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章 皇帝提比略(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27)(1 / 2)

提比略對輔助兵的名額進行了限製,他規定輔助兵的名額可以與正規軍的名額相同,然而,絕對不能超過軍團正規士兵的名額。當然,提比略也延續了奧古斯都時代的做法,規定服役期滿的輔助兵可以獲得羅馬的公民權。此外,提比略也知道“軍團士兵”與“輔助士兵”有著抱怨之處,他們除了服役期滿還不能退役之外,還得參加土木建設。雖然提比略知道這些情況,然而,士兵們在被征服的土地上進行橋梁、街道建設,是羅馬的傳統。提比略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不要讓這些士兵承擔過重的勞役。雖然沒有任何史書對此予以記載,我想提比略一定采取了一定的折中方案。因為,現代德國南部、奧地利、斯洛文尼亞、克羅地亞與波斯尼亞四通八達的羅馬街道網絡,幾乎都是在提比略統治時期建成的,而士兵們未以此為借口,再次爆發“罷工”。

此時,提比略所進行的“調整”,就是由軍團長承擔一切事務的執行。在他看來,唯有實行責任分擔,才能保持龐大的羅馬帝國的運行。

那麼,要采用分擔責任的方式,選擇合適的人選自然成了很重要的問題。在這方麵,就連厭惡提比略的曆史學家塔西佗也不得不說:

“從未有一任皇帝能像提比略這樣知人善任。”提比略在選賢任能方麵,始終貫徹知人善任與實力至上的理念。軍團長必須具備軍事才能,行政官必須具備行政才能。而與別國處理外交事務的行省總督則起用名門貴族,這種淵源源自共和製時代,出身名門的人擔任總督更有利於外交談判。雖然選拔人才的標準各不相同,但是在知人善任和實力至上兩個條件方麵從未改變過。哪怕是出生於行省的羅馬公民,也不會因為出身而影響仕途。曾被認為是社會不穩定的根源,而一度被逐出羅馬帝國本土的猶太人,在提比略看來,隻要他有足夠的能力,也可以擔任埃及的長官。而遴選總督和軍團長級別的官員,提比略對實力至上為基礎的判斷更加明顯。且不論提比略其後的四任皇帝能力怎麼樣,僅他們統治時期負責軍事和治理行省的人物,每一位都出類拔萃這一點,就足以使人大吃一驚了。提比略不是提拔這些人,就是提拔這些人的後代。此外,提比略向整個帝國的人灌輸並讓他們深信,隻要有實力就一定會有用武之地這一想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不論一個組織有多麼完美,隻有人才會讓它發揮作用。

“提比略在其子杜路蘇斯離世之前,就完成了所有的改革。”塔西佗這樣記載道。提比略在其子死後無心政務,將一切都委托給了身邊的親信塞亞努斯。

然而,對於塔西佗的這些記載,筆者存疑。首先,提比略在其子死之前已經完成了所有工作,缺乏史書證實。其次,提比略所做的工作,與其稱之為“改革”,還不如稱之為“修改”更為貼切。當然,僅僅是在工作中製定路線還遠遠不夠,還要監督是否得到落實,再根據執行時的實際情況適時加以“修改”,這樣,才能期待得到成果。要達成這樣的目標,一年時間根本不行。更何況,提比略返回羅馬與經曆兒子之死,僅僅隻有一年的時間。更為重要的是,塔西佗對自負的人完全不了解。

對自己嚴格要求的人,才可以稱之為自負的人。對於自己要求十分嚴格的人,絕不會因為兒子的離世,而允許自己敗在悲傷的腳下。普通人遇到這樣的悲劇,肯定會以淚洗麵、無所事事。然而,自詡為不是普通人的人,即使是死也不會自暴自棄。恐怕隻有當最大的傷痛襲來之際,他才會奮起埋頭於艱苦的工作之中吧。隻有這樣,自負的人才能夠活下去。當普通人擺脫悲傷拾起工作時,自負的人才與此同時感到身心疲憊吧。公元25年,在提比略之子杜路蘇斯去世兩年之後,有議員稱頌提比略的政績,並提議為他興建神殿。塔西佗引用了提比略在元老院婉拒的演講,記載如下:

我無非是難逃一死的平凡人而已,我操勞之工作,議員諸君都能夠做到。為了不讓各位賦予鄙人的崇高地位蒙羞,我克勤克儉,不敢放鬆,對鄙人而言,已經是辛苦之至了。

後世會怎樣評價鄙人?我所做之事是否不墜先祖之名?是否有助於維護各位議員諸君的立場?是否有益於國家的和平?此外,為了國之利益,即使批評如潮,我仍舊不為所動,努力完成心之所想,後世是否會給鄙人些許正麵頌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