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皇帝提比略(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37)(1 / 2)

提比略在審判皮索時,曾經極力避免讓父親的罪責波及後代,甚至數年後還讓皮索的一個兒子擔任執政官。可是,現在這樣的提比略早就不複存在了。塞亞努斯有三個孩子,長子已經被處決,剩下的兩個孩子中有個年幼懵懂的小女孩,也被皇帝下令殺害了。被懷疑和塞亞努斯有奸情,並與之共謀毒殺親夫的莉薇婭也被迫自殺。然而,鏟除塞亞努斯全家並不能平息提比略的怒氣。被認為屬於塞亞努斯派係的議員們在劫難逃,據說就連他們家中的奴隸們也被下獄。塔西佗寫道:逐一記錄這次事件中一連串受害者的姓名時,雖然難受得幾欲嘔吐,但又不能不把這些事實記載下來。這些事件使得指導整個羅馬社會的元老院都陷入了恐懼之中。

被塔西佗等史學家們定義為“暴君恐怖時代”中的曆次審判,假如我們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覺一個特別的情景。我們從中可以發現,提比略的怒氣衝天並不是恐怖時代形成的唯一原因,惶惶不可終日的議員們也使得這種恐懼心理不斷地蔓延開來。畢竟,叛國罪的審判要在元老院進行,涉案的被告和原告都是元老院的議員。發展到最後,執政官都彼此反目成仇,仿佛是先下手為強,要在被指控之前先把別人拉下馬。我們可以把古羅馬時代的這項叛國罪法比做日本的《破壞活動防治法》(即《破防法》),人們憑借這個法律來指控而演變成先發製人的手段,這時就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司法問題,而就好像雪球越滾越大。提比略對此的態度簡直判若兩人,在以前,他會積極介入,要求執法必須做到勿枉勿縱;現在,刑罰是否忠實執行他毫不關心。結果,有犯人一入監牢就杳無音信。提比略采取不管不顧態度的一年後,流放到文托特內島的阿格裏皮娜和囚禁在帕拉蒂尼山皇宮的次子杜路蘇斯·愷撒相繼去世。這難道不是警衛士兵被提比略的漠不關心影響所致的例子嗎?

在記錄提比略造成的死難者名單時,雖然塔西佗說他光是寫名字就覺得心裏十分難受,然而還是有其他研究者心平氣和地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根據一位名叫奇亞切裏(Ciaceri)的意大利研究者的研究資料記載,提比略統治時期有63人因叛國罪而受到審判,這些人還包括塞亞努斯掌權時代的審判人數,不僅僅是發生在“六年暴政”時期的人數。更何況塔西佗連正常死亡的人都算進去,也沒有區分死因到底是處死還是自殺。在這些人中,選擇自殺的人又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被告後身陷絕望,為了保護財產和家人隻好自尋短見;而另一種則是體力衰弱,自知時日無多,選擇了自殺。人在體力、智力、精神等方麵都衰竭之後通常會苦苦掙紮以求長壽,但羅馬領導階層對年老體衰後的苟延殘喘厭惡至極,曆史上他們選擇絕食等死的例子並不少見。比如西塞羅的摯友阿提庫斯,以及隨提比略隱居卡普裏島的元老院議員涅爾瓦,都選擇絕食而死。

關於63人這個數目是多是少,其實不是一個單純的問題。愷撒從未使用過叛國罪法,奧古斯都統治40年也不過兩三個案例。如此說來,提比略時期達到63例的確坐實了恐怖時代之名。然而,愷撒與元老院矛盾激化時,暫且算做戰爭,殺人無數;奧古斯都正值愷撒遇刺後的內亂紛爭,他把以西塞羅為首的300名元老院議員以及2000名騎士階級成員劃入布魯圖派徹底清洗,換言之,奧古斯都在內亂中屠殺了羅馬社會第一、第二階級的2300人,而在這些人中未經審判即被就地處決的有130人,免於一死的人也難逃家產全部充公的命運。總而言之,愷撒是迫不得已才這樣痛下殺手,而奧古斯都則是吸取愷撒的教訓自我防範過度,在肅清反對派之後,他們對羅馬人的“慈悲”精神才最終讓他們聲名鵲起。

然而,考慮到戰爭年代與和平年代的不同之後,問題就不再是數量的多寡了。話雖如此,公元32年以後,提比略不再執著於指控的證據是否真實可靠。議員們以為他送來的書信中會犀利地指出模糊不清的控訴理由,沒想到就連那些根本不構成指控理由的“理由”,他都不再關心,完全放任自流。