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皇帝提比略(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24)(1 / 2)

如果先說結論,那麼,我認為提比略若是知道耶穌基督說了“愷撒的歸愷撒,上帝的歸上帝”這樣一句名言,那麼他一定會是第一個對此表示讚同的人。不論是尤裏烏斯·愷撒,還是奧古斯都,他們看來政教分離不過是個常理,沒必要刨根問底。若是他們倆在生前就知道死後會被當做神明,也不會覺得別扭吧。多神教的神明與一神教的神明,不同之處在於,後者連信眾的生活方式都規定得清清楚楚,他們就隻是庇護世人這單一的角色。開辟通往元首製道路的愷撒,與隨後將這條路高速公路化的奧古斯都,兩者想必都很適合保護走在這條路上的羅馬人。維修這條高速公路卻是交給提比略的工作,不論誰來繼承他的職責,就是保證高速公路不能淪為鄉間小道。顯而易見,其辛苦程度完全不遜於前者,但任務的性質迥異,當然,提比略對此比誰都更加清楚。

正是這個提比略,對任何神化他的舉動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可謂到了神經質的程度。對於元老院仿照把7月命名為尤裏烏斯、8月命名為奧古斯都的先例,把9月改為提比略的提議,他斷然拒絕,也拒絕了“國父”稱號。至於在神殿中設立他的塑像的提議,他也以覺得沒有一定的政治必要為理由,予以否決。當然,提比略隻接受了神化皇帝習俗曆史悠久的東方行省的做法,其餘一概沒有同意。他也不準親生母親莉薇婭的地位和待遇,超出先太後的規格。直到離世,他始終保持總歸一死的凡人心態。何況一生都貫徹這種生活方式的人,竟是大祭司——羅馬宗教界的第一人。此外,在羅馬的宗教史上,自始至終都不曾有過獨立的祭司階層。我認為沒有比這兩件事更能體現羅馬人對於宗教的態度的例子了。所以在羅馬,政教分離一直被認為是不辯自明的道理,也是理所當然的。

眾神的責任在於保護個人,對個人集結成的共同體(Les public)的“保護”,則變成了政治任務。因此,隻要不成為引發社會不安的因素,承認宗教自由也變成理所當然的事情了,這成為羅馬領導人一貫的宗教觀念。

3個世紀前,在不曾有人幻想過元首製的共和製年代,從希臘傳來的一種叫狄俄尼索斯(酒神)信仰的宗教俘獲了羅馬女性的心靈。這是一種提倡暢飲葡萄酒、酒醉後狂歡卻算不上犯罪的宗教。元老院卻以給社會帶來負麵影響為由,強製進行打壓,並將其徹底肅清。羅馬帝國在不斷征服其他民族的過程中,讓相繼納入其霸權之下的各民族的神明也進入了自己的體係。即使羅馬人自己並未皈依,但也允許信徒們建造禮拜堂與神殿。越來越多的不同信仰的人搬到首都羅馬,自然也帶來了他們的宗教信仰。就在公元前後的100年內,大概是愷撒與奧古斯都的時代,這一時期羅馬人的宗教觀念最為開放。在首都羅馬,埃及教、猶太教都有著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當然,這也是宗教很守本分,並沒有打算染指皇帝的權責範圍內的緣故。

提比略麵對這樣的宗教觀念,也和先前的愷撒與奧古斯都一樣,都屬於合理主義者。當台伯河河水泛濫,公共建築物林立的城中心被淹之際,驚慌失措的元老院提議打開西比拉的神書,向神明求救。提比略卻認為解決洪水問題是人的責任,並未讚同此舉,同時要求元老院成立對策委員會應對洪水災害。就算是對於羅馬人信仰的宗教,合理主義仍然是提比略行事的準則。所以,提比略絕不允許宗教幹預政治的情況發生。

有一年台伯河西岸的猶太人舉行了一個活動,在提比略看來這已經算染指政治領域了。對此,提比略發布了臨時命令,把4000名羅馬的年輕猶太人送往撒丁島,讓他們去承擔防禦強盜的差事,並把其他猶太人趕出了羅馬。元老院同意之後臨時命令才能上升為法律,提比略卻沒有向元老院提出要求,或許提比略隻是想通過這一時的手段暫時壓製這場活動吧。實際上,時隔數年後,猶太人再度回到羅馬聚居,建成了猶太社區。羅馬的猶太人被驅逐之時,提比略仍舊沿用奧古斯都的政策對待其他地區的猶太人。比如,提比略並沒有廢除猶太教徒將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耶路撒冷神殿的做法。此外,猶太教徒也不用在羅馬軍隊服兵役,因為猶太教徒一旦去當兵,就必須對作為最高司令官的皇帝宣誓效忠,這必將打破他們唯一忠於猶太神的誓言。而提比略對於那些舍棄了猶太教信仰的猶太人,也允許他們服兵役,並且可以在軍中擔任公職。實際上,甚至有猶太人在提比略統治期間晉升到埃及長官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