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皇帝提比略(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2)(1 / 2)

皇帝繼位

雖然記錄具體日期的史料早已不複存在,然而我們都很清楚奧古斯都大帝逝世的時間是公元14年8月19日,而提比略繼皇位的時間是9月17日。此外,與23年後提比略去世的地方相同,奧古斯都下葬的地方同樣也位於那不勒斯近郊,把他的遺體運回羅馬花了12天。從這兩件史實可以推測,奧古斯都的遺體運回羅馬首都應該是公元14年9月之後的事情。據說,由於當時意大利時值盛夏,所以移靈都在夜間進行,或許因此時間就拖到了9月10號以後吧。畢竟要把皇帝的遺體運回首都,不能僅僅依靠馬車。當士兵抬著奧古斯都的遺體回羅馬首都之際,徒步緊隨其後的正是提比略,奧古斯都逝世的時候他也在場。

這不僅因為提比略是奧古斯都的親戚,奧古斯都生前早已將各種權力交付給他,將其視為繼承皇位的不二人選。所以,在運送遺體的軍隊沿阿皮亞大道北上的過程中,他肯定早先離隊騎快馬趕回了首都。因為他有責任召集元老院,由元老院決定奧古斯都的葬禮怎麼進行,此外,還得宣布奧古斯都的遺囑。皇帝的遺囑並非私事,屬於公事之列。依照慣例,奧古斯都在年初寫好遺囑後要交給維斯太貞女(Vestalis,女祭司)保管。此時會場中坐滿了500多位元老院議員,人人洗耳恭聽。出於公正、公平,遺囑由一位與死者沒有親戚關係的法務官宣讀。

遺囑開頭第一句話,在寬闊的元老院會場回蕩:

特此聲明,既然無情的命運奪走了我的蓋烏斯和魯基烏斯,我把贈與他們遺產的二分之一與六分之一留給提比略。

奧古斯都大帝的獨生女兒尤利婭生了兩個兒子,即蓋烏斯與魯基烏斯,不久後奧古斯都收留他們,親自撫養。可是這倆兄弟,分別於公元4年與公元2年去世,23歲和18歲的年紀就去世確實令人感到十分痛心,不過這些都是10年前的陳年舊事了。事實上,元老院的議員們早就明白這兩位年輕的繼承人能力不足,隻有他們的祖父奧古斯都會為外孫的早逝而發出感歎。而時年55歲的提比略無論能力還是功勞,都是一位無可挑剔的繼承人。

事實上,奧古斯都比誰都清楚這一點,從下麵的一些例子就可以發現這一端倪。公元4年,奧古斯都收當時45歲的提比略為養子,同時請求元老院賦予他為期10年(這一時限其實可以隨意更改)的“護民官特權”,元老院最終同意了。此外,公元13年,奧古斯都還把全部領地的統治權與整個羅馬軍隊的最高指揮權都交給了提比略,讓他成為與奧古斯都一樣的實際共同統治者。為提比略鋪好了自己逝世後的統治道路後,奧古斯都才與世長辭。或許在他看來,隻有這樣做才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實際上,從法律角度而言他確實做得相當完備了。在奧古斯都的遺囑中,他仍然延續按羅馬人司空見慣的方式,將遺產的三分之二贈與第一順位繼承人,這等於指明了提比略是羅馬帝國的統治者。畢竟管理一個龐大帝國容易出現的最大問題,應當是指揮中樞的突然斷裂。

奧古斯都讓提比略繼承了大部分的遺產,出於什麼樣的理由把遺產留給絲毫沒有血緣關係的提比略,卻是緘口不言。顯而易見,恭聽遺囑的議員們大都認為,原本作為皇位繼承人的兩名外孫早已不在人世,奧古斯都別無選擇,不得不任命已有妻室的提比略作為其繼承人。然而不論是古羅馬還是在其他地方,靠著女人扶搖直上的人,終究逃不出一輩子遭受蔑視的命運。

因此,說得通俗點,奧古斯都的遺囑還是有不夠“幹脆利落”的毛病。與愷撒的遺囑相比,很容易發現這其中存在的問題。當時,愷撒在任命不滿18歲的奧古斯都做繼承人時,並沒有“如果這個年輕人能量力而行”等等之類的附帶條件。如果真要加上這麼一條的話,那麼奧古斯都在與軍事實力懸殊的死對頭安東尼的較量中肯定會暴露出這個問題。當時羅馬正處在愷撒遇刺後的動亂之中,在戰場上與敵人實力的差距,會給愷撒繼承人打下不適合繼承皇位的烙印。正因為愷撒“幹脆利落”的遺囑,才對奧古斯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