錄》中有一段相關的記敘:

在馬庫斯·維尼基烏斯和昆圖斯·魯克雷提烏斯任執政官的年間(公元前19年)以及普布利烏斯·蘭圖盧斯和格奈烏斯·蘭圖盧斯任執政官的年間(公元前18年),還有帕爾斯·費邊·馬克西姆斯和昆圖斯·圖貝羅努斯任執政官時(公元前11年),元老院和公民大會一致推選我為唯一擁有最高權限的倫理改革負責人。

百年一度舉行的“百年節”(Secular Games)是羅馬自古以來的傳統儀式。但是儀式的日期不定,意義也不明。奧古斯都將這個傳統定期化並且賦予了實質的意義。他首先是把儀式程序化,並將程序刻在大理石板上嵌入羅馬廣場的牆上,昭示天下。參祭者沒有限製,不是羅馬人也允許自由參加。“百年節”定在5月31日開始,總共三天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